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期间落实八项规自查情况汇报六篇
篇一
根据市教育纪工委《关于对20xx年中秋、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的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工作:
1.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为了防止中秋、国庆节期间有干部职工违规违法出现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出现,我校20xx年9月xx日下午在统计局影视中心召开《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专题会,在会上吴建英再次强调广大教职工要按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严禁利用假节日出现违规违法行为。所以我校没出现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的情况。
2.收受礼金、礼品和各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卷和贵重物品
据调查,我校教职工无人收受礼金、礼品和各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卷和贵重物品。
3.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教的宴请;
在公务接待方面,我校严格按照“海门市三公经费科学化管理系统”开展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开支,实行“一支笔”管理,一切公务接待必须事先申报,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签单挂账。经调查,到目前为止,我校没有教工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教的宴请。
4.公款相互走访、宴请;
在财务管理方面,我校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海门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努力增收节支,把有限的经费用到“刀刃”上,财务开支实行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经手人要写清开支用途,经手人、证明人都要签字清楚。因此也没出现用公款相互走访和宴请违规现象。
5.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因财政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我校的办公经费刚够平时的办公支出,所以没有出现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违规现象。
6.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经过调查,我校无违规用公款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现象。
7.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关于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费用问题,我校都按市财政局、教育局的规定严格执行,由公家承担部分按规定凭票据给予报销,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承担。
8.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
因我校无领导在企事业单位兼职,经调查,没发现有教职工向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
9.大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为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我校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精神,多措并举,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 经调查,没发现有教职工在两节期间大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10.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等
为了更好的规范公务用车,我校制定了《东洲小学公务车辆及其它设备管理制度》。平时汽车锁匙由领导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二是司机发车要请示单位领导,职工用车要经领导批准,不得私事用车。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一律不准借车(包括借用司机)给外单位使用。三是不是本校专职司机,原则上一律不得出车。严禁无证或酒后开车,因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和私自用车而引起的一切事故和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四是规定节假日公车一律存放在学校车库,不得公车私用。
篇二
根据同委反腐办【20xx】6号文《关于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我党工委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以党风政风推动社风民风进一步好转,确保形成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氛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务实节俭过节,我党工委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管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督促开发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相关要求,严以律已、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监督管理,并根据我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通知和要求。
二、 强化宣传,抓好廉政教育
党工委在中秋节和国庆节前分别召开开发区干部职工全体会议,深入学习了上级有关中秋国庆期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廉洁自律过节的通知精神,不断把每一项纪律要求原原本本传达,严肃重申了“八项规定“、“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的重要性,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扎扎实实领会,认清形势,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中秋国庆期间反对“四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意识。会上党政领导以及各科室、管区负责人就学习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有关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深入学习并交流发言。通过发言交流,大家充分认识到加强节日期间反对“四风”、落实“十个严禁”工作的重要性。并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的特点,先后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对“四风”和群众路线教育专题会,受教育13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反对“四风”、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自觉性。并坚持教育预防在先,分别进行了早打招呼、早提醒。
三、严以律己,抓好监督检查
党政领导带头执行《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抓好“十个严禁”的各项工作,确保《通知》精神全面落到实处。一方面,在党政领导班子会上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抑制和纠正“四风”,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上级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等的管理规定,带头做到“十个严禁”,为全体干部职工做出了表率。为加强部门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作用,开发区党工委公开举报电话,同时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开发区各部门、各管区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经过自查,中秋国庆节期间没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等其它违反“十个严禁”问题。
篇三
自去年我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公司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前正值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为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严防反弹回潮,根据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防止“四风”反弹强化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永纪发[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清形势,自觉抵制“四风”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新一届党中央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向全党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作风建设要一年一年抓下去,一直抓到十九大,绝不放松。十八大以来,银都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公司上下工作作风持续向好。但是,仍有个别干部职工对“四风”问题的危害认识不到位。因此,深刻认识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坚持不懈、毫不动摇地做好纠正“四风” 工作。
二、令行禁止,坚决反对“四风”。
下发通知到各部室,子公司,要求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规定,令行禁止。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性场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接待;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严禁借用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打牌赌博;严禁上班时间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等;严禁在办公电脑上安装非办公软件;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聊QQ、玩电子游戏、出入休闲娱乐场所;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严禁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严禁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严禁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
三、认真履职,严厉整治“四风”。
集团公司各子公司、部室要担负起公司严防“四风”主体责任,把整治“四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公司人力资源部加大了明察暗访力度,做到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保持了集团公司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作风建设、廉洁自律规定问题保持“零容忍”。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对中秋国庆期间的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对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系统深入开展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共创廉洁氛围;强化自律意识,倡导文明过节;坚决制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行为的发生;司法行政系统严格执行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机关作风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领导干部带好头,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廉洁的中秋节、国庆节。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局学习动员大会,第一时间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警,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对照文件精神,认真学习,防微杜渐,克服思想上的薄弱点,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产生。会后各股室进行分组学习讨论。
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听取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有关加强两节作风建设的建议,并邀请离退休老干部组成作风督察组,不定期对党组成员进行明察暗访,主动接受老干部的监督。
为确保两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和反对奢侈浪费工作落实,我局成立改进作风工作领导小组,
二、多项措施,确保落实
一是制定监督制度。局党组及时制定并下发《县司法局关于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在宣传栏,局网站公开宣传,做到全局干警人人知于心,守与行,郑重承诺不送收“红包”,不用公款接待,不乱用公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同时在司法局网站进行公开承诺。
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作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并邀请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在春节前后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形式,不定期到各司法所,各股室,干部住所及其他有关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重点对用公车私用,送收礼品,各种涉企乱收费、乱摊派、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赌博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上级部门暗访组和局中秋国庆干部作风督查组发现的干部作风存在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抗拒检查、拒不纠正、顶风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如发现股室领导、司法所所长不抓不管、工作措施不力,导致节日期间发生干部作风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尤其是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送收“红包’的,一经查实,一律严肃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是加强长假期间工作安排。局党组集中全局干警召开座谈会,对中秋国庆期间的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作中秋、国庆期间值班表,节假期间保证每天至少有一位领导带队值班。
三、严格要求,改进作风
一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另外,要求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三是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本着从简、节俭的原则安排节日期间的活动,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精简节日庆典和联谊活动,严禁出现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问题。
四是切实关心群众生活。要求党组成员、各股室、各司法所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社区,走近群众。尽力安排好有关困难群众的生活,针对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突遭变故的群众百姓,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宗旨意识,扎实细致地做实事、办好事。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该镇四措并举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月饼送礼节、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廉洁教育。通过召开会议、转发文件以及利用LED电子屏幕、飞信微信、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增强廉洁从政和自我约束力,筑牢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严格执行管理区纪工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禁借节假日之机,随便向人收受礼品、礼金、礼物,杜绝“中秋腐败”。
三、做好表率担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仅要管好自已,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守好家门,带头端正党风,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树立清正廉洁良好形象。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敢抓敢管、敢于负责、敢于斗争。
四、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压发力,聚焦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对重点问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态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有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由于防范措施到位,中秋节期间,该镇未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违规违纪现象,以党风党纪的正本清源,引领社会风气的健康转变。
篇六
根据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崇纪发[20xx]6号)精神,我办严格按照要求,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全体干部职工明规矩,严纪律,确保国庆佳节风清气正。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深化思想认识
我办始终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当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其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标准。国庆将至,我办高度重视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立即召开专项会议,集体传达,要求认真学习,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同时,加强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认识,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压实纪律红线
我办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性,针对国庆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节点的特点,严明纪律规矩,坚决压实纪律这条红线。一是召开“守纪律,讲规矩”专项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内容,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十个禁止”精神,切实提高全体人员守纪律、讲规矩的责任意识,更加准确地把握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会上还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自治区纪委《关于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崇左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通过一桩桩、一件件腐败案件敲响节前“廉政警钟”,提醒全体人员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守党的纪律这条红线,廉洁自律过好国庆节。二是发送廉政短信。在假期前,我办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向全体人员发送廉政信息,及时提醒全体人员时刻牢记廉政准则,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禁止”精神当做日常行为准则。假期期间,我办为防止七天长假出现淡忘准则、麻痹大意的情况,再次发送短信,提醒全体人员始终把腐败这把利剑悬于头顶,同时履行好“一岗双责”。
三、严格遵照执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结合我办实际,对照“十个禁止”内容,对20xx年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反对“四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经查,我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成效显著,未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现象。
(一)无公款送节礼现象。
充分认识加强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各级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坚决抵制国庆期间公款送节礼等不正之风。
(二)无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现象。
我办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防止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手,国庆期间无收受任何形式礼物的现象发生。
(三)无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现象。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严于律己,从我做起的精神,带好头,表好率,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氛围。20xx年国庆期间,我办没有出现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现象发生。
(四)无公款相互走访、宴请现象。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节日期间,我办无公款相互走访、宴请等现象发生。
(五)无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现象。
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原则,发信号、用狠劲、出实招,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国庆期间,我办无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现象发生。
(六)无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现象。
我办主要领导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以身作则,以真抓真管真担当的勇气、真严真查真问责的高压态势,确保国庆期间无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现象发生。
(七)无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现象。
我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执行,不折不扣。20xx年国庆期间风清气正文,无任何无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的现象发生。
经过努力,我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国庆期间人人晓规矩、个个守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性显著提高。但我办清楚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处于巩固深化的关键阶段,我办将继续深入学习,提高全办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继续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