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抓早抓小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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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委、区纪委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眼抓早抓小,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着眼于党纪法规经常性教育。我局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日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和《准则》等形式,学习省、市、区纪委典型案例通报,使敬廉崇洁意识入心入脑,使明底线、守规矩成为民政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
二、着眼于日常执纪检查。今年以来,局组织对全县19个乡镇民政低保、农村五保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结合近年来在低保工作中的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多次组织对象核查,对死亡和不符合条件对象及时停发补助。对机关及事业单位上班人员在岗在位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发短讯提醒,保持机关上班秩序良好。
三、开展谈话提醒 落实抓早抓少。根据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县区落实抓早抓小工作实施细则》,我局制定了《实施方案》(区民字 [2018]27号),切实推进全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区民政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个别约谈的方式,与局股级干部和区福利院、区救助站等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咬耳扯袖”谈话提醒。首先,对重点业务的廉政风险及在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提醒。敦促各股长、单位的一把手首先要管好自己,严格遵守廉政纪律,牢牢守住纪律底线,杜绝违反纪律的事件发生。其次,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管措施,把预防工作做在前头,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第三,不能当“老好人”,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及时提醒、妥善处置。第四,严禁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物资、购物卡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滥发津补贴、奖金。
通过开展谈话提醒,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当前加强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思想与行动自觉,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谈话提醒对象纷纷表示,要将廉政谈话成果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不断强化廉政勤政意识,提高反腐倡廉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单位党员干部健康成长,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总之,区民政局将以这次省市检查为契机,对照省、市、区纪委工作要求,一如既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早抓小,把强化对干部的警示提醒和教育感化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对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帮助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牢筑“防火墙” 、增强“免疫力”,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