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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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2017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2017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控事故风险、突出重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加强宣教培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
(二)实现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目标。
(三)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四)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
(五)不突破各类事故预控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倒逼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认真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年”活动,分级分行业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工作,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挂牌督办、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加强监督考核。各类企业全部实现“五落实五到位”。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注重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效果,化工企业全部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运行质量审计。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通过率100%(含复评),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注重在提高创建质量上下功夫,严把创建关、评审关。严格监管监察执法,切实解决企业重评审、轻运行的问题,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法制意识和企业的自主管理能力。三是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督促企业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隐患排查“清单化”管理,做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公示、整改、奖惩、网上录入“六到位”,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全员化。全面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引导企业建立专家查隐患制度,并定期自行组织专家排查安全隐患。四是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在生产型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继续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深化前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效果,对化工、木质家具、浸胶手套、陶瓷制品、电子制造、铸造等行业职业病危害整治效果“回头看”。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机制。五是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活动,拓展承诺范围,丰富承诺内容,企业内部开展层层承诺工作。对承诺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着重“践诺”,督促企业公开承诺事项,年末公布承诺落实情况。
(二)坚持安全发展,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一是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全生产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尽快启动培训和安全教育警示基地建设等“十三五”规划中的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发改、国土、规划、科技、金融等部门,要保障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相关的产业、规划、财政、保险、科技等政策举措,依法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二是全面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完成部门、镇(区)、村(居)“三级五覆盖”,健全“一企一档”“网格化”监管体系。各镇(区)健全落实党政领导专题研究、督导检查、履职报告、问责追责等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制度,推进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加大安全监管的支持保障力度,保持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稳定,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三是推进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履行好综合监管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好安全生产联合监察和专项督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明确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分析形势并制订落实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三)注重预防治本,推进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监管。严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从源头上把住安全条件准入关。对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自行组织变更、试生产、竣工验收的企业及项目“三项管理”符合性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在2016年试点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督促企业紧紧围绕全面、有效管控风险的目标,全员参与、全面排查、全过程管控,抓好排查辨识、管控措施制定、公示教育、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五个重点环节,确保危险因素排查辨识到位,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企业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年内50%以上规模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活动。三是强化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重新梳理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监管部门和单位,建设并启用重大危险源联网监控系统,健全危险源动态数据库,落实“挂图监管”、“实名制”监管。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评估、分级、备案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四是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按照《**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办法》,安监、海洋渔业、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企业诚信管理覆盖面。积极参与建设并充分利用县诚信体系信息平台,建立完善横向和纵向沟通制度,定期通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五是强化应急救援能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配备相应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海洋渔业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分级设置专(兼)职应急指挥人员,赋予其现场处置权,进行全面培训,在重点岗位设置应急处置卡,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及时高效处置并组织人员疏散。整合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加强危险品道路运输等重点环节的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的实效性。
(四)狠抓重点整治,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狠抓海洋渔业安全整治。扎实推进滩涂养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设县海上搜救中心、洋口渔港广播视频系统、下海卡口视频系统及网络等基础设施,开展渔船动态监控专项整治。严把渔船检验关、出闸关,加强滩涂运输拖拉机安全监管。二是狠抓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必须全面实现DCS控制,全面改善一般化工操作监控手段,提升操作过程的监控能力。三是狠抓重点作业环节安全整治。强化受限空间、动火、登高、吊装、断电、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严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坚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危险作业上岗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四是狠抓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加强监管行业领域研判分析,掌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特点规律,重点整治。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超限,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违法行为;“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燃气使用企业燃气设施;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事故隐患;燃气充装单位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工业企业建设施工中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现象;化工、浸胶手套、陶瓷制品、铸造等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工业企业“三废”处理装置存在的事故隐患;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使用、储存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应急物资不足;下海拖拉机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治,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每个镇(区)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项“个性化”专项整治。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高依法治安保障水平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双随机”制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进一步明确监管执法责任、频次、内容和形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执法监管。坚持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委托执法、集中执法常态化,保持执法监察高压态势。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强化执法协作。二是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无证、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四个一律”,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推动“五个一批”工作开展。三是加强事故查处工作。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事故查处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主动及时公开调查结果。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谈话、举报奖励等制度,严厉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四是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水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探索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提高专家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与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鼓励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和科技等方面发挥作用。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评审过程不规范、评审报告照搬照抄甚至弄虚作假、评审报告与现场严重不符、不到现场进行评审等行为。 五是实施“互联网+安全”智慧工程。加快智慧安监建设,与安全生产智能技术服务公司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提高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努力实现执法监察、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监控、诚信管理、标准化、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事故统计分析等工作信息互通共享。
(六)强化宣教培训,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强化社会安全氛围”工程,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开展“双安全生产月”活动,借助各类媒界,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不间断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部署、法律法规、正反典型、安全知识等,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普法。组织安全发展理念和政策法规宣讲,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安全生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教育年度任务分解和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传统媒体办好安全生产普法节目、专栏和专题节目,重视运用新兴媒体,开通微信安全宣传,形成互动的立体式传播模式。三是严格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注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继续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免费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全面推进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严格安全培训监督管理,规范各类资格考试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考试,从严查处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中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培训质效。四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标杆带动、梯次推进,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企业“全覆盖”。加强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
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属地政府(管委会)与司法机关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严格考核评估
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占整体目标考核的5%以上。县安委会要优化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措施,定期公布各地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和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定期向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通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安全生产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和惩戒的重要依据;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严肃责任追究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镇(区)政府(管委会)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处和追究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