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xx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 “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我县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为主线,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着力于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我县交通运输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为此,20xx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法治建设,完善行业治理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评估工作,严防出现超越权限、抵触上位法规定和变相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内容;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引入第三方参与文件制定与评估,完善文件公开和宣传工作机制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
(二)强化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围绕综合交通运输改革各项任务,努力提升行业制度建设质量和效率,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律参谋和助手,围绕行业管理热点、难点,提出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实现行业管理事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权力规范化运行。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省、市简政放权要求,继续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进行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注重审批制度改革前后的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等问题,努力构建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监管制度。
(二)继续梳理部门责任清单。建立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交通运输部门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交通运输部门执行职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部门职能精细化管理,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强法治交通建设考核评价,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三)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部署,创新行业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行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和在线申请、快递送达,普及处罚窗口POS机刷卡缴费和公共支付平台收缴,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努力推进公正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对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二)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机制。采取“分期培训、分级负责”的方式,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能力提升轮训,积极开展执法队列大比武活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制度,任职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制度,增强法律素质,培育法治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培训相结合,坚持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探索建立聚合执法监督机制。联合县政府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探索开展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和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四、树立行业文明执法形象,着力推进执法监督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重点充实交通运输体制综合改革、新法规宣贯、行政权力和行政审批改革、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内容。及时调整执法责任制考核机制,督促责任制落实,做好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若干意见》,总结推广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先进经验,制定基层站所内务管理制度范本。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非现场执法模式,及时总结经验并做好完善推广工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改进考评方式,抓好整改落实。开展 “文明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统一优化执法案号和执法文书,制定案卷管理规则,编辑印发典型案例和优秀案卷。研究推广行政处罚简易文书和简易程序。继续推进行政处罚说理制度、重大处罚案件报备审查、集体讨论案件登记等配套制度,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适当放宽裁量空间,增加减轻处罚裁量标准,改变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正现象;推行行政处罚网上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减免审批行为,完善减免处罚审批手续,促进执法廉政建设,防范职务犯罪风险。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点规范上路执法行为,消除乱执法和不执法行为,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内部执法检查,邀请法制、纪检等相关部门开展明查暗访,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现场的监督检查,一如既往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充分利用12328投诉热线和互联网站举报投诉平台,认真做好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做到每一起投诉、举报、咨询有处理、有结果、有回复。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案件严肃查处,防止“三乱”案件的反弹。
五、张扬法治精神,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一)增强行业法治理念。积极加强全行业法制教育,树立法治理念,自觉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积极推进民主科学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法制部门要强化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高合法性审查把关水平,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决策后评估和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推进权力规范化运行。
(三)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争议调解机制,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审理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复议案件报备和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推进行业管理创新,推行柔性管理,注重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四)积极做好交通运输法制宣传。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行业法规培训教育,重点做好新出台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络,通过多种途径加大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力度,挖掘宣传先进经验。
(五)增强法制队伍自身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提升法制干部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