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17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深化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和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系统党员干部要按照各级党委和纪委部署,顺应新常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为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理论武装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履行“四个服从”,以中央、省市县委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及时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坚持实事求是,谋划、部署和推动工作要着眼全局,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全县交通运输各行各业,努力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坚决捍卫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2.紧抓思想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生活。全系统各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述纪述廉述作风等制度,坚决防止“好人主义”,坚决杜绝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要把思想政治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时刻绷紧思想建党这根弦,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对党章党规,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把党内政治生活当成锤炼党性、坚定信仰、提高觉悟的大熔炉,让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成为一种自觉,作为一种习惯,形成一种责任。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保持正常的、健康的党内生活,做到“敢”批评、“真”批评、“严”批评,让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担当、坚守和责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各支部要严明党的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违反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要求的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完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促担当
1.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当。严格贯彻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检验衡量标尺和市委“1+X”制度体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落实措施,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属各单位、各支部要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层层制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内容和落实措施,建立健全痕迹管理、签字背书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系统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局总支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进行。
2.抓好廉洁自律承诺和公开工作的落实。严格贯彻省委“111”督查落实细则,督促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以“六个亲自”为标准,真正把管党治党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督促局班子成员以“六个是否”为标准,有效履行分管领域的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分兵把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及廉政风险点防控,各支部党员干部要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并在公开栏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把问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省委实施办法,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实行“一案双查”、“一问四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产生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在财务后勤、工程建设、管理养护、质量监督、路政和运政执法等领域存在或发生的违反党纪党规、贪污受贿、违规接受吃请、滥用权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的现象,事实清楚的,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素质严守纪律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纪委相关要求,全系统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局总支的重要部署上来,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切实把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2.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和守法意识。一是要主动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党纪政纪,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利用各种活动载体,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以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党员干部三个层面为重点,围绕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在新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和廉洁底线教育。
4.积极推行廉政谈话制度。从关心、提醒、教育、保护干部出发,针对党员干部职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不廉洁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在落实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运用谈话的方式及时进行提醒教育、诫勉和纠正。
四、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1.严格主体责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增强政治自觉,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加强制度建设,逐步消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2.强化监督责任。局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不断强化监督,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做到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责清单“三单合一”,有效解决“为官不为”和“慵懒散”等问题。
3.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监督考核、倒查追究等责任落实配套制度。一是强化“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把“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到局、站、所每个班子成员身上,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二是建立“一考双评”的考核机制,对局属各单位班子领导既要考核其推动交通运输业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又要考核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三是建立“一述双报”的述廉机制,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不仅要报告本人廉洁情况,还要把所带队伍反腐倡廉情况纳入述廉范围;四是坚持“一案双查”的问责机制,既要查处违纪人员自身问题,也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领导责任。
五、聚焦服务对象利益,坚决抵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任务,集中开展“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三个禁止”。一是坚决禁止在财务管理中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垫资等现象发生;二是坚决禁止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管理养护、质量监督过程中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收受财物、礼品、购物券等腐败行为发生;三是坚决禁止在路政、运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接受请托人说情,收受请托人贿赂,为破坏路产路权、违规运营等非法行为广开绿灯、减轻处罚或不处罚等现象发生。抓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各个环节、聚焦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对一些屡禁不止的问题坚决进行“一案双查”、“一问四责”,以严明的纪律、果断的措施不断提升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的信任感。
2.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拓展监督途径,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着力解决作风粗暴、刁难群众、激化矛盾等问题,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三个保障”。一是为工程质量提供保障。在工程建设和养护中,责任股室及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要严把各质量关口,施工工艺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将冰冷的水泥混凝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将条条道路建设成人民群众期盼的“致富路”,将座座桥梁建设成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桥”,让人民群众的血汗钱物有所值。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所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严厉追责;二是为农民工工资及时兑付提供保障。财务管理与工程建设、养护等股室要强化协作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得到兑付,为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农民工兄弟从物质到精神提供双重保障,解除后顾之忧。对在工作过程中,因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兑付而损害群众利益,甚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为净化出行环境提供法制保障。建立健全路政、运政管理机制,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客车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为广大群提供安、便捷的出行环境。对在工作中因不作为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1.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季度检查及通报制度。局机关要建立健全纪检监督组织,将系统内监督执纪工作日常化,同时,按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在全系统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工作人员制度执行情况、工作纪律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结果定期在本系统内进行通报。
3.进一步落实行风政风监督工作制度。要经常性地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服务对象对交通运输系统的作风建设进行“挑刺”,为交通部门“把脉”。让外部监督补充党内监督,使行风政风监督工作趋于多元,切实促进“阳光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