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依照《中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一、着力“四个强化”,压实主体责任
1.强化对意识形态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开展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向局党组会议、上级党委报告工作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述职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并将考核作为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
3.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4.强化对意识形态阵地的日常管理。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管理,建立涉及意识形态的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报批制度,组织开展涉及意识形态的文化、学术交流等活动要向县委宣传部门进行报批。落实“书记上讲台”制度。做好“**好人”和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宣传文化工作,按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帮扶村——**村的农村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巩固基层宣传文化阵地。
二、坚持“三个纳入”,突出工作成效
1.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班子会议和“主题党日”,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工作计划、总结、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报告等重要组成部分,细化党组、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班子成员与所属股室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逐项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台账》记载,做到一季度一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到各党支部,党支部将理论学习作为“主题党日”首要学习内容来统一安排,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3.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有效载体,主要领导亲自抓,率先垂范、一线指挥、严格把关,主要检查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情况,与业务工作,文明创建、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同评比、同考核。
三、管好“两个阵地”,彰显党性原则
1.管好学习阵地。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组织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书记讲党课等学习活动。全面完成《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三峡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发行任务,对退休干部开展集中送学活动,营造全体党员“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环境。
2.管好宣传阵地。加强新闻发言人、新闻通讯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好局网站、微信、微博平台,明确网络管理员,按要求完成县网管办下达的工作指令,实时掌控内容意识形态动向,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教育,及时更新网站、微信、微博信息,确保各类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严格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对外一般新闻宣传需经新闻发言人签字,确保宣传报道导向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