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及计划表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动员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服务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省、市矫正办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首要标准”,按照“社区矫正重在规范”和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着力在健全组织、创新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落实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在规范中落实“首要标准”;在规范中提升改造质量;在规范中深化试点发展,不断创造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发展的新优势和新业绩。
二、活动目标
力争通过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实现下列目标:
(一)、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意识有新增强。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的执法理念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要求得到深入贯彻。
(二)、社区矫正组织管理建设有新进展。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和保障措施更加到位,新增执法职能得到有效履行。
(三)、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建设有新成果。从矫正对象接收到期满解除的整个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各项工作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设有新突破。矫正办职能作用发挥明显,部门协调配合更加紧密,刑罚执行效率明显提高,社区矫正职责得到有效落实。
(五)、社区矫正质量有新提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主要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措施更加有力、手段更加丰富、效果更加明显,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0.8%以下,脱漏管率控制在3%以内。
三、活动内容
“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要紧紧围绕以下6个方面扎实推进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重在规范”的核心要求落实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规范组织管理。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力量,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确保日常管理指导工作的正常开展。司法所要确保有1名政法专项编制的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矫正对象监督考察、教育矫正和奖惩考核等主要环节的执法工作,并按社区矫正对象与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20:1的比例配置社区矫正协理员;按照社区矫正对象与社会志愿者至少1:1的要求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健全监管帮教网络。深化教育培训,区司法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活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参训面达到100%;社会志愿者的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参训面达到50%以上。
(二)、规范衔接工作。落实定期例会制度,区矫正办每年召开1次矫正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2次矫正办成员单位会议。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区矫正办每季度向成员单位通报1次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每月核对社区矫正对象增(减)人员名单和日常监管帮教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突发情况随时通报。全面实行与法院开展当庭衔接庭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无缝对接。
(三)、规范监督管理。落实监督考察制度,有社区矫正对象的村(社区、居)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或小组,健全矫正对象监督考察小组,落实监护人。落实走访制度,做到重点对象重点访、一般对象经常访。落实报到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报到监管,积极会同公安机关查找下落不明对象,及时惩处违反报到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严格矫正对象请销假和迁居管理,加强人户分离、外出就业、就学、就医等对象的监管工作,严防矫正对象脱漏管。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区矫正办每季、司法所每月组织1次矫正对象排查活动。落实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区矫正办每季、司法所每月分析1次本辖区内的矫正动态情况,形成情况分析报告逐级上报。落实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落实重点时期、重要时段、重大节日、重点对象监管安全制度和矫正对象报备制度,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防范体系及其工作机制。落实执法检查制度,区矫正办每半年开展1次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四)、规范教育矫正。落实个案矫正制度,建立“一对一”、“多帮一”帮教机制,落实集中教育制度,确保必须的集中教育学习时间,正确处理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的关系,大力推进思想文化教育、警示教育、法制教育、传统教育以及技能培训基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