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8年度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计划
为了确保按期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体任务,根据报审《**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在科学界定林场属性,科学设立机构和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林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加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确保国有林场资源权属明确,优化整合到位,性质界定到位,编制明确到位,社保保障到位,政策支持到位。
二、工作时限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18年3月底前完成)。妥善处理临时工社会养老保险拖欠问题,实现职工五险全覆盖。
(二)修改完善印发方案(2018年6月底前完成)。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和**市林业和园林局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审的**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形成正式的《**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报省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备案。同时印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培训(2018年7月底前完成)。组织涉及国有林场改革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按照印发的《**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设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培训。
(四)精心组织实施(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一是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完善“**县国有林管理站”更名为“**县国有林场”的相关工作,并正式挂牌;二是认真开展国有分成林(分成部分)的赎买工作,7-8月完成协商,谈判并形成相关协议。9-10月完成兑现和完善法律手续。三是对国有林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整改完善。四是按照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要求完善阶段资料。
(五)自查评估验收(2018年11月底前完成)。主体改革结束后、及时按照国有林场改革检查验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认真组织自查验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验收报告,同时做好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申报验收(2018年12月中旬完成)。按照要求申请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评估验收,并做好迎验工作和主体改革总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国有林场改革,由**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有关乡镇及县级部门各司其责,各负其责。
(二)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借改革之机破坏森林资源、擅自处置和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加强执法监督,依法查处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和侵害国有林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林区稳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学习宣传,将广大职工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发〔2015〕6号和川委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和思想教育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确保国有林场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广泛凝聚共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促进国有林场改革扎实推进、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