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全县民政和民族宗教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打造法治民政、创新民政、人本民政、团结民政为目标,着力转方式、强基础、惠民生,努力加强托底型民生保障、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现代型养老服务业、创新型社会治理、服务型社会事务,深度融合型双拥优抚安置六大体系建设,推动民政和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发展。
(一)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低保核查力度,严格落实已保家庭经济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提高新批家庭的准确率。落实政策兜底脱贫,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扶贫户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基本生活稳定。健全五保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开展2016年冬令救助及2017年春荒救助工作,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及时统计上报灾情,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开展2017年全县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二)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积极迎接“省级双拥模范县”考核,确保实现“双拥模范县”三连冠工作目标。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开展优抚对象“按年龄段设比例”入户核查和参核退役人员建档、体检、评残工作。做好2016年冬秋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安置政策宣传和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创业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落实好军休人员“两个待遇”。
(三)提升专项事务服务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和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县地名服务工程,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依法开展丧葬用品市场管理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到2017年底前实现全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争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
(四)推进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会同县重点局做好**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宣传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加强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指导农村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继续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
(五)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利用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区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组织开展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继续深化社区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积极推进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和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六)加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做好少数民族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少数民族企业和民族村的发展,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召开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座谈会,促进民族宗教团体相互交流。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财务监管工作。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宗教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巩固“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和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