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公安局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请大家参阅!
为及时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确保我县社会政治和谐稳定,现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所提出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范围,主要是指那些危害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1、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2、聚众围攻、冲击党政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金融及其它有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事件;
3、聚众堵塞铁路、公路和城市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4、在大型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商贸场所聚众滋事、制造混乱;
5、罢工、罢课、罢市和集体上访请愿引发的治安事件;
6、大规模的聚众械斗;
7、因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请愿事件等;
8、其它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事件。
二、指导思想和处置原则
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尽可能减少不和谐因素,立足于预防,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能根据事件的性质、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做到把握时机,快速反应,讲究策略,依法处置,尽可能防止事态扩大、蔓延,把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原则是:凡未上街和未发生打、砸、抢事件的,不得动用警力。对走上街头到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上访请愿和未经批准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在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劝离群众,妥善平息。对冲击要害机关,阻塞铁路、公路交通等事件,要果断快速制止。对乘机进行打、砸、抢,构成犯罪的,要把握恰当时机,依法拘留极少数严重犯罪分子,教育大多数群众。
三、预防和准备工作
1、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利用各种公开、秘密渠道,建立健全覆盖面广、灵敏畅通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把握各种社会矛盾的发展动向,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要加强值班和请示、报告,实行由领导带班的昼夜值班制度,对发现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和苗头,要在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2、明确工作重点。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摸准本地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的重点问题、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确定工作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对发生在重点地区、单位带有敏感性的治安问题,应及时查处,防止成为少数坏人制造事端的借口。对重点人员要加强侦查控制,及时掌握他们的动向,防止其非法串联,制造事端。对其中有现实破坏活动,并查有实据的,要及时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先发制敌,不使其阴谋得逞。
3、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化解矛盾。各级公安机关要将工作中了解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解决不了的,要建议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向群众作出必要的解释;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也要讲明道理,不要久拖不决;一旦出现闹事苗头,要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勇于深入群众之中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公安机关一般不要过早介入,以免激化矛盾。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准备好运送民警的各种车辆、非杀伤性武器弹药、警用器械和通讯器材,急救器械及生活用品,以保证急需。
5、加强公安防暴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对担负应急任务的巡警大队和县局防暴队要强化教育训练,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其他各警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建设和训练。要加强对民警的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和业务训练,明确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原则方法,法律法规和各自的任务,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四、处置方法
对已经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报告,主动疏导。要在立即向上级报告发生事件初步信息的同时,迅速查明事件的起因、动机、目的、指向目标、事件主体、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迅速采取措施,依靠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疏导教育工作,解决合理要求,稳定群众情绪,讲明政策规定,争取理解支持,尽可能把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2、管制现场,控制事态扩展。迅速调集力量封锁现场和相关地区,划定警戒区域,设置临时警戒线,或实施区域性交通管制,把闹事人群阻隔在一定范围,同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内,迅速疏散围观群众,为顺利平息事态做好准备。
3、疏导、驱散闹事人群,迅速恢复秩序。通过广播、喊话等形式,宣传有关法规和通告,澄清事实,晓以利害,动员群众离开现场,孤立少数组织指挥者和骨干。对不听劝阻的,可发出警告,限时按指定路线离开。对无视警告、拒不离去的,可以出动公安防暴队和消防武警部队,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等强行驱散,或将其强行带离现场。对堵塞铁路、公路交通和冲击党政首脑机关及要害部门的事件,要尽快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平息,迅速恢复秩序。
4、依法处置少数首要分子和严重犯罪分子。运用公开和秘密的手段,查明组织指挥者和骨干分子,控制其活动,并使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获取证据。对制造动乱、骚乱、暴乱进行打砸抢烧的犯罪分子,要及时拘捕;对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可先行拘留;如果犯罪分子拒捕、行凶,可视情使用警械,直到开枪将其制服;开枪射击时不能伤及无辜,严禁向人群开枪;在首要分子与群众搅在一起难以区分时,要冷处理,一般不要当场抓人,防止矛盾激化。
5、清理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平息后,应及时组织力量,救治受伤人员,清理现场遗留的标语、传单和其它物品,排除路障,恢复交通,加强巡逻,尽快恢复正常的治安秩序。
6、加强安全防范,严密社会面控制。刑侦、国保、治安等部门和各派出所,要各负其责,严密控制重点人员和可能铤而走险分子,加强治安防范,防止各违法犯罪分子趁乱打劫,扰乱治安。要加强对党政首脑机关、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绝对安全。
7、加强正面宣传、注意舆论导向。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尽快研究提出宣传报道的口径和方案,以掌握主动。突发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未经批准,不准任何人进入现场拍照、采访,需要澄清事实,向群众进行正面引导时,要报请党委、政府批准,稿件要经负责处置事件的公安机关领导审核,严防因宣传不当,产生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
五、组织领导和分工负责
1、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2、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局成立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总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分管治安的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其他党委成员、消防、交警、巡警、刑警大队长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巡警大队,由巡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3、处置突发性事件时的警力调配:县公安局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总指挥部在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时,认为需要调配警力时,由县局110指挥中心各分管线上的党委成员,各分管领导接通知后,应按要求抽调足够警力,配备枪支警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听候现场指挥部指挥。
4、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分工是:发生在城区内一般性的非打、砸、抢等刑事犯罪的群体性事件,由**派出所负责。其它乡镇到城内进行群体性上访或闹事,由上访或闹事者所在派出所负责处置,**派出所予以配合。对规模较大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由县局指挥部统一指挥,超过30人的方可调动巡警和防暴队。
5、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具体分工如下:
(1)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以事件现场公安机关的最高首长为主,各警种负责人参加。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总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和实际情况,决定处置手段和措施,对处置行动实施组织、指挥。
(2)情报信息组
组 长:国保科科长
副组长:国保科副科长
成 员:国保科全体民警、各派出所国保信息员
任 务:负责收集情报信息和事件组织者的内幕情况,及时掌握事件的发展态势,准确报告情况,为指挥部提出决策建议,当好参谋。
(3)现场处置组
组 长:县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
副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和各派出所所长
成 员:治安大队民警和各派出所民警
任 务:负责对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对社会面和重点人口进行控制,制止各种违法活动。
(4)交通管理组
组 长:交警大队长
副组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
成 员:交警大队民警
任 务:实行现场交通管制,疏通路障,维护交通秩序。
(5)行动组
组 长:巡警大队长
副组长:巡警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消防大队领导
成 员:局防暴队民警、巡警大队巡防队员。消防大队的调动由县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下达命令。
任 务:强行驱散闹事和围观人群,对拒不离去者或打砸抢者强行带离现场,清理现场,恢复秩序。
(6)案件处理组
组 长:刑警大队长
副组长:刑警大队教导员
成 员:刑警大队民警
任 务:采取公开和秘密手段对事件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录音、提取实物收集掌握违法犯罪证据,对为首分子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执行公开或秘密传讯、拘留、强制带离现场,负责看守、审讯和案件处理。
(7)法制宣传组
组 长:法制科科长
副组长:法制科副科长
成 员:法制科、办公室民警
任 务: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动员群众离开事件现场。
(8)联络指挥组
组 长:县局110指挥中心主任
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指挥中心、办公室民警
任 务:沟通信息,传达上级指示,及时汇报情况,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快速有效,通话无误,总结经验教训。
(9)后勤保障组
组 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民警
任 务:负责处置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提供各种物资器材、交通工具和食宿条件。
(10)机动组
组 长:纪检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督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民警,消防大队官兵,县局机关其他民警
任 务:由总指挥临时下达
(11)医务组
组 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刑警大队法医
任 务:做好各种应急准备,负责急救负伤人员。
(12)事件调研组
组 长:治安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国保科副科长,信访科科长
成 员:治安大队、国保科、信访科民警
任 务:事件发生后进入闹事人群,了解参与该事件人员的闹事原因,追查主管部门失职情况,研究闹事人群心理状况,反馈信息,提供决策依据。
六、纪律要求
1、加强值班、请示、报告,实行由领导带班的昼夜值班制度。遇有突发性事件,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必须坚守岗位,增强临战意识,进入战备状态,一律不休假、不请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临危不惧和连续作战的精神。
3、各警种互相协调,通力合作,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诿和借故不执行命令,延误战机,尤其是在执行任务时要互相支持,防止单个行动。
4、依法文明执勤,熟悉法律有关条款,据理疏导,采取克制态度,以大局为重,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注意自身安全,不得滥用武器警械。
6、不准传播谣言、泄露内部情报、信息和工作部署等情况,违者严肃查处。
7、各工作组根据任务要求,自行配备好交通工具、警械和宣传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