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委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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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2016年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卫计委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做好全县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脱贫攻坚“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客观总结工作成绩,分析存在的不足,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全面提升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国家考核评估发现各省存在的四个共性问题和约谈指出我省存在的五个方面的问题、省级督查巡视发现的六个方面问题、市级督查考核评估发现的九个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梳理,认真剖析研究。树立系统思维,建立问题台账和清单,制定切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二)坚持精准方略。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在于精准。要集中力量,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推进,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坚持较真碰硬。聚焦突出问题,从严要求,狠抓责任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计划,限时整改,坚决做到不推诿、真反思、真整改。
(四)坚持稳中求进。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2020年时限,确保时间服从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要不断加大“进”的力度,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防止返贫。
三、工作目标
(一)认识到位,增强攻坚动力。通过整改,首先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特别是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的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脱贫攻坚的决心和动力。
(二)责任到位,确保整改实效。各单位、各股室要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台账以及销号台账,明确整改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逐项销号整改。
(三)措施到位,健全长效机制。各股室、各单位要以这次整改为契机,积极探索针对性强的工作举措,完善脱贫攻坚的各项措施办法,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实现贫困对象稳定脱贫不返贫。
四、时间安排
(一)5月30日前,全面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5月31日至6月20日,迎接省扶贫办督查.
(三)6月21日至6月30日,迎接省第三方评估检查。
(四)7月底,迎接国家扶贫办巡查。
五、整改措施
(一)加快全面实施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各单位要配合扶贫移民部门,按照《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按不低于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并于6月1日前启动补充保险补偿工作。
(二)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两免四提”倾斜政策。“两免”:(1)免个人参保费;(2)免县级、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四提”:(1)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5种重大疾病在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2)门诊慢病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3)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4)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三)全面实施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分类救治工作。在继续抓好10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的基础上,认真按照国家的部署,全面落实9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乡镇卫生院要组织本院医生或村医,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签约服务,制定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在县级医院指导下,对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依据病情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并提供公共卫生、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服务。
(四)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建立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贫困人口住院预付金。加快推进县域内“一站式”结算。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尚未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的,实行定点医院垫付、定期联审、统一结算的方式,方便贫困患者。
(五)及时开展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因病致贫调查。对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经扶贫部门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入户调查,按照国家和省因病致贫家庭入户调查要求,核实核准贫困家庭患病人口数量情况以及患病情况,将相关数据录入到全省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做到一户一档,动态管理。
(六)及时做好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国家《2016年度健康扶贫考核指标与评分细则》要求,七种大病就医治愈实际报销比例、贫困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县域内就诊比例等考核指标,依据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的汇总数据进行考核。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将大病救治、慢病管理、医疗保障等相关健康扶贫工作数据,及时、全面、准确地录入国家动态系统,做到通过动态系统实时反映健康扶贫工程进展。
(七)做好省级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医疗卫生人员对已经治愈或死亡的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治效果及时录入系统,并利用系统,建立本单位的健康扶贫工作台账,实现动态管理、挂牌督战和销号管理。我委将及时上传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有关的实施方案、补充保险方案、医保倾斜政策等文件及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以及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年度考核、定期督导文件及督导考核通知、通报等过程文件,并及时填报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县级医疗机构名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部门协调会议召开等相关数据。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动态系统,实现对本地健康扶贫工程进度的实时跟踪和全面掌握。将对数据填报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省卫生计生委也将利用国家和省级动态系统上报数据,开展年度考核、督导检查和定期通报。
(八)强化健康扶贫督导考核。我委将联合县扶贫移民办、县人社局开展督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逐一落实整改。每月定期通报各单位健康扶贫工作进展以及政策落实情况,对进度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九)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和典型示范宣传。各单位要加强与有关媒体的协作,多渠道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工作成效、典型案例,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健康扶贫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各单位要积极挖掘总结本单位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政策措施安排、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推出一批在健康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突破等方面可持续、可复制的先进典型,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供示范经验和可供借鉴的样板。
六、组织保障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施策的基本方略,注重加强督导与宣传引导,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施策,充分发挥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系统的作用,做到对象精准、项目精准、措施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成效精准。在提升“识别精准率、退出精准率、群众满意度”的基础上,稳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确保退出贫困人口全面达到脱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