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工作计划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工作计划,请大家参阅!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现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狠抓煤矿双控机制建设,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建设和机械化改造为抓手,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煤矿安全责任,健全监管执法制度
1.切实强化依法治安意识。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形成全员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督促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2.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过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及“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促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着力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三个方面管理的职责和权力,促进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权责明晰以及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制度的执行和落实。重点检查煤矿企业“五长五科五队”配备及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批准区域和头面及依法依规开采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情况,为煤矿工人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和职业健康体检情况,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情况、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知》和**市府办函〔**〕13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区包矿”和区级监管人员挂包煤矿企业制度。严格落实“区包矿”工作责任、属地监管责任、打非治违主体责任、保障监管能力建设和持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责任,督促煤矿落实以单位单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为主要载体的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煤矿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防治责任,促进落实煤矿采掘面的安全管理措施等。规范联系人员的职责,加强对挂包联系过程的痕迹检查,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保障该项制度切实得到贯彻执行并发挥作用。
4.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及驻矿监管的内部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对煤矿的监管措施和手段。
(二)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提升煤矿安全水平
5.加强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力度。各煤矿企业要全面对照新《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新《煤矿安全规程》的问题要按“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完成,对未按期整改落实到位的煤矿,要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或建设。
6. 扎实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一是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方案》(**安办〔**〕3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今年新兴煤矿必须**二级质量标准化,全区三家煤矿全部**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率为100%。二是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新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结合**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认真组织好新标准培训,切实开展好新标准对标整改工作。
(三)加大煤矿执法力度,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7.继续强化煤矿“打非治违”工作。依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格处罚和责任追究。对严重非法、违法及失信的煤矿企业和主要责任人员实施“黑名单”管理;动员鼓励全社会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煤矿不敢违、不想违、不愿违的良好氛围。
8.强化对隐患整改的跟踪复查。按“谁处理、谁核查”原则坚持实行到期复查,对无故逾期不整改的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查处;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数据的抽查,发现上报情况不实甚至编造上报数据的要依法从严处罚。
9.从严查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问责追责。对所有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行为“零容忍”。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监督作用。凡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区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网直报”;疑似突发疾病导致伤亡的,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处理。
10.坚持把重大隐患和非法生产当事故对待。对超层越界、私开头面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进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推进监管执法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公开。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11.按省局、市局要求,全面推进产煤乡镇监管执法队伍配备标准和基本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促进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打下基础。
12.完善驻矿安监员管理规定。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知》(**区府办发〔2015〕41号)要求,明确驻矿安监员的主要职责就是防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或建设”,并从制度层面确保这一主要职责落实到位。认真落实驻矿安监员在工资、津贴、奖金等方面的待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13.推进双重防控机制体系建设。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各个管理层级都要结合实际建立自己的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等级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实行动态化和信息化管理。要**过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自查自改自报工作,进一步促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到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机结合。
(五)加强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14.继续推进隐蔽治灾因素普查治理。持续推进煤矿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普查,开展急倾斜煤层开采情况调查,对受重大灾害严重威胁矿井组织专家论证、会诊,督促、指导煤矿实施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完善和落实防治措施。
15.坚持和完善煤矿技术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煤矿技术审查制度,将技术审查作为煤矿重大灾害超前防控的重要手段和采掘工作面核定的重要依据,严格采掘工作面的核定和监管,推动煤矿生产系统优化,采掘布局合理,灾害治理到位。
16.深入开展瓦斯、水、火防治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瓦斯监控系统监督管理等制度;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水、火防治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强化瓦斯、水、火防治措施现场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煤矿“一矿一策”制定和落实重大灾害防治措施。
17.启动煤矿瓦斯和水害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根据不同地区瓦斯、水害特点,启动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示范矿井建设,培育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煤矿瓦斯、水、火防治技术和管理水平。
18 .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知要求,认真落实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分类分步实施,总体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我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