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镇***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全镇人口计生工作质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全镇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州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领先”的要求,优化人口结构,深入推进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力度,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计生事业。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格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二孩及以上妊娠对象孕情监测到位率达到55%以上,立案“两非”案件查处到位率达到100%。
(二)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4%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1%以上;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查处到位率达到100%。
(三)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到位率达到100%。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跟踪管理到位率达到85%以上。
(五)配合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常住婚育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到位率达到95%以上,随访服务对象随访到位率达到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已婚育龄群众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达到75%以上;近两年生育对象(不含符合政策再生育对象)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60%以上;已婚育龄群众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
(六)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服务,计划生育信访督办、交办件及时办结率达到100%;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到位率达到100%;全面推进生育证件网上办理;全员人口数据库主要指标完整准确率达到95%以上;村居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有效应用率达90%以上;加强计划生育实名登记工作,实名登记准确率达到95%以上,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录入及时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村级责任。明确驻村领导为该村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职干部和村专干为具体责任人,包村站所与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挂钩,严格按照镇年终千分制考核兑现。镇督查室与计生办不定期对各村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其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加强业务培训,实现村民自治。加大对村(社区)两委、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力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政策法规、日常管理、统计口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村级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
加强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稳定。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制定规范村级计生干部的选拔标准和管理办法,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村级计生工作队伍。
(二)强化常规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全面落实“单独两孩”政策。按照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进度,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2、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坚决落实便民办证各项制度,严肃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增设前置条件等行为,大力推广网上便民办证和“一站式窗口服务”。
3、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与药监、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社会监督,完善 “两非”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两非”涉案卫生计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查处到位率达到100%。
4、坚持一月一例会制度,听取村级汇报,有针对性地落实重点人群包保责任,含孕情、环情、补救等措施。
(三)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计生执法水平
开展人口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培训和考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查处违法生育案件。加强群众工作、综合整治等手段的运用,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对不自觉或者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名人富人超生的,从严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计划怀孕的夫妇信息,摸清本村(社区)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的基本情况,在提高“人群覆盖率”上下功夫,让更多的育龄群众享受到国家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采用讲座、发放资料、面对面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优生科学知识,提高群众优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推进均等化服务。
1、加强计生技术和服务能力。积极推广随访服务规范化和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常住婚育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到位达到95%以上,随访服务对象随访到位率达到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已婚育龄群众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达到75%以上;近两年生育对象(不含符合政策再生育对象)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60%以上;已婚育龄群众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在社区、集市、宾馆、建筑工地等区域新增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畅通免费避孕药具供给渠道。
2、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扩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实施面,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等多方面出台并落实均等化服务政策,确保全镇流动人口跟踪管理到位率达到85%以上。
3、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坚持按日反馈、按月提交,将平台信息交流、核实、反馈与日常信息采集工作有机结合,及时更新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拓宽信息来源,广泛建立QQ群、微信等联系方式,进行计生政策宣传,寻机组建计生网上协会。保障全镇村级计生专干流动人口联系专用手机正常使用,确保信息采集质量。
(六)强化宣传教育,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突出宣传教育的首要位置,普及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文化,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加强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0%以上。
巩固提高生育文明示范村(居)工作水平。继续推广“生育文明·家庭发展”红灯笼工作经验,深入开展生育文明建设。
(七)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积极构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以解决失独家庭、三级以上计生手术并发症家庭、计生特困家庭及独生女、双女户家庭的民生问题为重点,以镇政府牵头、整合部门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手段,紧紧围绕“衣食住行业教保医”八字经,建立并完善“奖优减免补助保”七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格局。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面落实农村计生奖扶、计生特扶、独生子女保健费、中高考加分、每年被一、二类大学新录取的独女、双女户家庭新出的帮扶等各项法定奖励政策。积极推进落实我镇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
加强信息调研工作
做好计划生育信息上报工作,至少有12条信息被县以上简报、通报采用或受到领导批示;至少有2篇新闻稿件在州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
四、组织保障
按照“统一领导,目标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建立镇、村两级计生工作组织网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人力、财力、物力支持;镇计生办具体负责全镇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各工作点做好平时的管理督促工作。各村(社区)要进一步落实村级计生工作责任制,村主职干部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情况熟悉,落实到位。
(二)公安、法庭、教育、卫生、工商等齐抓共管部门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活动共办、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五、奖励与责任
(一)当年二孩及以上纯女户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村,每例奖励200元。往年对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村每例奖励30元。
(二)当年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村,奖励2000元。
(三)省、州、县、镇考核、暗访未出现出生上报差错的村,奖励500元,出现漏报、错报等重大差错的村处罚500元。
(四)对村安排计生工作经费,按上年末计生年报人口人平2元计算落实到村,出现一例多孩扣除计生经费800元。扣完为止。
(五)两年二孩及二孩以上长效节育措施率按照责任指标每超出一个百分点奖50元。每差一个百分点从计生工作经费中扣除50元。
(六)孕情及时率达到55%,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励30元,差一个百分点扣除30元。
(七)落实政策外怀孕的补救措施,每落实到位一例,对村奖励200元。
(八)考核年度内(含上年补报)对出现违法生育多孩3例(含3例)以上的村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类评先表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