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建设健康常州的发力期,是计生服务管理的转型发展期。做好今年的计生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重点突出生育服务制度改革和健全计生家庭发展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基层计生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出生政策符合率99%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95%以上,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达标率95%以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兑现,人口信息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达标率95%以上,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达到标准投入。
三、工作措施
(一)提速增效,在优化计生基层指导工作上力求新突破
1.完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引导作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对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不兑现计生奖励政策等情形的单位,要继续严格实行计生“一票否决制”。
2.深化生育管理服务制度改革。要深入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积极探索“互联网+计划生育服务”,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推进掌上计生APP等生育登记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高效运行;对符合计生政策的对象推行书面承诺制,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要推广以思想教育为主导、行政告知为前提、服务到位为基础、联合执法为保证、强制执行为突破的执法模式;要严格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依法征收、规范管理、文明执法。
3.强化计生信息化建设。要切实履行计划生育统筹管理职能,整合各方资源,协调建立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免疫规划、户籍管理、迁移流动、婚姻登记、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信息资源,运用信息化手段,精简基层台账、报表。加强逻辑审核与平台管理监测工作,定期核实、变更、补充信息,定期做好人口出生清理和上报工作。完善统计规范化制度建设,加大对基层计生工作的督查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保障信息安全。
4.巩固基层计生工作网络队伍。在全区卫计机构职能整合过渡的关键时期,要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要稳定计生行政管理机构,健全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按常住人口比例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承担宣传计生政策法规、落实奖励优待、统计人口信息、查处违法生育等任务。要优化配置计生服务机构,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增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责的落实。
(二)保障权益,在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上力求新作为
5.计生奖扶政策兑现有速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继续认真做好生育政策调整前后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的衔接、资金的保障,确保计生奖励扶助、计生特别扶助、企业一次性奖励、城镇无业人员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计生奖扶兑现及时,发放到位。
6.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温度。要围绕群众所需,加快优化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融合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优质的免费婚前孕前一站式健康检查服务。要重点加强对新婚以及高龄孕产妇的优生服务指导,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力度,着力提高出生人口整体素质。
7.免费计生药具服务有广度。要按照“健全网络,畅通渠道,保障供应,满足需求,方便群众”原则,在全区加快建立健全“定点自购+定点自取+预约送货”相结合的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体系,继续探索新建“U爱屋”,积极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创新服务举措,全力打造“十五分钟药具免费领取服务圈”,切实保障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方法的自主选择权。
8.性别比综合治理有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加强禁止“两非”的宣传工作,完善整治“两非”违法行为部门协作、联动执法、共同监管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还要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做好女孩家庭的关怀关爱工作。
9.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有深度。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系列活动,坚持为计生家庭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高家庭健康水平和家庭发展能力。要以“健康家庭行动”和“幸福家庭评选”为载体,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和各大计生纪念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科学、健康、依法、负责任的婚育观念,营造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注重融合,在提高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上力求新成效
10.加快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要继续发挥江苏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的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管理和查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定期做好流动人口婚孕育信息登记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机制,确保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11.加速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认真落实省《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方案》和省市《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要以学校、企业、社区和流动人口家庭为重点场所,以新生代农民工、15-49周岁育龄妇女、6-14周岁流动学龄儿童为重点人群,协调各方力量,要以“康健计划”为抓手,有效发挥企业康健驿站作用,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实现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力争到2017年末,全区基本建立与流动人口健康需求相适应,“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12.加紧做好农村流动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要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农村流动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加强部门协作,扎实做好农村流动留守儿童保健服务、疾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农村流动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强制报告、医疗救治、评估帮扶责任,加强农村流动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和健康状况监测评估。要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和社会组织的优势,建立志愿服务队伍,联合社会、家庭和社区共同开展农村流动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
(四)发挥优势,在深化计生协会服务品牌上力求新活力。
13.继续开展生育关怀帮扶项目。各地要高度重视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工作,落实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凭“特扶证”等有效证件可以享受的优先优惠照顾,为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开通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要以“爱心家园”“生育关怀帮扶基地”建设为契机,要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把工作重心放在对计生特殊家庭的精神慰藉、日常关爱、个性化服务之中,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专业介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个案帮扶的服务体系。
14.继续做好计生系列保险服务工作。以独生子女家庭、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育龄妇女、0-18周岁孤女为重点对象,继续做好“情暖计生特困家庭”“关爱女孩”“幸福家庭”“孕前优生”等保险品牌项目宣传推广工作,确保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全覆盖。要主动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做好计生系列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参保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
15.继续实施婴幼儿早教惠民工程。继续发挥区、镇(街道)两级公益早教基地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拓展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开展0-3岁婴幼儿公益早教指导、体验活动。要充分挖掘区域资源优势,结合群众实际需求,深入调研分析,探索建立“家长满意、孩子受益”公益普惠性早教服务体系,实现早教知识100%进家庭,早教体验100%进社区。
16.启动实施青少年健康发展促进项目。要以计划生育家庭需求为导向,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面向家庭、服务家长”的原则,动员全区各方力量,实施“青春路上 伴你同行”健康促进工程,着力提升广大家长科学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家庭在青少年健康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作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四、保障措施
1.进一步强化计生工作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提高思想认识,分析所面临的严峻人口形势。党政一把手始终做到负总责、亲自抓、解决好计生部门的人员、机构、经费等基本问题;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在计生工作上,督促计生部门全力抓好计生工作的落实,动员相关部门将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适当位置上,共同推进计生工作,保障计生工作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
2.进一步履行计生综合治理职责。计生部门要不断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一些重大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制定科学、可行、有效的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计生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业务,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要把计生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活动中,真正做到各负其责、优势互补、齐抓共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3.进一步完善计生责任制综合考评机制。各级各部门继续严格实行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优化计生综合考评,可采用系统督查、实地访谈、民意测评等形式,对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评估。考评结束后,各级应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对在计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