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全区信访工作的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开展“责任落实年”为抓手,深入推进“四个信访”建设,突出基础业务建设、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责任落实三项重点,努力实现信访秩序依法有序、信访问题有效解决、信访责任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立足务实便民,努力打造“阳光信访”
(一)深化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全面实行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易于办理的信访事项,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工作模式,努力提高网上信访群众知晓率,全区网上信访占比超过70%,使网上信访逐步成为群众反映诉求的主渠道。充分发挥信访大数据的作用,加强对社情民意新动向、新特点的分析研判,及时捕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工作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按照要求完成视频信访系统建设,实现正常运行。
(二)健全完善信访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信访局《满意度评价办法》和省实施细则,按照“谁初次办理、谁负责公开、谁接受评价”的原则,把网上信访信息系统首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范围,全程跟踪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从群众评价中查找问题,对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要及时提醒、回访、督办、问责,倒逼改进工作,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办理、来访接待、网上信访受理等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采取绿色邮政、“领导信箱”、热线电话、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便利,确保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理率100%,群众参评率达到70%以上,群众满意率超过90%。
二、注重实践探索,深入推进“法治信访”
(四)进一步加快信访法治化建设。继续深化依法逐级走访,加强初信初访办理,推行群众走访“一卡通”制度,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强化职能部门责任,着力抓好区直部门梳理制定《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责任清单》,确保信访诉求准确分类。严格落实诉访分离规定,推动接访场所设立涉法涉诉信访咨询站。认真落实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在法治信访建设中的作用。
(五)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围绕《xx省信访条例》贯彻实施,以“学《条例》、用《条例》”为主题,集中开展信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坚持面向领导干部、面向信访干部、面向广大群众“三个面向”,采取各种办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手机信访平台等经常发布新闻、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无理缠访闹访不但不利于问题解决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正确导向。
(六)继续规范基础业务办理。进一步完善信访业务标准化办理机制,严格落实济宁市和我区《信访工作办理规程》,强化与有权处理机关的对接,确保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责任明确、衔接顺畅。深化办信工作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推行“信访听证+调解+司法确认”复查工作模式试点,推进落实采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对信访事项处理的质效进行评估,确保复查结论公平、公正。组建业务专家库,定期召开信访业务工作例会,着力整治信访基础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业务水平提升提高解决问题实效。
三、树立防范意识,着力构建“和谐信访”
(七)创新基层信访工作平台。深入贯彻省市委《关于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信访工作阵地向村一级延伸,加强村级信访信息员、代办员、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在矛盾隐患排查、信息收集报送、调处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努力实现信访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八)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突出排查重点,加强对征地拆迁、劳动社保、企业改制、金融债务、房地产等矛盾多发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对容易引发大规模串联聚集、个人极端恶性事件问题的排查。每月上报本地本系统当月新排查的矛盾隐患以及上月化解情况,实行滚动销号制度,直至问题解决。
(九)继续开展越级访治理和“三无”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开展越级上访专项治理,特别是加大进京越级访专项治理力度,强化分析通报、重点管理、专项督办和专项督导等措施,实现到省进京上访形势明显好转。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进一步完善进京访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开展重点督导,不断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推动群众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切实减少进京越级访和大规模集访,努力实现“三无”(无进京越级上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县(市区)和无非正常上访县(市区)创建目标。
(十)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对上级交办案件,2016年以来的去济宁到省进京集体访、重复个体访,省委巡视组对济宁开展“回头看”期间转交的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全部落实区级领导和镇街、部门领导包案,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制度,重点案件深入基层带案督促解决,力争所有区级领导包保案件9月底前化解70%以上,12月底前全部化解或终结。
(十一)做好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用好用活信访大数据,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完善重要敏感信访信息通报机制,健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极端行为和大规模聚集上访的发生。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落实“责任信访”
(十二)健全领导干部阅信接访包案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阅信包案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领导干部接访形式,采取专题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网上接访等多种举措,将各级领导干部推向化解矛盾问题的第一线。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阅信制度,重要来信由镇街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办理意见、签发办结报告。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工作的定期通报和专项督导,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全区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部纳入领导包案,集中资源和力量推动解决。
(十三)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建立常态化的信访事项办理督查、巡查、评查机制。建立“分级督查”模式,一般信访实行信访部门专人督查,重要信访事项党委政府重点督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合督查。建立信访事项办理核查问责机制,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问责,推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十四)严明纪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实施细则》,构建职责明确、奖惩分明、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层层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运用评估、督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加大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力度。对因决策不当、不作为、乱作为,引发信访问题或者造成矛盾激化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十五)充实信访工作力量。选好配强信访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每个乡镇(街道)要明确至少2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每个村民小组(居民小区)至少要有1名信访信息员。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任务,明确至少1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
(十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标准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参加全国、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
(十七)强化素质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评比活动,强化信访干部的实践锻炼,推动开设“信访业务大讲堂”。科学制定信访干部队伍培训规划,依托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优化培训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加强对各级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信访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十八)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访干部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党纪国法约束中工作,在内外监督下干事。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作息制度、请销假制度,做到在岗尽责、勤奋工作,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