政府金融工作2016工作总结及2018工作打算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金融办的关心指导下,我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州经济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优化创新工作思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指导、协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努力为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全州金融业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服务能力提升,融资结构改善,创新活力增强”的良好态势。
(一)存贷款指标持续增长。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94.2亿元,存款余额同比增速34.4%,全省排名第1位;贷款余额802.5亿元,贷款余额同比增速22.6%。全省排名第4位。贷款余额之和同比增速为29.9%(年度考核目标为25%)。全州银行金融机构存量存贷比为62%,增量存贷比为44.6%。
(二)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为有效缓解我州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融资体制和方式创新入手,大力打造多元化、多层次融资体系。重点发展表外融资业务,年均银行机构表外融资余额100亿元以上;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努力拓展证劵融资业务,鼓励引导帮助州内企业,借助“新三板”等证券市场平台融资工具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发展壮大,两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21家企业进入上市融资后备资源库;积极适应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形势,大力发展基金融资,州扶投公司与浦发银行贵阳分行合作设立的“xx州州浦发石漠化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州工投公司与贵阳银行兴义分行设立的“xx州州贵银平滑基金”;与北京英大、中非华能等新型投融资机构实现战略合作。扎实推进债劵发行工作,州宏升公司2016年发行9亿的小微债;州水投公司2016年发行15亿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三)加强政银企对接。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不定期召开政银企交流会、金融支持项目及企业发展联席会,项目融资推介会等,着力强化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互动,推动实现政金企“无缝”对接,促进经济资源与金融资源的高效衔接。制作《全州项目融资需求表》、《xx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资料汇编》等材料,提供给各金融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想方设法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利用中票、短融、融资租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新型融资手段,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师资,开展全州中小企业融资培训会和现场交流会,加强政银企合作关系。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任务工作,协调州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有效发挥政策咨询服务、融资服务,并进行跟踪和对接。积极推动“贵工贷”“贵园信贷通”等新型金融服务产品,帮助民营企业获得了更多的资金资源。
(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扎实推进“五个全覆盖”工程,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建设,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实现全覆盖。督促县域设立村镇银行工作。由兴义市农商行在兴仁、贞丰、安龙、晴隆、普安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兴仁县振兴村镇银行于10月开业运营,望谟、册亨富民村镇银行装修完成,预计12月开业运营。义龙试验区与上海浦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目前已完成义龙试验区浦发村镇银行全部装修,预计12开业运营。及时与省金融办和各县(市、区)金融办加强衔接力度,于2016年6月底完成全州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全覆盖工程。加强与省股权交易中心协调力度,省股权交易中心xx州分公司正式开业运营,完成全州覆盖工程。
(五)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工作。会同州人行认真执行宏观审慎评估政策,切实提高涉农金融机构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可用资金。通过扶贫再贷款杠杆化运作的新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工作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特惠贷”风险补偿机制,全面推进“特惠贷”政策落实。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我州兴仁、安龙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全抵押贷款试点县的实际,制定《“两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银行开展“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协调县政府落实政策和资金,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组织相关金融机构深入县(市)开展以扶贫项目融资为重点的金融政策宣讲培训。
(六)保险行业稳步加快发展。2016年,全州的保险业抢抓发展机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努力开拓进取,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9月30日,全州16家保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13.84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7.3亿元,同比增长12.14%;人身险保费收入6.53亿元,同比增长41.87%。积极创新保险产品,拓宽保险领域,制定《xx州州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并经州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根据州政府安排,拟统筹2018年财政预算,建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全面启动全州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抵押担保难题。进一步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力度,抓住工作薄弱环节,牵头制定《xx州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集中宣传月,借助信合平台的“金融夜校”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户参保的自觉性;根据我州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将蔬菜、薏仁米、茶叶、食用菌等种植业,牛、羊和长毛兔等养殖业,纳入特色农产品保险范畴,实现我州特色农产品保险的良好开端。
(七)积极推进“两类公司”发展。截至目前,我州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9家,注册资本金12.2亿元,资产总额13.4亿元;融资性担保机构22家,注册资本26亿元,资产总额28.1亿元。进一步完善全州“两类”公司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工作,实现网络化日常监管和风险预测。指导各县(市)区完成年检初审,完成“两类公司”年检审核工作。2015年年检不合格的小额贷款公司4家,融资性担保机构4家;组织“两类公司”到省人行参加信用评级培训会议,完成信用评级工作;开展“两类公司”常规性现场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小贷款公司涉农奖励申报,指导和协调各县(市)财政出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筹建。完成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审批指南,州内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实现网上审批。截至目前,全州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没有发现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暴力放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违约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事件。
(八)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制定《xx州州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州州金融支持“五个起来”信贷指导意见》等,组织开展桌面推演,积极做好金融风险处置预警。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中介评价体系。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互联网保险、股权众筹、跨界资产管理、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业务等五方面金融安全领域161家机构进行排查工作,构建金融大安全保障体系。扎实开展对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组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落实非法集资集中整顿,全州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数量偏少。受经济总量偏小,存款余额偏少、设立分支机构审批等因素影响,我州引进金融机构的步伐较慢。我州金融市场主体中,除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外,大型股份制银行在我州分支机构较少。截至目前,五家大型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交通银行尚未在我州设立分支机构;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州均无分支机构设立。
(二)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仅靠企业发债和基金融资模式,发债企业和基金设立以国有企业为主,民间企业发债工作相对滞后,降低保险费率工作推进较慢。州内上市企业较少,企业改革相对滞后。州内拟上市企业条件不够成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股份制改造不够彻底,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建立起来。
(三)地方金融实力较弱。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机构覆盖面不足,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商业银行改制初步完成,村镇银行覆盖率不高。保险机构规模不大,保险深度低、密度小,保险保障功能发挥不足。创业投资、金融租赁等新型金融业刚刚起步,区域金融体系的发展不够完善。
(四)民间借贷潜藏风险。民间金融操作不规范、专业水平低、行业监管乏力等问题凸显,民间借贷风险不容忽视,迫切需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特别是在加强金融监管、社会信用建设等方面亟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五)金融服务水平偏低。我州地方金融业“小、弱、散、缺”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企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地方银行业机构的服务水平偏低,服务手段较少,服务方式主要还是发放贷款,服务领域狭窄。地方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仍有较大欠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三、2018年重点业务工作打算
重点业务工作实事:一是全力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创新小微企业及“三农”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平台公司从融资向实体企业转变。
二是完成存贷款两项指标年度目标任务。确保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1676亿元,增长25%以上,贷款余额达到975亿元,增长21%以上,两项指标增速均在全省排名第4位。
三是加快“引银入州”步伐。继续加大与辖区外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确保引入民生银行或兴业银行到我州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推动义龙浦发、册亨富民、望谟富民等村镇银行(年内)挂牌营业。
四是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运用基金,上市、发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工具等融资手段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确保直接融资达到210亿元。
五是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和“五个全覆盖”,2018年确保普安、晴隆、册亨和望谟完成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工作。
六是扎实推进保险业发展。抢抓《中国保监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贵州建设“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的实施方案》颁布实施的机遇,确保国元农业保险年内在我州挂牌营业,新增5个以上县级保险机构,10个以上重点集镇保险服务部。
七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深入开展风险排查、金融宣传教育、案件处置等工作,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继续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投资者风险教育,分别举办各县(市、新区)直部门和乡镇的金融业务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