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治安大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8年,县公安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民爆物品事故为核心,以减少人员伤亡为重点,努力维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达到这一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任务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剧毒化学品购买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种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英善任组长,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韩积鑫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派出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县局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民用爆炸物品方面
进一步加大对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清查收缴力度,综合采取动员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破案追缴等办法,强化排查收缴措施,落实排查收缴责任,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二)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方面
1.严格运输审批。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法定程序,时限和要求,利用烟花爆竹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审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严格落实运输通报机制,切实掌握烟花爆竹产品的流向和流量,严禁手工开具运输许可证件。
2.严查非法运输行为。治安部门要与交警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依托现有公安检查站、固定卡点切实加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问题。对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法处罚。
(三)剧毒化学品方面
1.全面检查剧毒化学品存放场所治安防范措施。治安部门要积极会同环保、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源存放场所的人力、实体、技术等防范手段和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的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废弃、闲置的剧毒、放射性物品,严防丢失、被盗等问题的发生。
2.严格安全审批。会同安监、环保等部门,全面检查剧毒、放射性物品从业单位的相关资质许可证件及购买、运输剧毒的相关许可手续。
3.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履行法定安全监管职责,及时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剧毒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认真做好丢失、被盗剧毒物品案(事)件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要层层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和强大攻势,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派出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对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排查整治力度。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方位进行排查整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