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林水利局201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市安委会考核细则要求及区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对照我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以广泛深入开展农业机械、水务建设、防雷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为全年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我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实现行业领域监管全覆盖,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强化执法效果,量化执法检查,确保全区农业机械、水务建设、防雷安全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非高危企业及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积极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实现全区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工作依据
本计划中执法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工作范围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在全区农业机械、水务建设、防雷安全等三个行业领域中开展。
五、工作内容
1.负责对全区农业机械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职责,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运输机具等农业机械的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以及事故处理、农机驾驶及操作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2.负责渔业船舶、渔业船员的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职责,对全区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经营、使用环节实施安全监管,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4.组织、协调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落实免疫工作,发生人畜共患病接到报告后,按规定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并采取果断措施扑灭染疫动物。
5.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街镇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
6.依法履行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
7.负责查处违法刊播气象信息的行为,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和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8.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的有关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10.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全区国有林场、集体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高危企业的防火隔离带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林产品加工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12.负责涉水工程建设、水务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规定制定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13.负责本地区职责范围内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负责所属水库内的旅游船舶安全监管。
14.依法指导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15.牵头负责对本地区河道采砂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与交通运输和国土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河道采砂的行政许可、尾砂治理及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
16.组织指导编制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对山洪灾害进行预警预报。
17.负责农业、林业、水务、气象等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计划安排
(一)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1.监督检查对象:全区所有农机户、农资店,跳马镇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2.监督检查内容: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深入乡村道路和农机作业场所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排查事故隐患;检查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和落实情况;农资合法经营情况整顿;检查辖区内批发零售市场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抽查;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
3.监督检查时间:为全年,分为四个阶段。
(1)1月至3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文制定年度计划,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调整各级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2)4月全区统一安排农机年检,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机运输机具等农业机械的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牌照管理及事故处理、农机驾驶及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力求排查隐患、机具检修到位,做到预防为主。
(3)5月至10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4)11月至12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标语、横幅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继续唱响“安全发展,平安农机”的主旋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
(5)全年开展农药打假。强化检打联动,依法查处无证或假证登记生产农药、非法添加(搭售)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
(二)水务建设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1.监督检查对象:全区在建涉水涉堤工程;局属二级机构及泵站;水库。
2.监督检查内容:各施工现场设备及人员安全措施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在建工程人员情况;局属相关二级机构安全生产情况;泵站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水库安全运行情况。
3.监督检查时间:为全年,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季度检查全区在建涉水涉堤工程。①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检查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是否具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法人代表安全责任承若情况等;②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各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检查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情况;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情况等;③施工监理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包括现场监理机构)是否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源排查记录;检查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等;④检查危险源:重点检查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模板支撑、高边坡、基础开挖以及施工现场围挡、临时设施等易发高处坠落、坍塌、倒塌、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源部位;⑤施工作业现场: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第二季度检查水利工程设施。①防汛责任制:包括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的落实;
②大中小型水库:特别是小型水库,影响度汛的闸门、启闭机、备用发电机、电台等部位;③河道行洪:河道防洪坝、河道采沙乱倾乱倒堵塞河道问题;
(3)第三季度检查农村饮水安全。①加强水源井、泵房、蓄水池、输配水管网等设施及设备运行巡查管理;②水质检测,定期进行抽检化验;③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有效地防止不法分子破坏。
(4)第四季度检查局及所属二级机构。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法人代表安全责任承诺;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③生产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问题;④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问题;⑤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⑥劳动保护用品的保障问题。
(三)防雷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1.监督检查对象:全区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商场、居民集中区域);易燃易爆场所(中石油、石化加油站、烟花爆竹、爆破器材);通讯设施(发射塔、基站)。
2.监督检查内容:防雷安全措施、防雷安全责任制、防雷安全教育、雷击事故报告的制度落实情况;按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和设施是否安装了防雷装置;新(改、扩)建项目防雷装置是否进行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已建防雷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定期维护和检测。
3.监督检查时间:为全年,分为三个阶段。
(1)1月至3月自查阶段。区防雷安全成员单位要按照《**区2016年防雷安全工作方案》(**政办发〔2016〕32号)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防雷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填写《防雷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报区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林水局)。
(2)4月至9月监督检查阶段。区农林水局(区防雷办)和各防雷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辖区内所属的人员密集区(商场、酒店、居民集中居住区)、易燃易爆场所(中石油石化加油站、燃气、烟花爆竹)等场所的防雷安全措施、防雷安全责任制、防雷安全教育、雷击事故报告的制度落实情况、按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和设施是否安装了防雷装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0月至12月整改落实阶段。区防雷安全生产成员单位对上阶段中下发了整改通知的单位(企业)检查落实整改是否到位,区农林水局(防雷办)对下发了整改通知的单位(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未落实整改或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单位(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现场监管执法工作要求
围绕全年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辖区内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1、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实行主办监管人员负责制,依法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宣传教育,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以多种形式开展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现场管理水平。
3、在现场监管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4、监管执法中,如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应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5、要严格现场监管执法计划实施,确保监督检查计划的完成,遇特殊情况确需要变更的报局分管领导和区安委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6、按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登记,汇总、归档。
7、坚持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大力弘扬“恪尽职守、严肃认真、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树立我局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