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年终总结及工作计划第2页
,年内我局与县委、县政府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责任书,局党支部还组织党员及全体民警学习了省、州、县有关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时组织观看了“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千名干部入户促小康”活动电视专题片《迪庆高原党旗红》,组织学习了系统内警示教育材料,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增强自觉性,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利益观。同时按照党章的要求,我局始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坚持党的政治本色,模范遵守党纪党规,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尽自己所能服务于社会,3月份我局党组按照县“三力”办的要求开展了“增强党员意识、强化组织原则”教育活动。在局党组的带动下积极联系扶贫挂钩点、支持教育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今年5月12日,我国四川文川等地发生强烈地震,灾情牵动着全体民警的心,局党组及时组织全局民警进行了募捐,共捐资1500元,9名党员民警还交纳了500百元的特殊党费。每位民警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奉献了自己的一份爱心和责任。截止目前未出现一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四)积极主动配合好了全县工作进程。
年内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我局先后开展了(1)换届选举工作(签定承诺书15份);(2)义务植树工作;(3)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4)“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等专项学习活动;(5)推行“四项制度”工作;(6)“岗位练兵”技能竞赛;(7)开展“唱响**”大家唱歌曲征集比赛活动等并在警力严重缺乏的情况下抽派3名副科以上领导参加了“千名干部入户促小康”工作、“三力”建设督导组工作及“新农村建设”工作;(8)自3月份至9月份期间抽调9名民警参加了维稳工作及“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好了全县的工作进程。
(五)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民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自觉性,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我州生态资源安全,大力宣传森林公安在维护生态环境,维护林区稳定,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成果和林业法律、法规,让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森林公安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把宣传教育作为基础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具体做法:一是认真做好林区稳定工作,严格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拓宽宣传渠道,积极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使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生态保护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森林资源保护中来。年内我局不定期地利用下乡办案期间联合县林业局,组织开展了以保护森林资源为主题的各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二是认真履行林区禁种铲毒、配合打击毒品犯罪和林区禁毒宣传三大职责,坚决遏制毒品在林区的蔓延,进一步净化林区治安环境。三是结合实际利用各种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年内被迪庆日报采用5篇,州局内部刊物采用17篇,编写简报47期。
(六)以“三考”促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机关“软实力”,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国家林业局党组、公安部党委关于深入推进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部署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察为主要内容的“三考”学习活动,要求每位民警按要求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9月16日我局4名民警到州局参加了国家森林公安局的考核。
二、业务工作方面
(一)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以高度的使命感做好林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森林公安基础业务建设,是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为中心,以“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打、防、建、治”一起抓的原则不断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为认真做好我县林区稳定工作,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各种形式不定期的结合办案,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不定期的对重点行业、重点人口进行突击检查;三是通过巡山、设卡、暗访等形式进行摸查;四是加大特情耳目布控力度,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掌握犯罪动态;五是切实加强“三情四网”建设,熟悉了解“山情、林情、社情”,建立群防群治、案件协查、边界联防、情报信息网络。熟悉掌握所辖林区的治安动态,强化林区治安掌握、确定重点防范目标和部位,对“热点”地区的治安动态做到超前预测和防范;六是因地制宜的做好林业重点人口和林业重点行业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做到底数清、数量明;七是依靠林工站、林场及基层护林组织,健全防控体系。通过公开承诺、张贴举报电话等形式积极发动群众、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并把各乡、村护林员、承包户等纳入群众性护林联防组织,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联系、指导,积极开展林区群防群治工作。
(二)“三基”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基础保障工作和公安部党委一抓三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森林公安机关“三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建设,提高森林公安工作水平和队伍战斗力,按照20xx起步,20xx推进、20xx提升的三步走战略,我局党组把抓“三基”工程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努力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县委、政府反应现状,力所能及地争取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同时狠抓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坚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从加强森林公安“硬件”和“软件”建设入手,通过强化队伍教育培训、加强学历教育、加强职业培训、加强岗位练兵、强化内部监督,全面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在上级业务部门及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年内我局“三基”工程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一是我局在拖顶新建金沙江林区派出所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6月17日我局在有关单位的参与下进行了招标并确定6月25日开工,11月底内完工,扭转了我局一直无基层林区派出所的被动局面,解决了警力不足、战线长等不利因素,极大的调动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二是今年9月7日至9月12日,我局分管业务副局长;科、所、队负责人及内勤共7人参加了州局举办的综合业务培训班,全面提高了民警的综合业务水平。三是为提高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勘验水平,促进森林公安刑事技术发展,加强“三基”建设,解决森林公安机关部分民警具有技术知识而缺乏相关证书等问题,使森林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逐步走向规范。按照州局的安排5月23日——31日,我局1名民警参加了省森林公安现场勘查技术员培训班,从而使我局队伍建设工作迈入新的发展进程。
(三)密切配合,全力维护好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1、2月21日我县电力公司院内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严重扰乱了我县的社会治安稳定,给群众造成了极大的恐慌,给被害人家属造成了严重的伤痛。案件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集中县城所有警力,在犯罪嫌凝人可能藏匿和逃亡的地点,进行了拉网式的搜捕。我局六名民警按照县政法委的安排参加了此次搜捕行动,整个行动持续了两天两夜,直至抓捕到犯罪嫌凝人。在整个参战期间我局民警做到了及时出警,听从指挥,吃苦耐劳,为整个抓捕工作的顺利进行付出了一定的辛劳。2、3月14日在拉萨发生的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稳定,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为了严防这一事件渗透到我县,影响我县的稳定,3月17日县委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全县职工带头统一思想,坚定信念,立即行动起来,做好维护稳定的组织动员工作。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全县的社会政治稳定。按照县委、政府、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抽调了9名民警参加了统一行动,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为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四)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
为了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规范法制业务工作,我局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同时,按照《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业务工作规定》及《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部门业务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了每起案件的审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同时结合各种普法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惩火灾肇事者。
森林火灾严重威胁着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是阻碍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隐患,它所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估量且侦破、查处难度大。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克服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办案经费紧张等实际困难,采取强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整个防火戒严期全体民警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精神,牺牲节假日,坚守岗位,随时做好火案侦破及扑救工作的待命。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密切关注森林火灾动向,做到防范于未然;做好火案的应急预案,一旦遇有火情,第一时间赶扑火场,为调查争取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力求快侦快破;利用下乡办案和巡山值勤等机会,宣传防火知识,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深入群众;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开展好各项预防工作;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从严从快及时侦破一批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森林火灾案件。去冬今春以来我县境内还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案件。
(六)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走严打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的道路。
林区安全和稳定是保证林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国家安全和稳定的重要组成部份。为了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职能作用,深入新形式下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充分认识社会治安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坚定不移的贯彻严打方针,建立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我局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走严打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道路,坚持遏制林区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势头,切实增强社会治安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从根本上“稳、准、狠”地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起到破获一起、震慑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效益,今年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局先后开展了:1、禁种铲毒工作(共出动民警135人次,踏查可疑地块46处,清理林区出租房屋28间,组织宣传活动8次)。2、打黑除恶专项行动(1月10日——11月30日)。3、抓逃犯破大案专项行动(2月3日——9月30日)。4、治爆辑枪专项行动(3月——10月)。5、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为“飞鹰行动”(3月20日——5月31日)。6、开展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5月27日——6月27日)。7、奥运会期间林区安全保卫工作。8、拉萨“3.14”事件发生以来的维护稳定工作。9、开展“利剑20xx”云贵川渝藏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行动等。10、11月10日——12月20日开展了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为主的集中统一行动(代号“侯鸟三号行动”)。
在以上行动期间,我局做到了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分工明确、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及时、打击惩处力度强劲、全民共同参与。在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各项严打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为营造林区良好的治安环境而努力。
(七)、全年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11月底,我局共受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85起(刑事案件4起、林业行政案件80起、治安案件1起)查处85起,查处率100%,处理违法人员94人,(其中:刑事逮捕4人,林业行政处罚89人,治安拘留1人)集体1个,收缴木材91.645立方米,没收云南松幼树101株,红豆衫菜板3块,没收盗伐工具斧头52把、手锯1把、铁丝扣2套、熊皮1张、火枪1把;收缴林麝死体1只。责令补种林木2450株,收缴各类罚没款107783.55元(其中木材变卖款19001.7元,没收违法所得14050元,林政罚款74631.85元,治安罚款100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3040.07元,其中:(盗伐林木58起,滥伐林木案3起,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4起,擅自开垦林地案1起,盗窃林木案1起,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产品案2起,非法加工国家一级珍贵树种案1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起,擅自经营加工木材、木材制品案件12起,非法承运木材案2起)。
通过以上数据统计表明,今年上半年,我县所发生的林政案件中盗伐林木案占73%,较往年呈上升趋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通过各种预防控制措施及开展多项严打专项行动、重拳出击,预防盗伐案件的频繁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一)金沙江林区派出所现已临近完工,人员空编问题急待解决。
(二)警力严重不足影响职能发挥。警力少、管护面积大,有时由于警力与时间的冲突往往不能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延误战机,严重影响了办案质量及进度,从而导致全县林区治安动态难以掌握,有些违法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打击,致使有些行为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寻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扰乱林区治安稳定。
(三)、森林公安主体执法权还未完全到位、工作开展伸缩性大。
(四)、部份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无开拓精神,业务知识匮乏。
(五)、工作中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事倍功半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办案过程中证据意识不强,现场勘查不细致。
(六)、应急处置能力和控制治安动态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七)、宣传不到位、有些偏远山区还留有死角,导致治安隐患的存在。
(八)、情报信息来源少,群众基础工作薄弱。
(九)、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部分群众对森林公安工作带有抵触情绪。
(十)、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矛盾日趋凸显,森林公安执法办案难度大。随着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的开发,重点工程建设步伐的加快,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的矛盾日趋凸显,部分企业以地区开发、工程建设为由,大肆毁林和收购木材,造成盗伐、滥伐、偷运木材案件、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多,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案件呈上升趋势。
(十一)、林政资源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和隐患;一是民用的地方重点工程建设用材管理不规范,由此引发的乱砍乱伐、非法收购现象屡禁不止。二是各种建设项目非法收购现象时有发生。
(十二)科技强警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从优待警有待进一步落实。
(十三)案件调查深入不够,现场勘查不细致,重结果、轻细节,重破案、轻深挖。
受体制、经费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森林公安科技强警工作还相当薄弱,技术人才缺乏,技术设备落后,技术手段运用滞后,使森林公安工作适应不了新形式和新任务的需要,必须切实加以改变。加之,森林公安机关机构格局偏低,民警职级晋升受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的要领、用知识武装头脑,积极支持、配合好县委、政府的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对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
(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扎实工作不负重任,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四)、以林业改革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为重点,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予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结合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严打斗争,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六)、及时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林区治安巡逻防控,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
(七)、全力以赴抓“三基”,逐步使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界。认真做好金沙江林区派出所新建工作,专人负责,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能按时完工。切实加强“三基”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工作水平和队伍战斗力。
(八)、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深入和发动群众开辟情报信息来源,提高打击、防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加强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管理,积极配合县林业局不定期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专项清理整顿检查工作。
(十)、进一步加强木材流通和农民自用材加工管理。
(十一)、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把案件质量关。
(十二)、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留死角,通过各种渠道及方式全面宣传林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生态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十三)、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加大火案查处力度。
(十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五)、配合县公安局全力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
(十六)积极向上申报筹建澜沧江林区派出所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