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推动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央、省、市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总体目标,坚持“六看六确保”和“四个严”的基本要求,完善“四项清单”工作机制,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强化产业支撑,着力提高脱贫质量,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监测评估、防范返贫、责任落实全覆盖。举全县之力,压实责任,强力攻坚,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2.总体目标。进一步夯实精准扶贫基础,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力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确保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危房改造、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壮大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在扶贫责任落实、扶贫资金监管、两项制度衔接、社会力量参与、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确保全年贫困人口脱贫27300人,贫困村出列50个;力争贫困人口脱贫3万人,贫困村出列86个。
二、落实和完善脱贫攻坚政策
3.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进一步细化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进村入户,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认真组织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创新扶贫方式和方法,坚持既抓结果、又抓过程,定期开展督查调度,实行“月点评、季调度,年考核”制度,确保脱贫攻坚十大工程顺利推进。
4.完善稳定脱贫政策措施。完善、推广“企业(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和资产收益扶贫机制,积极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让贫困户通过入股分红获得资产性收益。落实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政策,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对已脱贫的贫困户,保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防止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三、夯实精准扶贫基础
5.强化动态管理。对已录入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户籍信息、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社保信息、房产信息、车辆管理信息、工商登记信息等进行大数据比对,进行重新筛选和鉴别,提高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的质量。对因灾因病返贫的人口和建档立卡外因灾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帮扶对象。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确保扶贫对象精准,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6.完善“四项清单”制度。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提高扶贫措施有效性。针对帮扶措施单一、特惠措施少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和项目清单,实行分类细化,切实做到措施跟着清单走、项目跟着措施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实现从“政府端菜”到“看谱点菜”转变。通过精准核实贫困户收支情况,核算帮扶项目效益,提高脱贫成效。
7.建立防范返贫保障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防控,建立防范返贫风险等级预警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增强帮扶的有效性,实现稳定脱贫。加强返贫信息管理,强化部门间数据比对和信息互联共享,拓展服务功能。打通返贫申报渠道,通过调查、评议、审核、认定等途径及时确认返贫户,落实帮扶措施,重新纳入帮扶范围。
8.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健全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机制,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帮扶工作有效模式,不断理顺各种关系,确保各项扶贫措施有效落实。
四、深入推进重点工程实施
9.提高产业扶贫实效。推进产业扶贫,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业,年度脱贫户均要有产业支撑,贫困村均要有1项以上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渔业富民工程,鼓励种养大户带动贫困户发展稻渔综合养殖业,渔业产业扶贫帮带2000户以上。深入推进光伏扶贫,新建光伏电站户用5500户。完成国家级7个重点旅游扶贫村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完善重点贫困村旅游基础设施,重点扶持2-3个旅游资源相对丰富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建齐村级电商扶贫站点,发挥好商务、邮政、供销等部门电商扶贫作用,扎实推动电商扶贫工作。
10.扎实推进就业脱贫。开展好贫困劳动者摸底调查、企业用工需求调查等工作,鼓励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优先予以扶持。创新开展就业扶贫驿站载体建设,为扶贫车间、电商扶贫站点等提供基础设施。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做到精准对接、稳定就业。为贫困劳动者就业对接、技能培训提供精准帮扶服务,帮扶1000名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加大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完成1000人的就业技能培训任务,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大力推进居家就业,制定居家就业岗位开发办法,完成300个居家就业岗位开发任务。
11.着力开展智力扶贫。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多元化扶持与资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县内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实现“雨露计划”全覆盖。加快改薄步伐,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年新建学校8所,维修改造学校372所。加强薄弱学校师资补充,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开展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每个贫困村有1名以上县级科技特派员,每乡镇3-5名县级科技特派员。实施好科技扶贫项目,开展好以贫困户为重点对象的科技培训活动,强化科技对脱贫攻坚的支撑作用。
12.加快危房改造。加快贫困户危房改造进度,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2000户以上。保障危房改造用地需求,提高用地审批效率。探索危房改造项目管理、验收、资金拨付新机制。
13.推进健康脱贫工程实施。建立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管理数据库。全面落实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政策,实行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180”补充医疗保障。核实核准全县罹患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逐人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确定定点医院,制定诊疗方案,组织开展救治。开展好贫困人口签约服务,为每个贫困人口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加强疾病防控。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14.助推金融扶贫。完善金融扶贫主办行制度,加大小额扶贫信贷投放力度。运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挥青年及妇女在脱贫致富中的带头作用,提升金融扶贫开发精准度。推动金融扶贫示范点建设。完成全县有劳动能力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确保平均每户授信金额不低于2万元。确保全年完成1亿元扶贫贷款放贷规模。
15.强化基础设施扶贫。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撤并村、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和窄路加宽428公里。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着力解决贫困村基层组织弱化、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积极推进农村水利建设,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再解决贫困人口16709人饮用水安全问题;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40%以上的项目要在贫困村建设。加快贫困地区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大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力度,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确保光伏扶贫电站的接入。加强贫困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互联网为民便民服务,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大贫困地区美丽乡村、集镇环境整治力度,加大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16.推进生态保护脱贫。加快发展林业特色富民产业和生态补偿。支持贫困村群众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林下经济,推广林菌、林药、林禽、林畜等复合经营模式。全年实施森林抚育5.6万亩。聘用100名贫困人口作为生态护林员,落实对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继续在贫困村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7.推进社保兜底脱贫。完善社保托底政策,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确保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做好与贫困人口对象、认定办法和动态管理的有效衔接,使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纳入农村贫困对象。全面实施健康脱贫政策规定,健全完善贫困人口医药费用一站式救助系统,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的10%给予医疗救助;全面实施贫困人口“351”政府兜底保障,确保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3000元、5000元、10000元。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和扶贫政策,提高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
五、深入推进社会扶贫
18.加强定点扶贫。健全完善“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和问责机制,开展帮扶成效考核,强化单位包村责任,推动帮扶工作到村到户。进一步规范定点扶贫,完善定点扶贫领导联系机制,完善牵头部门工作机制,推动定点扶贫工作重心下沉,实现精准帮扶。
19.大力实施社会扶贫。研究制定并推进落实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相关支持政策,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引导民营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协调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才优势,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扶贫。
20.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认真谋划并组织开展2018年扶贫日活动,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举办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成就展,鼓励和引导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企业、致富能人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指导各地开展各具特色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引导激励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踊跃投身扶贫事业。
21.大力培养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县涉农部门围绕“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和带动增收”目标,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着力培养一批创业能成功、带动有成效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领贫困地区和家庭稳定脱贫。
六、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22.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强化财政预算投入,按照地方收入增量的20%,增列专项资金预算。加大清理存量资金力度,将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部分的50%用于脱贫攻坚。将省级分配到县级的新增地方债,优先用于脱贫攻坚。聚焦贫困人口,编制年度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整合比例不低于40%。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力争当年项目全面完成,项目资金拨付90%以上。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加大执纪问责和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始终保持扶贫领域严管严查态势,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范机制。
23.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按照“源头严把、过程严控、验收严格、纪律严厉”的要求,严格落实“县负总责、乡村抓落实、部门齐参与、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签订年度脱贫责任书,出台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实行奖优罚劣。健全县领导班子联系乡镇和贫困村贫困户制度。完善贫困户两层双重包保制度,抓好工作落实,共同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24.建立脱贫攻坚有效工作体系。实行节点管控,聚焦“户脱贫、村出列”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工推进措施,把握时间节点,抓好进度管控。建立脱贫攻坚工作台账,按照要素配置情况,细分具体科目,记实工作进展和投入情况。依托台账管理,加强周期盘点,定期通报盘点核查工作进展情况。
25.开展脱贫攻坚督查考评。完善督查考评制度,发挥督查考评的倒逼作用,以脱贫成效为导向,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县成立督查组,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季度督查。适时组织乡镇开展交叉互查,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实现真扶贫、真脱贫。
2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各级脱贫攻坚力量,加强扶贫部门自身建设,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参谋助手作用,选齐配强村级扶贫专干,筑牢村级扶贫基础。加大培训力度,把乡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帮扶干部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提高乡村干部以及扶贫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脱贫攻坚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27.克服扶贫领域形式主义。着重解决贫困识别、驻村帮扶、政策落实、到村到户脱贫规划执行、产业扶贫、资金管理、社会扶贫、贫困退出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形式主义问题。
七、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
28.加强扶贫宣传工作。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宣传中央及省市县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加大对脱贫攻坚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做好涉贫舆情处置反馈工作,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开展宣传,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9.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完善、宣传脱贫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贫困群众艰苦奋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宣传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和勤劳脱贫光荣理念。协调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引导群众把精力集中到脱贫致富上来。
30.加强调查研究和典型总结推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调研方式,掌握真实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县要建立三个贫困村观测点,选树脱贫攻坚示范村,跟踪了解工作落实、脱贫进程、扶贫成效和发展变化。建立扶贫先进典型台账,总结各地脱贫攻坚典型经验,通过现场会、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