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目标完成工作汇报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区残联目标完成工作汇报供大家参阅!
2015年,xxxx区残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残联的业务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充分调动各乡、街道残联工作人员及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积极性,围绕残疾人的基本需求,切实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康复、就业培训、扶贫帮困等工作,真正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将2015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生工程工作
1、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
2015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重度残疾和贫困三级残疾生活特别救助项目任务数分别为重度(一、二级)救助人数1131人,三级救助人数314人,共计1445人。我区实际完成任务数为1445人,其中重度(一、二级)救助人数1165人,超出任务数34人,三级救助人数280人,比任务数少34人。
今年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补贴标准与去年保持一致,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残疾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标准。全区共计发放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资金104.4万元,救助资金6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为了做好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作,根据市残联印发的《2015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三月份,xxxx区残联召开了民生工程动员会议,布置了各项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应保尽保、该退则退”的原则,对新增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申请、审核、审批,另外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享受到此项政策,区残联工作人员还加快了办理残疾证的速度。救助申请审批仍实行村(居)、乡(街道)、区残联三级审核申报制度,今年要求将所有被救助对象资料一一录入至生活救助系统,三月底,区残联对各乡、街道办进行了统一培训。先由各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对本辖区残疾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一级、二级、三级残疾人人数及在去年救助的基础上今年需要新增和减少的人数分别报给各乡、街道办事处,同时递交每位救助对象的第二代残疾证、低保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再由各乡、街道办事处对救助对象资料进行一一审核,同时将救助对象信息全部录入至生活救助系统,最后由区残联对系统中每一份申请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批,确保每一份申请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
2015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任务数为230人,我区实际完成精补药费补助人数230人,其中六个街道救助人数163人,三个乡救助人数67人。
今年的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药费补助,市区六个街道的救助对象资金由区残联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账户之中,注明“精补”字样,三个乡的救助对象的资金由乡财政直接拨付,并注明“精补”字样,救助资金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3、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2015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任务数为35例,我区实际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免费复明手术35例。
为确保此项工程的顺利完成、区残联首先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通过媒体网络和宣传标,深入宣传惠残民生工程政策,并下发了通知,各乡、街道办事处积极开展白内障患者摸底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患者资料汇总上报至区残联。5月5日至5月7日,区残联统一组织救助对象前往市立医院进行了白内障患者初筛工作,全区300名白内障患者通过检查,初筛合格人员90名,6月4日,区残联再次组织初筛合格的白内障患者在市立医院进行复筛工作,全区60名白内障患者经过复查,复筛合格人员35名,6月10号上午我区35名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在市立医院成功完成免费复明手术,成功率100%。从初筛到复查再到最后的手术,区残联派人全程跟踪,服务到位,确保无意外发生,术后区残联派专人进行了电话回访,白内障患者们的术后状况良好,对此项工作表示高度满意。
4、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2015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数为35人,其中植入耳蜗补贴训练1人,补贴四类儿童训练23人,脑瘫儿童训练1人,孤独症儿童训练1人,智障儿童训练4人,装配假肢矫形器1人,辅助器具适配4人。我区实际完成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数为35人。
5月27日,我区所有儿童康复训练的申请工作全部完成,区残联对每一位救助对象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上报给市残联进行确认。6月4日,完成贫困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申报工作, 6月9日上午1名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聋儿完成检查,下一步待省残联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该聋儿将顺利进行人工耳蜗植入。另外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1人,智障儿童康复训练4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人,四大类康复训练23人,装配假肢矫形器1人,辅助器具适配4人都已经在市残联的安排下于各个定点培训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二、残疾人教育工作
一是区残联做好教育督查工作,普通学校和普通幼儿园要依法接受适龄轻度智障儿童随班就读教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落实好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
二是区残联认真做好省特教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通过网络宣传,扩大影响力,鼓励辖区内适龄残疾学生积极报名入校学习。
三是区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青少年助学摸底和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根据省残联《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期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办﹝2015﹞43号)和《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皖残联办﹝2012﹞76号))文件精神,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有关要求,区残联加强与教育部门、招生部门联络和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的初审工作,及时掌握残疾学生休学、中途退学、毕业等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少年全部纳入救助对象范围内,对就读的残疾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给予资金救助,救助标准为残疾高中生每人1000元,残疾大学新生每人2000元。
三、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工作
一是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全区共聘用了38残疾人专职委员在所在社区就地就近就业,直接为所在社区残疾人服务。
二是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区残联把技能培训作为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一种强力手段,今年上半年,区残联共组织了30多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参加了市残联举办的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如残疾人妇女手工编织培训班,残疾人创办企业(syb)培训班以及残疾人电子商务培训班,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同时向他们宣传了残疾人的就业政策。
三是区残联始终把残疾人就业创业作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以促进就业、扶持创业、辐射带动为抓手,着力扶持残疾人创业基地,对创办基地的残疾人每年给予资金扶持,9月份区残联积极配合市残联开展残疾人“万人就业”扶持项目,为xxxx区两处阳光助残基地申报了阳光大棚扶持项目,同时还增加了对长风乡绿创农业有限公司的扶持,另外对全区共计60名就业年龄段的并且正在创业的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资金扶持。
四是区残联开展职业介绍服务,为残疾人就业牵线搭桥。免费为前来咨询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借助二月份开展的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区残联组织辖区残疾人积极参加了由市残联和市人社局联合举办的一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同时走访慰问了19户登记失业人员的残疾家庭,帮助7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其中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吸纳就业3名,另外还帮助5名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
五是区残联日常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和失业信息系统登记工作,实行对残疾人就业失业动态管理模式。
四、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
一是区残联积极在省残联网站、市残联网站、江淮时报、安徽工人报、安庆晚报、安庆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我区残疾人工作;二是加强领导,确保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区残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残疾人证换发工作
对前来办理残疾二代证的,只要材料齐全即可免费发放,同时,为了方便全面掌握残疾人信息,对所有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建立信息台帐。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共计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239例,其中视力残疾37例,听力残疾11例,言语残疾2例,肢体残疾100例,智力残疾13例,精神残疾62例,多重残疾14例。
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扶残助残活动
一是春节期间,区残联领导走访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并送去慰问金;二是借助“全国助残日”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活动,确保惠残民生工程政策深入人心,同时区残联领导和工作人员还对辖区残疾人进行慰问,为他们送去爱心和帮助;三是借助残日期间,对辖区的两所定点康复机构——起点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和沐阳之家脑瘫儿童活动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关心了解在训儿童的康复情况,并送去节日的祝福。
七、存在问题
我们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我区残疾人事业整体工作水平有待加强,特色还不够鲜明;二是惠残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还需加强,表现在资金救助发放方面,区残联做到了及时、足额。但还有部分救助对象没有及时知晓资金已经发放到位的情况,个别残疾人以为资金尚未发放,对此区残联派专人用电话回访的形式与救助对象取得联系,告知资金发放到位,确保每位救助对象都知晓此事,使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区残联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残联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和市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训练和生产生活水平,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广大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做好民生工程的迎检工作;
2、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3、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宣传、文体以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残联下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