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五年计划第2页
汇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切实做到党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原则上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经常与一般党员谈心交心,增进相互了解和沟通。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每五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所在党组织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三、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本规划自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其中,20xx年为启动阶段,20xx年至20xx年为主要实施阶段,20xx年为总结阶段。切实加强领导,将党员经常性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党员经常性教育责任,形成“班长抓班子、班子抓队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建立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机制。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局党委关于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部署、计划,积极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教育的积极性,扎实开展党员教育的各项活动。要抓好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等工作运行机制的落实,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负责建立党员教育的资料档案。此外,要及时发现并总结新经验、新问题,不断开创我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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