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17年,我乡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区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打造勤政廉政氛围,为全面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抓教育,筑防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以乡、村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每年要至少集中上两次党课,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
2、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多方面挖掘一名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并加以大力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3、加强乡村两级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利用各村村部、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推进廉政文化下乡、进村、入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二、抓责任,促落实,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制定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乡党委主任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乡党委与各分管领导、各村党支部、各站所要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分管站所、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职责分工,乡党委与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抓制度,立机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1、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乡制度汇编》,对**乡干部管理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请示报告制度、财务报销、财产物资管理、学习制度等进一步修订完善,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
2、全面做好“村廉通”工作。借助**乡成立的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搭建村级财务银行监管平台。由农村信用社利用信息发送平台,将银行自动生成的财务收支信息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各村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主任、代理出纳的手机上,使村干部及时掌握本村财务收支情况。各村要充分利用党务信息公开平台,每月将村级财务收支明细发送给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委托代理中心主任等手机号码,达到村级财务及时公开,共同监督的目的。加强我乡财务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
3、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我乡招投标平台建设,规范乡、村的小型工程招投标行为,工程项目建设纪委全程监督。认真落实《惠农区工程项目建设“2+2”廉政警示与预防告诫制度》,对所有已批准立项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部按要求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报告》,进行存档备案并加强监督管理。
4、深化“三务”公开。严格实行“三务”公开、公开审批登记内容,将需要及时公开的事项,尤其是征地拆迁、城乡低保、村集体资金使用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及时公开,该定期公开的定期公开,该更新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乡纪委每个月对公开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及时公开的内容在干部例会上及时指出,确保“三公开”制度落实到位。拓宽农村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婚丧嫁娶等规定,严格落实《**乡干部管理办法》、《**乡积分管理考核办法》、干部考勤、值班等各项制度,加强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立、完善**乡约谈提醒制度,乡党委书记每年约谈班子成员1-2次,班子成员每年约谈分管站所负责人1-2次。了解谈话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日常廉政提醒。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1、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利用乡纪委设立的信访室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及时公开信访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信访情况登记台账,扩大参与面,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认真处理网络问政平台信件,全部进行调查核实与答复。
2、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重点就群众身边吃拿卡要涉纪问题、群众身边虚报冒领涉纪问题、群众身边侵吞挪用涉纪问题、群众身边克扣挤占涉纪问题、群众身边优亲厚友涉纪问题等进行线索排查及整治。
3、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腐化堕落等案件。着力纠正少数单位和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