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委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严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把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作为重点,统筹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亮丽风景线做出新贡献。
(一)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方面,严格控制煤炭新增产能,严把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土地供应关;去库存方面,坚持有保有控,根据房地产库存情况,分类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房地产供地计划,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降成本方面,要合理确定地价水平,防止企业用地价格过快上涨、加重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补短板方面,加强对贫困地区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力度,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用地实行应保尽保。
(二)强化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继续实施建设用地综合保障措施,加大用地指标争取和存量土地挖潜利用,全力保项目、保投资。对自治区“七网”建设项目、**市新区、**协调发展、东部盟市加快发展等重点区域、重大产业项目、重要民生工程予以重点保障。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用地,重点支持大数据、旅游、物流、养老、健康等项目用地。
(三)从严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通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储备库建设、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占优补优”、“先补后占”等措施,切实保护好耕地。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实现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保护。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商业资本、城市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形成多元投资的土地整治格局。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强化管护措施,构建“主体明确、制度健全、资金有保障”的耕地管护体制,实现“有人管、有钱管,管的好、用的好”,为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高效化、绿色化提供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工作,强化规划的管控和约束作用。开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通过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进一步优化配置,保障供给,提高效率。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强化工业园区用地内涵挖潜,进一步融合功能,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实现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物流向集中区集中。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严重地区,将采取一定的限制和惩处措施。加强矿产资源“三率”考核和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国家新近出台的产业用地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积极探索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模式。
(五)深入推进地质勘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一是大力推进找矿突破。按照找矿突破战略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重点加强石油、天然气、铀、煤层气、地热等清洁性能源矿产,石墨、萤石、钛、锂等战略性新材料矿产,以及矿泉水等民生资源的勘查力度。二是全力推进集中勘查。特别针对重点成矿带、整装勘查区、老矿区的深部和周边找矿上加大投入,争取取得新突破。三是按照自治区“六大基地”建设要求,积极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产业链建设。通过“探、采、选、冶、加”一体化,探索合作、协作新机制,进一步增强地勘单位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实施资源就地转化、就地加工,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四是全力推进合资合作勘查。特别是要加强与资金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先进的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享发展。五是深化国土科技创新工作,积极拓展新空间。按照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加快推进“三深一土”(深地、深海、深空和土地科技创新)战略,加快树立“大地质”观念,在民生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环境地质等方面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实现地质工作转型发展。
(六)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完善政策,统筹做好“放管服”各项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业务工作。要在已全面开始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基础业务,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优化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加快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使不动产登记工作始终做到规范、便民、服务、高效。三是认真做好征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二级市场改革试点工作,力争试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普遍性经验。统筹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其他改革任务。
(七)抓好国土资源综合生态整治。一是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通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生态保护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与治理机制,二是严格矿山准入,强化环境源头保护。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老账加快还,新账不再欠,不留生态环境“赤字”,尽快形成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保护与治理新格局。加强“三区两线”地质环境治理。完成《**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及《**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等自治区政府明确的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三是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和和谐矿区建设。同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查评价、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等基础工作。
(八)从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一是持续加强矿业秩序整治。把矿业秩序整治作为建设绿色矿山和安全型矿山的重要抓手,从源头准入、隐患排查、重点问题整改、日常监管等方面,多管齐下,持续用力。二是加强执法监管。认真做好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地区开展约谈和问责。对产能过剩项目违法用地、违法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侵害群众权益、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依法从严查处。加大动态巡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切实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三是严守安全生产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矿山安全台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履职到位。四是强化基层基础队伍综合建设。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工作下沉”的总体思路,继续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九)积极推进大数据各相关工作。一是结合国土资源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自治区大数据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大数据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全区国土资源大数据建设。积极开展涉地、涉矿及测绘等领域的数据共建共享服务。三是全面开展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扩大公众参与,逐步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公开,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国土资源系统服务能力。
(十)统筹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坚持资源开发与定点扶贫相结合,继续发挥行业优势,推动产业扶贫。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增减挂钩指标转移等方面加大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和发展用地需求。根据贫困地区资源禀赋,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地质找矿。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积极开展贫困缺水地区找水工作,解决生活及牲畜饮水问题。继续在贫困地区安排1︰10000地形图测绘与更新,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十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绷紧廉政这根弦,始终严守廉政底线。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体系,全面完成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党章为统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制度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执纪监督问责力度,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