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局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年”经济工作主题,突出项目“挂图作战”“一号工程”,突出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着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凝心聚力、争先创优,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服务保障。
一、基本情况
我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力资源股、社会保障股、政策法规股),下属事业单位6个(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就业服务管理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人事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全局编制47个,实有在编人数37人。
二、目标及措施
(一)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青年技能培训100人,创业培训30人,劳动力转移1.7万人,劳务收入达到2亿。 (具体目标待市上下达为准)
1、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搭建桥梁帮助精准扶贫建卡立档户及其他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2、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解读,认真贯彻落实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帮助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的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兑现。
3、推动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数据库建设,健全农村劳动力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依托**公共招聘网,实现招聘求职信息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4、大力做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根据年初统计的培训意愿,有计划、有目标的开展培训,重点面向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户等人群,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二)深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征缴411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1300万元,失业保险征缴220万元,工伤保险征缴450万元,生育保险征缴70万元。(具体目标待市上下达为准)
1、强化扩面征缴。启动“全民社保登记计划”,建立全民社保登记制度。深入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专项检查,依法催缴、加强稽核建立于企业协调沟通机制,努力实现用人单位应保尽保。
2、执行统一政策。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扎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严格执行全省养老保险统一政策,严把退休审批关,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精算和运行监控,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基金监管各项制度,加强基金内部审计力度,推进依法监管。
3、夯实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社会保险标准化经办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征缴、待遇发放、关系转移接续、个人权益记录、基金运行、业务档案等社保经办基础管理。
4、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核三平台建设,清理整合基础数据,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继续开展银行代扣代缴试点,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夯实基层经办平台。结合精准扶贫,把部分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社区,切实落实由乡镇和社区办理生存认证业务和新社保卡激活业务。
(三)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不断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1、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扎实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组织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成员单位,制定结合我区实际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和实名制发放工作方案》,实时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加强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建立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重点监控,完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效快速处置各类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确保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2、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建设,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健康发展。构筑劳动关系协调平台,建立多元化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制。把基层平台作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延伸,形成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化解劳动争议的良好局面,努力构筑“第一道防线”,扩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3、提高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效率。积极探索并完善积案清理措施,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按期办结率达100%。及时主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即办制原则办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四)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重点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切实发挥好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充实工作人员,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准确研判改革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运行。
2、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省、市、区三级数据对接,促进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规范化。
3、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做好2017年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和事业人员招聘工作,拟计划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18人,招聘事业人员20人。
4、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作。加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力度工作,着力抓好解困政策落实和思想政治教育,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总体稳定。同时,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作。
(五)不断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完善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工资工作。
2、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时发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
(六)推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扶贫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合专项扶贫措施。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参保率达100%,2017年精准扶贫人员参保率100%。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全区实现劳动力转移1.7万人以上,劳务收入2亿元以上;开展创业扶贫培训,劳务品牌培训150(其中:初级培训100人;中级培训50人)人次以上。实现对口帮扶村**村24户、44人脱贫。
1、社保会保障方面。加强与扶贫移民局沟通,做好了贫困人口数据比对、筛查、核对及标识工作。
2、就业服务方面。精准掌握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状况。摸清劳动年龄段内贫困家庭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状况、技能水平、求职意向、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待市上目标下达后及时召开乡(镇)培训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部署安排任务;结合地域特点确定培训工种,培训采取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送培训到乡、到村,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实现“精准培训”;全面实施农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市**区村级公益性岗位援助农村贫困户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于2017年1月起正式实行,做到人员落实,补贴经费落实,确报“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促进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抓好“百企帮百村”工作,组织2-3场精准扶贫招聘会,一是做好援建单位进村招聘工作,二是开展好“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型招聘会,搭建贫困家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促进转移就业。
3、驻村帮扶方面。全村贫困户家庭成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全村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因贫困辍学,考上高中和高等院校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按应改尽改的原则,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通村公路建设、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村庄环境整洁,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改变落后面貌。全面完成2017年精准脱贫目标任务。
4、切实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认真落实城镇居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来源,努力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的工作目标。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决定,巩固“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干部队伍廉政意识和拒腐能力。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内部机构设置,改善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人社工作透明度。
4、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建设职能作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基层组织生活有效性。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为民服务,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做好精准扶贫帮扶工作,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