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科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科半年工作总结20xx年上半年综合业务科在所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在全科卫生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度的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食品卫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105户,从业人员14660人。新发食品卫生许可证546户,变更12户,年检2712户,其余为临时卫生许可证。培训食品从业人员13872人次。参加监督检查973人次,监督检查16973户次,监督覆盖面100,食品卫生行政处罚141户,罚没款264429元。
上半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2)环境卫生:现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358户,从业人员3452人。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01户,复核635户(每二年复核一次),换证16户。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960人次,参加监督检查521人次,监督检查211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3户,罚款2300元。
(3)职业卫生:现管辖48家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接触危害因素的工人648人,参加监督检查12人次,监督检查7户次,对防护工作未到位的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并进行了追踪验收。
(4)学校卫生:全区管辖小学24家,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卫生监督要求,对7所小学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监测,评价结果均为合格,但存在诸如课桌椅高度未与学生身高相匹配等问题,对此,均向校方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
二、完成主要工作
(一)、内部日常管理
1、卫生许可证年检复核工作
年检食品卫生许可证2712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35户。
2、相对人年检信息网络管理
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名单进行电脑化管理。对这些单位档案以街道片区、行业小类为要素单位全部录入省所去年底下发的卫生管理软件中,实现了网上管理功能,初步实现了年检档案管理电子化,提高了年检档案可利用率。
3、案件审核及业务指导
年初,对全体监督员举办了一期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及新发证有关事项的培训,重新规范行政处罚的系列登记工作,对结案的144个食品、公共场所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审核评分,对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反馈。
(二)、参与专项整顿检查
1、元旦、春节卫生专项检查
共检查餐饮业310家(含节前火锅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小旅店及公共浴室156家,商场、超市35家。
2、大型商场、超市空气质量监督
完成21家大型商场、超市的空气监测工作,从监测的情况看来,基本符合卫生标准。但仍有部分商场为节约电源,未开足新风量而至二氧化碳超标,为此监督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商场加强卫生管理,以供顾客有个舒适、安全、卫生整洁的购物环境。
3、查处各类违禁食品
(1)、铁皮枫斗(石斛)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本次共检查60余家,总体情况较好,但也查获了个别违规产品,如登峰牌铁皮枫斗保健食品未取得生产该保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为此我卫生部门依法对该经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并提醒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索证关。
(2)、查处“香雪海”婴儿奶粉,对辖区内经营奶粉的53家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未发现内蒙古包头市生产的“香雪海”婴儿奶粉。
(3)、完成了市所布置的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蓝依人—真郎牌生力胶囊的紧急通知,经检查辖区内46家食品经营单位均未发现通知所列的违法添加药物。
4、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系列检查
上半年,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开展了以五小行业为重点的卫生系列检查,卫生监督人员节假日也常加班巡查,检查督促落实亮证上岗及公共用品的消毒登记记录,本科人员参与了督导。
5、夏季集体用餐食堂专项检查
5月15日至19日进行了为期一周企事业单位(机关)工地食堂的专项检查,本次共出动了140人次,对220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理。
6、粽子卫生专项检查
端午节来临之际,对各粽子专卖店,便利超市连锁店及餐饮单位销售粽子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根据店主提供的进货渠道,对位于高塘二村干休所内的一地下加工场依法进行了取缔。
7、游泳场所卫生指导、检查
6月下旬,开展了部分已开业游泳场所的卫生检查,按照规范要求督查了卫生制度与消毒制度执行情况及上岗人员的持健康证情况。对准备开业的游泳场所进行了业务指导,要求建立健全消毒效果的自测和委托检测体系。
(三)、参与的卫生保障工作
1、4月中旬,完成了解放军原二十一军部分老同志来甬活动在市财税招待所就餐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2、5月初,完成了第三届国际宁波茶博文艺节的在市日报社展出茶叶食品卫生保障。
3、6月初,参与完成了高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