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8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18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按照省、市食药监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压实监管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全面提升食品监管水平和效能,切实保障全县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一、完善监管制度,坚持依法行政。
1.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经营(包括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下同)环节相关制度。
2.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和、《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组织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的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做好全县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3.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日常监管。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建档工作,推动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稽查大队和基层监管所按照事权划分,认真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与小作坊监督检查、隐患排查、食品分级分类监管、风险防控和生产者主体责任落实等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根据风险等级,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开展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排查,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一步调查登记,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并进行登记和监管。
4.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稽查大队和基层监管所各司其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各类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四级(省、市、县、乡)划分和日常检查“三查三单”(在巡查、督查和考察的基础上,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制度,推进食品经营监管划片包干、责任网格化建设,完善日常监管巡查和记录制度,实现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监管信息化、管理痕迹化。
5.加强对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总局食品销售规范、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精神,重点开展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食品销售主体责任。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食品销售风险分级评定工作,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日常监管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在监管的同时,向市场开办者和食品销售者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督促其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6.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体就餐单位和大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规范,明确餐饮单位首负责任、食品安全人员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强化餐饮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文明餐桌”活动,以“文明用餐、安全用餐、节俭用餐”为主题,以餐饮单位、机关和学校食堂为对象,大力提倡餐桌文明礼仪、普及安全用餐知识、倡导节约用餐行为。加强餐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曝光违法案件,警示企业自律,建立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7.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食品安全“吹哨人”、问题企业约谈和企业主动报告风险等制度。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桶装饮用水等重点食品的案情追溯系统。加大对白酒和食用油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整治力度,在白酒和食用油生产企业全面实行“禁塑”。
三、强化重点监管,科学防范风险。
8.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油、婴幼儿配方乳粉、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力度。对元旦、春节、五一、高中考、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庆时段和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实施重点监管。突出农村、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地区,突出大型企业、高风险企业、小作坊等重点对象,开展综合治理。对人民群众关注和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组织开展监管执法行动,有针对性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9.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监测。有针对性地制定食品抽检计划,开展食品质量监测,以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社会反映突出、媒体曝光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加大食品抽检力度,依法公开抽检结果,引导社会安全消费。
10.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和农村食品店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1.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深化校园及其周边劣质小食品专项整治,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治理和跟踪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有效消除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
12.认真贯彻执行《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网络食品销售监管。
13.深化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将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评定并公示量化等级评定结果,引导消费者“看脸谱就餐”,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14.进一步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继续引导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大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等参与“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按时完成年度明厨亮灶建设任务。并结合量化分级管理,把“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要求与量化分级评定标准相结合,逐步拓宽“明厨亮灶”建设范围。引入HACCP管理体系,运用“五常法”、六T实务等先进管理方法实施管理,确保“明厨亮灶”建设具有良好的载体平台。
15.继续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县和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2018年全年至少再创建100家以上小餐饮示范店和1条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并做好复核验收工作。完善和巩固好2014、2015年小餐饮整规创建工作成果,确保小餐饮整规三年目标如期完成。
16.加强重大活动和大型聚餐食品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技术保障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和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责任和制度落实,做到有备案登记、有检查记录、有监管人员,坚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四、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风险管理。
17.按照省市食药监局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根据风险等级,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按照省局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相关评定标准,认真做好市场开办者和食品销售者的首次分级评定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等级,确定监管频次,提高精准监管、管控风险的水平。
18.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排查食品销售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及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比较集中的企业,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19.强化对重点区域(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重点品种(凉菜、卤菜、食品添加剂)、重点时段(中高考、国庆、春节)、重点单位(学校食堂、大型餐馆、集体聚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餐饮食品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和频次,注重监督抽验效能发挥。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一非两超”经营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落实民生工程,规范市场管理。
20.认真落实省政府2018年民生工程,有序推进4家食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室、4个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安全检验室建设。加强日常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口。
21. 认真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底数信息统计和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工作,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监督指导市场开办方、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迎接省、市食药监局对我县2015年规范的2家农贸市场的考核验收。
22.加大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测,逐步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充分发挥规范化农贸市场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我县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管水平。
六、加强督查考评,落实监管责任。
23.依托县食安办,组织开展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评及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乡镇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24.基层监管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交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及时准确报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报表等相关信息资料。
25.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形,应予实施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的,按照《xx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七、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共治氛围
26.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食品销售监管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实战化”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律、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等知识的掌握和应用,增强基层监管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
27.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普法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时机,通过发放资料、张贴公告、设立咨询台、讲解授课、新闻发布会、网站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消费科普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营造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氛围,培育食品安全诚信环境。
28. 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机制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监测,制定防控措施,有效防控系统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适时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重视舆情,关注舆情,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应急处理,及时核查处理网络、电视等媒体反映的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9.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积极鼓励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县局“12331”举报中心要加强平台建设,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反馈,稽查大队要做好对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挥行业协会监督教育作用,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