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管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2018年,区房产局主要以改善住房民生为立足点,不断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以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为切入点,致力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以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为关键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以规范服务、简化程序为着力点,全力做好行业服务;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转变作风、强化问责,确保房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要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完成目标。紧盯区委区政府各项目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把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承担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目标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系,争取理解支持,力争取得实效。
2.进一步突出重点,有效破解难题。对当前重点工作开展存在的难题,要想方设法解决。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重重困难,要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加大指导力度,合理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努力维护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态势;针对房地产市场管理面临的实际困难,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确保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进一步强化落实,力求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各项目标工作管理责任意识,注重加强对目标推进情况的动态跟踪和督促检查;对重点目标任务,要及时分析改进,切实将各项绩效目标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督办,将目标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重点及举措
(一)着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力争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落到实处。
1.认真做好住房保障基础工作。加快建立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和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数据共享,简化工作程序,完善资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为建立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打好基础;指导各街道根据当年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
2.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严格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会同民生、住建、财政等部门统筹协调、简化手续,千方百计抓开工、促进度,确保续建项目与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完成相应工程量,力争房源尽早交付使用,让保障户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3.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根据前期摸底调查结果,合理确定保障计划,增强住房租金补贴工作力度,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做到应保尽保;切实加强实物配租、入住和后期管理,认真做好监管工作。
4.结合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建立健全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18年,我区新增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1614户,安置房续建项目6个2087户,共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700多套,约64.94万平方米,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
1.进一步改进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成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大队,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强化联合执法,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房地产市场监测报告制度,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科学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
2.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一是把好预售资金归集关,通过采取业务制约、限期整改等措施严格惩处弄虚作假的开发企业;二是把好银行账户监管关,督促各商业银行强化监管账户管理,定期核查账户资**全状况。三是把好预售资金使用关。对于重点监管资金,严格依照工程进度按比例拨付,必须用于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同一项目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必须保证资金划拨进入相应施工单位账户,防止厚此薄彼现象。
3.进一步控制商品房价格涨幅。一是发挥商品房备案价格指导机制作用。强化价格监督,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成本、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理性定价。二是加强预售价格备案审查管理。对备案价格明显高于周边类似项目或同一项目上期销售价格、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可暂不受理价格备案、不核发预销售许可证;对于价格上涨过快的,会同税务、物价部门及时清算、审核和稽查。三是适时推行土地竞价新机制,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和“限地价、竞房价”策略,对房源紧张区域,加快土地供应速度,扩大土地供应规模;对已经出让的土地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未开工地块加快建设速度,缓解区域性房源紧张局面。
4.进一步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消化存量”原则,合理安排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把握好土地供应节奏;引导未开发非住宅类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优化各类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量和布点,与区域功能、人口规模、经济发展、产业规模、消费能力等相适应;鼓励开发企业从销售商品房向“租售并举”投资模式转变,盘活资产;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在信贷政策基础上加大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贷款支持力度。
5.进一步缓解房地产市场区域性矛盾。根据我区偏远乡镇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现状,科学减少房地产项目土地供应量和供应速度;继续推行征地拆迁货币化安置措施,同时政府优先购买库存商品房用于拆迁安置、移民搬迁等;加强集镇给水、供电、供气、通讯、公交、广场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增强集镇吸附能力;研究制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配套政策和奖励措施,大力支持住房消费。
6.进一步规范房屋经纪机构备案。严格备案资质审查工作,不断精简备案审批程序,凡在我市或我区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房屋经纪机构,将不得在我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以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三)扎实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惠民工程,提升城市形象,助力城市创建。
2018年,市政府下达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项目1个,涉及338户、3.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676万。
1.层层落实,合力攻坚。继续实行领导组负责制,由区老旧办牵头主抓、街道具体实施、区直部门紧密配合,通过定期督查、全程跟踪,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强力推进这项省级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2.抓准关键,提高实效。坚持先急后缓原则,经过论证评估,将符合条件、社会关注度高、业主投诉多、居民意见相对集中的小区优先纳入改造范围。
3.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坚持属地为主原则,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发挥属地街道、业主委员会在整治改造中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过程透明、结果公开。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和验收,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4.创新方法、开展试点。一方面,以点带面,示范借鉴,先试点后铺开,促进工程施工质量整体提升;另一方面,建立业主代表全程监督、监理公司现场监管、街道社区自查、区领导组普查的四级监管机制。
5.完善管理、注重长效。坚持“改造一个,接管一个,管好一个”,对改造完成符合条件的小区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采取聘用专业公司、业主自治和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模式进行后续管理;对于暂有困难不能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属地社区实施代管,确保改造完成后的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四)全面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切实提升房管队伍整体形象。
一是在全局继续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强化思想理论学习,爱岗敬业、勤于钻研,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解决房地产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各类矛盾问题;三是加强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行政执行力,提高工作效能,积极为民办实事,不断扩大社会满意度,树立房管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