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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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提高我镇食品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努力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管理监督、企业自律负责、行业规范引导、媒体宣传监督、社会共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配合**市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的工作方法,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通过不懈努力,用3~5年时间,使我镇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充实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镇级食安办建设,合理划分镇、村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关系;尽快完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机构职能调整,明晰职责;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按照“有责、在岗、有人、有手段”的要求,在镇、村和社区100%建立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构建全镇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调监管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二)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健全镇食安办运行机制、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风险监测预警与交流等工作机制。健全、落实监管工作督查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整合各类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执法的密切协作,发现问题迅速调查处理,及时通知上游环节查明原因、下游环节控制危害。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从严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安全报告和信息公布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的考核评价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单位绩效考核范畴,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奖励惩罚激励约束机制。
(三)扎实开展“**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围绕**省食品安全城市关于组织管理体系完善,执法监督坚决有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有序高效和实现社会共建共治等五个方面共计45条标准要求和《**市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政办发[**] 118号),落实工作职责,强化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排除风险,消除隐患,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达到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得到提高的创建目标。
(四)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农药、鱼药集中配送率,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活动的规范指导,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扩大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范围,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和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探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许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市场销售、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深化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监管。积极开展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油等高风险产品专项检查,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和对不合格食品的查处及追溯工作。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推进“五**法”、“明厨亮灶”等管理体系在餐饮服务行业的推广应用。加强民间家宴的管理,做好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和节日市场检查工作,做好民间厨师和农村家宴登记备案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按照问题导向,跟踪舆情变化,结合本地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强化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力度,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消费方式及习惯转变,不断改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加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力度,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依法履职,深化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受理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坚决防止和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着力整治食品安全领域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严重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身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上岗,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帐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问题食品召回等各项管理制度。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企业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本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二是落实企业负责人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有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对食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经营者等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八)加快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单位申报评定工作,依照《**市食品安全诚信单位评定办法(修订)》,完善食品安全诚信单位评选机制,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对不良信用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和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
(九)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一是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切实落实财政专项奖励资金,明确奖励程序。各部门要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的,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管理,逐步形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自律机制,自觉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三是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发挥科研院所、社会一般团体和专家作用,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公益宣传、宣传报道的真实公正,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监管理念。一是探索食品摊贩、小作坊等监管新模式。随着《**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即将出**,要尽快做好对全镇食品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餐饮、小食品经营情况的摸底调查,按照相关法规,结合实际,拟定本镇实施办法,分步骤实施综合整治。二是探索民间家宴管理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业经营者参与民间宴请服务,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管理作用,实施民间家宴登记管理和民间厨师从业情况公示制和“黑名单”制度,努力防控食源性疾病发生风险。对符合经营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民间厨师(团体)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发放范畴,依法予以管理。三是探索网络食品监管新模式。网络食品的第三方交易平**要对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进行审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发现入网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网络交易平**服务,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视情节跨区域、跨部门对网络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四、强化保障,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一)强化食安委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作用。镇食安委要全面统筹协调,发挥监督指导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监管工作整体效能。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依法履行好各自职责。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
(二)加强能力建设。要进一步提升监管队伍能力和素质。坚持培训与指导相结合,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监管所需必要经费,并将食品安全日**监管、专项整治、科普宣传、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四)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力度。精心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新法宣传、科学发布风险提示、公布典型违法案例、普及食品安全**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若干意见》(**委办〔**〕79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政办发〔**〕31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体提升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水平的意见》(**政办发〔**〕2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加强属地网格化管理,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政府负总责、监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联防联控、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为建设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在**年**月底前,全区所有镇(街道)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机制全面调整到位。
(二)在**年**月底前,全区各镇(街道)食安办建设达到“八有五化” 要求(八有:有专用办公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考核培训、有基本装备、有制度上墙、有宣传橱窗、有档案管理、有工作保障,五化:实体化办公、一体化配置、长效化保障、集效化运行、信息化支撑),进一步夯实“用网”、“强网”基础。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工作机构、强化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政办发〔**〕31号、**政办发〔**〕28号和**政办发〔**〕27号文件要求,配齐配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保证镇(街道)食品安全机构和人员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健全镇(街道)食品安全机构。镇(街道)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下称食安委、食安办)。镇(街道)食安办实行实体化运作,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镇(街道)食安委主任、食安办主任分别由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担任。市场监督管理所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等主要负责人以及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兼任镇(街道)食安办副主任。
要配足配强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各镇(街道)要合理确定食安办专(兼)职工作人员数量,确保有足够力量有效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所需人员由镇(街道)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予以内部调剂。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应尽可能考虑到原有专业背景,安排精力充沛、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担任。配置标准:根据辖区**住人口规模和监管任务合理确定镇(街道)食安办专(兼)职工作人员数量,其中,**住人口2万以上的镇(街道)食安办应配有不少于1人的专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根据镇(街道)工作实际酌情配备。
(二)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街道)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研究部署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统筹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另外,由于区政府对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镇(街道)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外,其他内设机构所承担的食品安全工作统一移交到镇(街道)食安办。
按照“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原则,各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健全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各项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创新基层食安办与基层监管站所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镇(街道)食安办的牵头抓总作用和基层监管站所的技术支撑、执法保障作用,建立镇(街道)食安办与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基层站所(院)的衔接配合和紧密协作机制,在镇(街道)建立工作例会、隐患治理、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刑衔接、信息通报等食品安全日**协作制度,凝聚监管合力。
(三)开展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食安办工作,整体提升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水平,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区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扎实推进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形象,全面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整体效能。并要以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强化基层,着力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条件规范化建设,采取有效办法为基层监管队伍配齐配好监管装备,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硬件水平,为增强监管效能打下坚实基础。
《**区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经区政府同意后,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一并下发。
四、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强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是深化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树立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各镇(街道)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狠抓人员、经费、装备等各项保障工作的落实,确保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在开展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做好宣传、交流。在今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要继续推广已取得的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建立制度、完善制度、取长补短、**抓不懈,巩固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活动取得成果。
(篇三)
**年是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后打基础、谋发展的关键一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年**州市食品安全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政办[**]48号)要求,现就**年**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监管工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根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机构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建立完善职责、工作规则等协调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作用,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完善协作配合。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原有的关于食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等及时开展清理;从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两个方面强化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着力强化依法行政理念,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落实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发挥食安委办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等作用,积极运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等形式,构建监管部门之间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监管秩序。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重大信息报告、安全隐患整改督查等机制;加强食品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将应急管理融入日**监管过程,同时要重视舆情反映,增强分析处置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完善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地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发现问题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协调查明上游原因、控制下游危害;建立区域间风险隐患信息交流、跨地区大案联合查处、重大问题协同研究等工作机制,形成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成效。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抽检和风险监测。优化、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期的抽检任务,高度关注市场形势、群众关切、社会热点,灵活机动开展专项抽检;及时公布抽检信息,曝光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提醒消费者。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完善蔬菜流通环节快速检测体系,实现城区标准化菜市场蔬菜快速检测全覆盖;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与肉菜流通追溯系统试点对接,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三)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护航行动。督促学校食堂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对学校食堂人员卫生、原材料、加工流程的规范管理,防止食源性细菌污染,严防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依法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销售低价劣质食品行为。同时,开展大中型企业食堂和餐饮企业厨房达标专项整治。
(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在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品牌建设,保护和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通过发挥其质量管理示范带动作用,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规范兽用抗菌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及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把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口。
(二)深入开展生鲜乳、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加强乳制品流通监管,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假冒知名品牌以及走私乳粉和乳清粉等违法行为,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
(三)深入开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落实畜禽屠宰、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依法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畜禽屠宰企业规范管理,加强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毛皮动物胴体及其他未经检验检疫动物肉品流入市场。加大对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活禽经营者严格按规定对病死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深入开展食用油安全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餐厨废弃油脂,利用动物内脏、化工原料提炼、制售动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植物油冒充合格食用油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斩断“地沟油”非法利益链,形成疏堵结合的良性运行机制。
(五)深入开展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自查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并采取停止经营等措施,主动将该类食品清退出市场。规范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处置,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防止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回流餐桌。
(六)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点治理“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证、无食品标签)食品等违法行为,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厨师从业行为,加强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饮用水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参与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的健康情况和聚餐场所选用等方面的管理,排查消除风险隐患,确保集体聚餐安全。
(七)深入开展“非法添加”和“违法广告”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环节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加大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范围内物质的监测抽检力度。继续加大对食品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严厉整治生产销售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假冒伪劣问题。
(八)深入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和进出口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三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进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及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责任和义务,探索建立网络食品交易监管制度。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口岸单位资源共享、情报互通,形成口岸监管合力。以粮食、食糖、食用油、肉类等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和逃避监管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深入开展食盐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食盐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督促用盐单位、食盐流通企业和零售终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城市餐饮行业用盐行为。
四、加快推进社会共治,凝聚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一)认真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动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食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管理、食品生产经营操作规范等制度。
(二)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以一年一度“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基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回应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监督。对舆论中存在的质疑、误解主动发声,做好澄清和解疑释惑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公众预期。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主动介绍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阶段性成果,科学有序发布消费安全提示。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监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能力。把**年作为“监管培训年”,大规模、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重点抓好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着力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水平。
(四)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探索通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
(五)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工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宣传有奖举报政策,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首负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严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行为。
(六)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沟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纳入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发挥专家学者咨政启民作用。大力发展基础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发挥其在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