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扎实做好我乡安全生产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各企业单位及各村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村、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企事业主要负责人为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村、各单位要专设一名安全生产监督员,具体负责本村、本单位工作,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治解决。
3、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会议,每月对本村或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得少于1次,并按时登记上报乡安监办,如瞒报、漏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由相关村或单位一把手负全责,并对所在村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必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及人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5、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好日常防火、用电、防盗等的安全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重点农业设施、用电设施、危险化学品、钢瓶液化气、汽油、烟花爆竹等派专人看护监管,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特别加强校车管理,定期检查校车安全,坚决杜绝超载等违规行为发生。
6、各村委会、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治理,保证100%按要求时间整改,整改验收合格率100%(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时限、措施、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向乡安监办报告进展,说明原因并申请延长时限)。
7、各村委会、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乡政府,村干部、企事业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8、各村委会、各单位必须认真配合好乡安监办的工作及乡政府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9、对各村委会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乡上将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之中。对不认真履行责任、工作不落实、没有完成考核目标的村和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以上条款各村委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乡政府负责人(签字):
各村、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