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中心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入围,对其所投标书进行统一评审的办法,有效地遏制了投标人串标等现象的发生。采购中心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景宁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试行)》和县政府的《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及省市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程序。上半年累计完成预算金额为469.38万元的采购任务,实际支出采购金额为383.77万元,节约金额为85.61万元,节约率达到18.24,取得较好的成效。一是扩大采购范围。由原来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空调、传真等具有统一规格的常用设备,逐渐向办公家具、网络设备、软件、交通工具、办公用纸等一些没有统一规格且具有较强专业性的货物和服务方面拓展;二是采取多方式采购。从原来单一的协议供货,向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延伸。三是扩大信息覆盖面。通过省、市政府采购网、县政府网站和中心网站多渠道发布信息,扩大了采购信息的覆盖面,增强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公开性。四是严格政府采购备案制度。实行包括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在内的政府采购备案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运作,使我县的政府采购市场和政府采购行为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四)、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针对景宁审批中心名列全市最后状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如何全面提升完善功能,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招投标两个统一平台建设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一是通过扩建、新建或国资调配等方式,把中心办公场地扩大至20xx—3000平方米,为拓展中心服务范围,完善提升功能。二是建立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行管、办分离,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三是按照两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收集、整理各部门单位的财务和政务资料,定期编报简报和信息。
半年来,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群众的要求、与兄弟县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中心办公场所过小;部门内部审批机制没有理顺,难以适应联审联批等审批方式的需要;招标投标中心建设机制、机构性质、人员编制、收费等没有理顺;政府采购没有建立相对固定、统一的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都是临时抽取或指定,也没有相对统一和规范的专家抽取程序,难以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中心人员编制少,全部人员交叉兼职,工作量过大等等都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提升。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项目库申报工作,争取审批中心大楼早日立项建设,实现扩大办公场地目标;
(二)、争取早日建成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理顺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三)、争取在做好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将交易范围在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药品采购、国有资源经营等项目交易上有所突破。
调查研究中心进驻部门的“三到位”情况,着力解决条件允许下的“项目、人员、授权”到位问题;
(四)、加强对中心“非常驻”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审批服务联动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五)、加强和完善审批软件管理系统、中心网站建设,开发招投标软件管理系统,加快网络建设步伐;
(六)、开展调查研究,在认真履行推行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四项职能的同时,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重点,推进中心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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