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 ,请大家参阅!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大队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县安全监管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计划》为基础,以“打非治违”为抓手,以落实依法治安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法定职能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监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执法计划完成率100%;对检查发现隐患复查率(含委托复查)100%;不发生因自身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问题。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
(一)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安排
1.执法人员数量。目前大队在编人员22名。其中:副大队长2名、中队长5名、其余人员15名,实际到岗13名。
2.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法定假日)×监察执法人员数量=(365-116)天×13人=3237天。(1)2018年全年365天;(2)全年52周,每周法定假日2天,加上元旦、春节、清明、中秋、端午、五一节和国庆节共12天,全年法定假日116天;(3)监察执法人员按13人计。
3.非执法工作日。参照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约1191天。(1)考核、学习、培训(执法比武)、会议、党务、内务:70天/人×13人=910天;(2)病假、事假:12天/人×13人=156天;(3)法定年休假、探亲假:13人共计125天。
4.其他执法工作日。参照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约1222天。(1)事故调查处理:90×5起(3年均值)=450天;(2)一般违法调查处理:20天/起×30起=600天;(3)举报核查处理:10天/起×10起(3年均值)=100天;(4)陪同上级检查:6天/月×12月=72天。
5.监察执法工作日约824天。总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3237-1191-1222=824天。
(二)监察执法的主要内容
采取必查和“双随机”抽查(定向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开展监察执法检查。
1.必查方式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合法性进行监察执法,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三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四是安全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管理、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五是安全资金投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发放等保障情况;六是应急救援制度、岗位操作应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紧急情况处置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内容。在国家安监总局出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前,暂按必查方式检查内容或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随机确定检查内容。
(三)监察执法方式和具体计划
全年开展执法检查270家(次),由大队按月下达各中队组织开展。
1.全年必查185家(次)(详见附表一)。其中,煤矿20家(次)、非煤矿山80家(次)、危化品85家(次)。预计全年必查企业监察执法400天。
2.全年不定向随机抽查85家(次)。其中,职业健康专项抽查20家次,烟花爆竹55家(次)、其他行业领域10家次。
四、计划执行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严格计划组织落实。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订监察执法月度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开展专项和联合(交叉)执法检查,要事先制定检查方案,进一步细化检查的时间、范围、内容、方法和相关要求,突出监察执法重点;坚持每月进行工作梳理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监察执法质量和效率。
(二)严格监察执法过程管理。要按照监察执法“四化”(执法行为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倒查案卷合法化,履职尽责证据化)要求,及时形成、整理和归档监察执法文书,并同步上传“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按法定时限推进执法办案流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三)严格履职尽责闭环管理。要高度重视对发现问题和隐患的依法处理和跟踪督促整改,进一步改进监察执法方式方法,强化“点对点”式的专项监察执法,努力避免监察执法范围过广、重点不突出、问题难处置和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责风险。
(四)严格依法规范文明执法。要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确立“心正行端、安康为天”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树立和维护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