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按照县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党内法规,掌握党的政策和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违纪违法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学深一层,系统学习领导党章,深刻把握“两个先锋队”的本质和使命,进一步明确“四个服从”的要求,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
(二)学系列讲话。全体党员要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和《知之深 爱之切》等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工作期间的重要著述,重点领会理想信念、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个发展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要求和内容。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论述,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要注重整体把握、掌握内在联系,防止碎片化学习。要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知之深 爱之切》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批示;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9月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2月在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题汇报时的讲话。注意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着重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
二、学习方式和方法
开展学习教育,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教育培训,把学习教育融入组织生活、嵌入学习制度。
(一)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每月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按照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共分3个专题进行讨论,分别围绕“坚定信仰信念,保持党员本色”“强化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勇于担当作为,发挥党员作用”开展讨论。要结合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确保质量和效果。每个专题学习结束后,向县机关党委会报送专题学习讨论情况,包括具体做法、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和实践成效。
(二)创新方式讲好党课。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深入所在党支部讲党课,鼓励和指导党员干部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党支部联系实际讲党课;讲党课要突出“两学一做”主题,党味要浓厚,党课要“姓党”。“七一”前后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要集中安排一次专题党课。
(三)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对照检查。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照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支部书记要列出查摆问题清单。2、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成员、支部成员之间都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3、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要有具体意见和案例,见人见事见思想,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4、制定整改措施。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年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程序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三、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理论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确定我局中心组学习成员由局班子成员、局各处所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学习活动有党支部牵头,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要对每次学习认真准备,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二)端正学习态度。局领导和机关干部要严格按照建立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把加强自身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自觉、模范地遵守学习制度和学习纪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理论学习水平。
(三)改进学习方法。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学习交流、调研分析分管工作等活动,更新思想观念,提高理论水平,切实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四)严格学习制度。严格学习考勤制度,确保参学率;严格请假补学制度,因事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提前向局领导请假,事后自觉进行补学;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各参学人员要认真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并于半年及年终将学习笔记交于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查阅打分。
(五)主动率先垂范。局党组成员要准确把握学习重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方针政策、重大决策要重点精研细读、反复钻研,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全面理解、融会贯通。要根据工作分工和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明确个人自学的目标、内容、方法和途径,并带头作理论学习讲座或辅导报告,带头撰写理论联系实际的文章,牵头进行调研,形成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