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纪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8年以来,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矩,夯实思想教育,严肃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抓实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及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州九次党代会、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力求学深悟透,深入领会精神。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9次,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系列重要论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州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等专题开展学习研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闯出一条路子”、“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核心内涵,实职处级以上干部均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党组成员、部分处级干部进行交流发言,探讨全面从严治党、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推动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方式和途径。三是强化“两学一做”。根据州委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打牢“学”的基础,抓实“做”的关键,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焕发的热情转化为推动人大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新时期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夯实反腐倡廉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强化廉政专题教育。拓宽廉政教育渠道,坚持不懈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专题教育,推进机关岗位廉政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州纪委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教育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从严治党专题教育,
在“七一”建党节到来之际,组织开展从严治党集中学习教育2次,找准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为党员干部上从严治党专题党课;组织开展了诗歌朗诵比赛,表彰了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个人;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从严治党知识测试,取得较好成绩。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发挥先进典型引路作用,开展向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加强反面典型教育,通过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及违纪干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原因,吸取教训,彻底肃清白恩培
、仇和等违纪干部的余毒,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五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中主动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机关道德讲堂活动融入以修身立德、廉洁从政为主题的板块,在机关办公楼制作悬挂醒目的廉政格言警句,开展每人一句廉政格言征集活动并公开贴在墙上,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奠定良好基础。
二、提高站位,严格执行党规党纪
一是强化政治站位。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党性原则,严明组织纪律,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特别是增强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工作中体现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深学、细照、笃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切实贯彻落实。二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职责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要求;在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上,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求机关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特别强调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三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个方面,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牢记党员第一身份,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无论职务高低,都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带头上廉政专题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定期缴纳党费。
三、强化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全面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基本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支部和专工委(室)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落实班子集体责任。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委室、总支书记与支部书记,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检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清单,将每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纳入清单内容,认真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逐项抓好落实,限时完成责任派单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的意见和党政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的意见,组织领导干部开展述责述廉,并进行评议,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执行婚丧喜庆事宜办理、“八小时以外”监督等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态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认真落实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凡属“三重一大”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重大事项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四是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严格执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全面清理、登记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职权,并在机关大厅公开,规范权力的运行,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会、常委会、主任会、汇报会及其他专题会,以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均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源头防治,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岗位风险防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州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抓好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管理,科学设置风险防控等级,做到权力运行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倒查有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确保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依法履职。六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严肃换届纪律,认真组织学习“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和处理规定,确保年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风清气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理想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廉洁务实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今年以来机关推荐选拔2名处级干部,面向全州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非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制度规定。七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严肃群众工作纪律,改进调研视察方式,增强调研针对性,求真务实、轻车简从搞调研,不断提高调研质量。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下访接访工作规定,热情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59批 918 人次,来信192件(省人大转办19件),其中常委会领导及委室负责人直接参与接待群众来访12批 32 人次,重点督办35件,均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交办、转办、督办,并反馈办理情况,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落实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督促办理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33件,重点督办建议10件,一批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得到很好解决,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八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指示精神,加强挂钩帮扶工作力量,精心选拔3名处级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机关干部挂包5个县7个乡镇7个村民委241户贫困户,制定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方案,落实帮扶责任,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机关直接投入204万元,协调有关部门投入资金559万元,帮助挂钩联系贫困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及公共服务项目,推动精准扶贫、脱贫取得明显成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州委的要求,州人大常委会挂钩领导经常带领工委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三个三十重大项目、重点民营企业及落实河长制河道现场进行调研、督查、督导,及时解决项目推进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督促重点项目稳步向前推进。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责任。一是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一岗双责”,履行好领导和监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谋发展的政治责任;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带头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做敢于担当、廉洁从政的表率。二是严格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批评、早纠正,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谈话能结合谈话对象、岗位实际,将履行“一岗双责”、廉政风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等纳入谈话内容,杜绝以研究人大工作代替廉政谈话。三是坚持廉政党课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从严治党专题教育,主要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亲自为党员干部上廉政专题党课。党组成员及机关主要负责人积极为党员干部上从严治党、廉政建设专题党课xx 次。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徐昌碧亲自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2次,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党内监督,严肃政治生活,以坚定的立场、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四是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责任,落实领导和监督责任,每半年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定期与分管委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是加强对分管委室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及依法履职、勤政廉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与分管委室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持之以恒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坚持不懈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履职环境。一是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勤政务实,干净担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紧盯奢侈享乐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逢年节假期,通过会议、文件、网络、短信(微信)等方式,提醒干部职工廉洁过年过节,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坚持“两个务必”,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州实施细则,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不超过年度财政预算。四是坚决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严禁私设“小金库”,认真组织开展清理违规发放通信费及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不缴伙食费问题,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整改。五是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建立纪律作风巡查机制,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带队开展纪律巡查,严查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组织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彻底治理庸、懒、散、拖现象。六是严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和标准,没有公款吃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和用公款进行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及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问题,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不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持有会员卡,不收受礼品、礼金、红包、土特产,没有以逢年过节、职务升迁、做生祝寿、婚丧嫁娶等名义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严格执行《文山州关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没有借机敛财行为。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定期听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通过自查自纠,没有“六个严禁”问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利用个人权力和影响为亲属牟利,没有利用职权干预选人用人上问题。七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有关部门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保资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八是树好标杆发挥表率。领导干部带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保持勤政爱民的政治本色;带头求真务实,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履职尽责,推动发展,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五、积极主动,自觉接受纪检机关的监督
强化党内监督,坚持自我监督与互相监督相结合,自觉接受上级党委(党组)的监督、纪委的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及外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州实施办法,自觉向联系的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
、“三乱”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大内部审查力度,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对重要工作的督办,对州委、州纪委安排部署的任务及时进行立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委室及有关责任人,按时完成州委、纪委安排的各项反腐倡廉任务。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前向联系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认真督促整改落实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存在问题,按时上报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省州党委、纪委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今年以来,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刻领会新时期管党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继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折不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规党纪及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党内监督,严肃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始终牢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教诲,扎实推进管党治党不断深入发展,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