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xx办发〔xx〕98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适用范围
本计划所称的领导干部是:各行政村及其乡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干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对联系、分管村组、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特殊情况下,乡委,乡政府领导确实无法带队检查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委托部门负责人带队检查。
二、检查频次
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每年至少带队检查2次。乡委、乡政府副职,对联系村组,分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带队检查1次以上。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每月至少1次,副职每月带队检查至少2次。其他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副职每2个月带队检查至少1次。乡党政班子副职每月带队检查至少1次。
乡安委会将集中组织乡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春节“两会”期间、清明期间、半年安全生产督查、汛期高温季节期间、国庆期间、冬季冰雪天气期间。
三、检查内容
乡领导检查行政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内容:乡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情况;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消号制度情况;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及考核情况;安全生产投入、监督管理队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非煤矿山、xx路交通、水上交通、学生用车、农用车载客、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企业、关键部位的监管情况;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及其落实情况等。
乡各行政村、乡直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主要内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许可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培训记录、危险源登记、应急演练等)的建立及更新情况;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以及工伤保险依法缴纳或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乡党委、政府组成的专项检查组,每季度至少开展2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视情况增加检查频次。检查督查针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突出重点时段和问题。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要纳入乡行政村、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实地检查,不得以会议、电话调度等方式替代。坚持“四不两直”开展明查暗访。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
3、乡党委、政府和部门要统筹协调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信息采取,定期通报制度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