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财务稽查计划范本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局财务稽查计划范本,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公安机关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的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常态化的财务稽查工作机制,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中央补助专项资金财务稽查办法(试行)》(公装财〔2013〕875号)、省公安厅《**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关于转发公安机关中央补助专项资金财务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公警保〔2013〕376号)、《**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绩效考核要点》的通知》(**公警保〔2018〕1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市局2018年度财务稽查工作计划:
一、成立财务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二、稽查时间和程序
时间:各单位互查,具体稽查日期另行通知。
程序:一是制定稽查计划,成立财务稽查领导小组,二是下达通知。警保处向被稽查单位下达稽查通知。三是实施稽查。市局稽查组根据稽查方案开展稽查工作。四是交换意见。市局稽查小组就稽查情况与被稽查单位交换意见。五是形成报告。稽查组在工作结束后形成财务稽查工作报告。六是提出稽查意见。市局稽查小组根据财务稽查工作报告及稽查情况,向被稽查单位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七是督促落实。市局警保处将通过回访、复查等形式督促被稽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落实稽查意见。
三、本次稽查的范围:
2016年度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公安专项因素经费和公安专款、预算内投资、公安部补助资金等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的下达、到位、使用、管理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
四、本次财务稽查内容包括:
(一)2016年年初预算是否达到3.8万标准
(二)辖区内公安机关是否建立所队一线实战单位经费分类保障标准
(三)辖区内公安机关是否建立大案要案、突发案件侦破处置专项经费保障制度
(四)辖区内公安机关是否将公安民警教育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专款专用
(五)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的申报、批复、下达、到位情况;
(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标准执行情况;
(七)装备采购、配备及使用管理情况;
(八)应急装备物资采购、储备及管理情况;
(九)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
(十)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十一)会计核算及基础工作情况;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十三)信息系统建设及使用管理情况;
(十四)绩效情况;
(十五)其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分局要充分认识财务稽查工作的重要性, 要坚持“三个服务”的总要求,紧紧围绕“2018年全省警务保障工作要点”任务要求开展财务稽查工作,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健立健全警务保障部门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 各单位要根据计划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依据稽查范围和内容,建立台账,以备迎查。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稽查小组在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真实反映被稽查地区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或虚构事实。被稽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反映情况问题。
(三)严格程序,规范执行。稽查小组要严格执行稽查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实地稽查时,要一丝不苟、认真核对;在编制工作底稿时,要简明扼要、一事一稿;在填写表格时,应按照要求据实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格式;在交换意见时,要尊重对方客观实际,充分交流沟通;在提交报告时,要依据准确、定性客观。所有表格、底稿、报告及相关文字材料应作为工作档案妥善管理,以备抽查。
(四)严明纪律,清正廉洁。稽查小组工作人员应切实落实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注重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参加与稽查工作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