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6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按照“抓监管、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求真务实,强化措施,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基础。
上半年,我局全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探索建设干部动力机制,力求培养一支具有创新意识和专业知识、能独当一面、敢闯敢干的干部队伍。
1.以“两学一做”为契机,狠抓学习教育。结合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并坚持每周五集中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总结和经验交流。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我局由党组升格为党委,通过积极沟通协调,完善了党委机构设置。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分解和反腐倡廉责任分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3.推行市场巡查考核工作,提高行政效能。4月21日至5月6日,由市场巡查小组牵头,以“现场详查、统一尺度、按表打分”的方式,对我县一季度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药械工作进行随机检查考核。共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2户(其中生产18户,流通60户,餐饮24户),药品经营单位23家(其中含乡镇卫生院6家、乡镇卫生站3家)。同时,把考核结果的运用与行政问责以及人员的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了“干与不干和干好干坏一样”的问题。
(二)认真履职,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和组织各项专项检查,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上半年来,我局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元旦”、“春节”、“超保质期食品”、“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畜禽产品”、“春季学校食堂”、“五一”等专项整治行动七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366人次,执法车辆153台次,检查企业5671户次(其中生产企业和小作坊368户次,流通企业4619户次,餐饮服务单位684户次),发现问题26个,现场整改14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截止目前,我县中小学食堂办证率已达到100%。
2.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我局通过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事前指导,全程监督等措施,确保了“两会”、“全民预防保健工作会”、“**省文联组织艺术家重走长征路文艺扶贫采风创作惠民演出活动”、“省领导西溪调研”等7次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3.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引导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所布局,达到“明厨亮灶”要求;换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根据业态、经济实力、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利用换证改造时机进行“明厨亮灶”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已成功打造“明厨亮灶”试点单位34家。
4.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稳步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开展农村“**宴”厨师培训、餐饮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等培训10余次,培训食品从业人员800余人次,发放餐饮服务培训合格证400余份,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为我局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认真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不断夯实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我局坚持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为目的,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认真履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156台次,监督检查涉药涉械单位324家次。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我县药械市场。通过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疫苗”“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不合格药品、化妆品监督下架召回工作”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对全县药品经营单位、200余家疫苗使用单位、25家美容机构进行了检查,召回24盒相关不合格药品。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截止目前,我县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0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0例。
(四)实行强有力的稽查执法,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我局稽查执法工作以“严格执法规范市场,打击违法确保安全”为根本任务,稽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1.立案查处方面: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5件,结案13件,罚没金额13.29万元;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没金额5.1万元。
2.监督抽样方面:根据年度抽检计划要求,我局已开展药品抽检26个批次,完成率54%。
3.投诉举报方面:上半年共接投诉举报12件(其中立案查处3件),办结12件,办结率达100%。
4.专项整治方面: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中,对2家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学校食堂进行了立案查处,对部分主动及时整改的情节较轻的采取责令改正。
(五)严把食品药品准入关。
严格执行“两集中、三到位”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办证申请527件(餐饮95件,流通432件),办结502件(餐饮78件,流通424件),无逾期、零投诉。为贯彻落实新施行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掌握新证办理流程规范,组织各乡镇所开展了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培训会,为顺利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核查及发证工作奠定基础。
(六)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
上半年,组织开展了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春节期间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对各乡镇的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组织召开了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乡镇及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3月31日,组织开展了主题为“落实‘四个最严’,推动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料1000余份,耐心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七)加大抽检快检监测力度。
1.特别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涵盖大米、食用油、肉制品、酒类、调味品等多个重点品种,计划抽检800个批次。
2.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自主检测能力建设,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法定抽检义务。根据上级要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设立快速检验检测室,我局积极对全县范围内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宣传,亲自上门指导其建设快速检测室。截止目前,我县已有西外蔬菜批发市场和万佳百货超市的快速检测室正在建设中。
(八)实施食品分类分级监管,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实施精准监管,突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事前预防,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逐步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一是调查数据,按照一单位一档案的原则,建立好纸质监管档案,摸清底数;二是建立检查电子台账,对检查重点信息进行电子表格式登记记录,便于随时了解掌握监管整体情况。食品安全分类分级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全面完成,切实达到监管思路清晰、监管工作有序、监管效果明显、监管痕迹可查的目标,客观公正地反映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状况,更加有力的保障辖区人民的食品安全。
(九)构建食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开展主题为“落实‘四个最严’,推动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料1000余份,耐心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对外发布食药品安全警示1期,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监管信息5条,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动态5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堂承包人、农村厨师培训,共组织3期约600人次参与考试,发放宣传资料140余份。通过多方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营造了全民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食品抽检工作滞后。由于我县搞试点,县政府要求我局抽检机构必须经过招标,到目前还未完成招标,导致目前我局食品抽检工作严重滞后。
(二)畜禽产品定点屠宰难控制。根据县政府要求,目前我局参与畜禽工作整治小组,特别是针对我县鸡鸭鹅等禽类产品,要求市场内的宰杀售卖和麻辣鸡摊点必须经过定点屠宰的检验检疫才能进行经营,否则要求我局进行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而我省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目前我县定点屠宰点收费高且离城区远,绝大多数经营户不愿意将畜禽拿去宰杀,导致我局工作开展困难。
(三)“白板肉”现象依然存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定点屠宰的职能交由畜牧局后,县畜牧局集中检疫,严禁在市场实施动物及动物检疫(含生禽)。我县共有25个乡镇,有13个乡镇有定点屠宰点,其余12个乡镇没有屠宰点。这给屠户检疫带来了困难,因此造成了部分无屠宰点的乡镇仍存在“白板肉”上市经营的情况。
(四)小餐饮标准化建设推进难。由于我县小型餐饮点多面广、无证上岗普遍、基础设施较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加之我局监管人员较少,且大多为新进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熟悉,执法力度不够,造成我县小餐饮标准化建设推进难,特别是已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无奖惩措施,无激励机制的前提下,业主更不愿意投资进行店面的升级改造。
(五)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任务艰巨。由于农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餐饮行业硬件设施差,大部分餐饮单位达不到最低许可要求,违规经营行为和无证经营现象屡禁不止,销售过期食品现象依然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着力推进小餐饮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示范点”、“示范街”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小餐饮店提高管理水平。对取得示范店资格的小型餐饮业,给于一定的优惠政策,让示范店更好更快发展,做到帮扶一批、淘汰一批,形成良性竞争,优胜劣汰。
(二)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快检室建设工作。指导督促西外蔬菜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尽快建立快速检测实验室,并定期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三)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及边远山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大处罚力度,力求彻底解决市场顽疾。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协同机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探索长效机制遏制制假售假行为。除了对假劣食品药品通过媒体曝光外,拟对违法单位或个人建立曝光制度,与卫生、畜牧、公安、医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案件通报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