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特派员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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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新农村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科技人员面向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的有效途径。按照**市科技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市科发〔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富民为本的原则。科技人才特派员要坚持把先进实用技术带入农村,带入千家万户,大力兴办各类科技、经济实体,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提高农民致富本领,增加农业产能,增加农民收入。
2、坚持科技创业的原则。根据**县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有效统筹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构建创业服务平台,形成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3、坚持示范带动的原则。培育一批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优秀服务典型、示范基地典型、科技创业发展典型、农村致富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坚持因地制宜、效益驱动的原则。结合**县实际,优化产业结构,坚持扶强扶优,有效集成,不断增强重点产业的市场开拓能力、资金运作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以尽快形成一批明星企业和生产大户。
三、工作重点
1、确定发展思路。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现状,制定科技创新、脱贫致富规划,并为当地政府、企业、农户提供依靠科技促进产业发展的决策建议。
2、强化技术推广。加大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和集成配套的力度, 推行农产品品牌战略,带动创业服务点及周边乡村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3、依靠典型示范。依托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科技示范点、示范户,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并通过跨村、跨镇、跨行政区域服务,推广先进技术,促进优势主导产业的形成和规模化发展。
4、加快推动科技精准扶贫。开展创业式扶贫,加快科技、人才、管理、信息、资本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增强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进程。
5、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把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与精准扶贫、“三区”人才选派、农业倍增工程、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衔接起来,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做好衔接,有效整合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等资源要素,组织实施好科技特派员项目。
6、组织商品流通网络,捕捉技术、市场信息,培育营销队伍,开拓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7、开展科技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农村各种文化设施,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先进实用技术培训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掌握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培养科技致富能手和适用技术人才,发挥科技能人带动示范作用。
8、搭建科技合作平台。积极牵线搭桥,推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骨干企业、商贸集团同农民携手合作,用现代农业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创建科技经济合作的新模式。
9、总结经验,反馈信息,反映民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机制
(一)选派要求:
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必须按照德才兼备、作风扎实、责任心强、有技术专长、专业水平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标准,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严格选择。原则由县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提出选派意见,各有关单位要给予全力配合支持。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带动农民创新创业。
不得选派公务员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
(二)选派去向:
以我县111个贫困村为主要派驻服务对象,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选派适宜的技术人才进行科技帮扶。
(三)服务期限:
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期限为一年,派出单位按三年确定预选人员。服务期满后,按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可继续派出。
(四)工作要求:
1、科技特派员工作由县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科技特派员的组织选派、协调管理、检查督促、考核评比等事宜;
2、科技特派员的选派需要用人单位申请需求意向书,由派出单位和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审查,经组织、人事部门的审定,选派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开展派出服务;
3、被选派的科技特派员要尽职尽责做好科技服务,接受派出单位和县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的双重管理,在不脱离原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派出服务时间;
4、科技特派员不得从事与当地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无关的个人生产、经营活动;
5、科技特派员每半年向派出单位和县级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汇报一次本人工作进展情况,年终提交工作总结;
6、科技特派员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共同对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并与派出单位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年度考评考核,作出了考核鉴定意见,存入本人档案,可作为职称晋升基层服务年限、晋级、评优和科技特派员下乡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委组织部、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下派制度,考核特派员工作成效,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二)保障待遇落实。科技特派员在派出期间,原单位职务、专业职称、岗位编制、级别待遇等保留不变,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科技特派员,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晋升中给予优先考虑。科技特派员在派出期间,由派出单位按《**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加强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工作。要做好下派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都要组织对新下派的科技特派员进行岗前培训。要分期分批安排科技特派员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培训,拓宽科农携手合作的领域和空间,更新知识水平,提高为“三农”服务的业务能力。
(四)加强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管理考核。科技特派员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年度定期工作会议制度,召集有关部门领导研究协调解决科技特派员工作实际问题;对下派科技特派员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下派前科技特派员办公室、选派单位与科技特派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建立建全科技特派员的考勤、考核、奖励及项目管理等工作制度等。
(五)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要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派出单位要在财力、物力、人力、信息、技术、项目等方面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把科技特派员工作看成是单位工作的延伸。用人单位要为科技特派员提供必要的食宿、办公等条件,确保科技特派员安心从事科技服务。
(六)积极营造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创业环境。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工作,把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纳入工作计划,协调制度建设,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良好氛围。各派出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舍得把本单位的精兵强将选派到基层工作,本着需要什么就选派什么的原则,保证选拔的科技特派员下基层后能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科技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效结合的新模式、新办法,不断把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