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市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及工作目标计划
20xx年度市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目标计划今年,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和市林业局、公安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增强队伍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为有效地保护我市森林生态安全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今年全市(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254起,查处254起,共处理犯罪人员276人次,林业行政罚款96.576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4.601万元。收缴木材93.9立方米,折款7.197万元。其中林文秘114版权所有!业行政案件受理251起,查处251起:滥伐林木案55起,盗伐林木案14起,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案5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33起,森林火灾案5起,违法运输林木案15起,毁林案7起,违法收购林木案40起,其他森林案件77起;林业治安案件受理2起,查处2起,治安拘留8人次;刑事案件受理1起,查处1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一)、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专项行动
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进一步打击不批也占、少批多占等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市从3月1日至3月31日,按照我市制定的《关于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17个县(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为确保此次征占用林地清查工作质量,我市积极行动,成立了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市林业局马振环副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局、资源林政科的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抽调精兵强将,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清查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走访群众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市局领导小组分组多次对开矿毁林较严重的县区进行重点检查督导。按照清查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四清”,查清占用林地的时间,查清占用林地面积,查清占用林地类型,查清林木损失情况,对每一起占用林地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通过清查,我市共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案4起,其中尚义县1起,万全县1起,怀安县1起,赤城县1起。清查违法占用林地面积33.2亩。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使新法规、新政策家喻户晓,特别是征占用林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开矿的矿主、有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的企业法人,他们了解了《解释》的具体内容和违法征占用林地后果的严重性,开始自觉遵守保护林地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林业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开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关系全局和社会稳定。接到省局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全市各县区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20xx年的工作重点,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作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和走过场。在为期一个月(3月20日—4月20日)的专项行动中,各县区按照行动要求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开展专项行动。沽源县在候鸟迁徙停歇地和觅食地设立了疫源疫病监测点,并全面启动了野生动物、候鸟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野生动物、候鸟疫源疫病监测体系网络。同时各县区组织护林员在其辖区进行巡查,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严格控制了疫情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三)、开展“破案攻坚战”专项行动
从5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各地森林公安与林政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破案攻坚战”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74人次,车辆60台次。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1起,处理各类违纪违法人员21人。特别是在刘晓卫局长带领下历时半个多月查处的蔚县非法乱占林地案,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群众,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林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扩大了森林公安在社会上的影响。
(四)、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燕赵绿剑”行动
为有效保护我市森林资源,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林业执法威信,我市配合省林业局的“燕赵绿剑”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燕赵绿剑”行动。在7月1日至8月31日的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87人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4起,清理各类矿、场,检查木材市场、木材加工厂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