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安全工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校园平安,为南汇教育的改革、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教育局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人员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服务和指导。要按照岗位要求,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继续开展责任签约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校(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明确分管副校(园)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工等在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聘请学校校外法制副校长,开展对学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参与学校的安全工作。
2.完善各类安全制度、专项预案
教育局将制订12项安全管理制度、18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下发《南汇区教育局安全工作实用手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做好即将印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今年3月26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公安机关、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围绕主题,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学校班主任等队伍的作用,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加强预警机制的落实,及时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食饮水、卫生室等的安全管理。根据市教委、市食药监局的要求,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知识进课堂的相关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应急预案的教育与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1~2次全区性的安全工作观摩活动,重点突出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安全教育,二是应急预案演练。要组织好各级各类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局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抓好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教职工尽快掌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去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做到持证安全操作。要指导学校用好、填好《学校安全工作台帐》,并开展评比。
4.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检查工作
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监、食药监、文化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检查工作。会同公安在学校门口及周边安装监控系统,有效防范校园周边安全事故的发生。重视发挥学校人防、技防和物防的综合功能,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室的督查,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严格执行“校车证”制度,继续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未办理校车证的车辆、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问题及车辆“超载、超速”问题。要配合做好“自有校车统一标识”工作,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要做好消防等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区综治委的领导下,在区周边的协调下,与公安、工商、城监、食药监、文化等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要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农民工子女学校安全工作。做好农民工子女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食堂、厕所、消防等设施和条件。要指导农民工子女学校认真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
5.扎实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要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做好第二轮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申报工作。要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抓手,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推动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6.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安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