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保局述职报告
**年,在县委、县政府及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我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践行“三严三实”,紧紧围绕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县里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县城乡居保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自己一年来学习、思想、工作、岗位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学为基,进一步激发内在动力
我把学习从个人习惯上升到责任担当,把广泛学习和重点学习结合起来,把学与思、学与干、学与用结合起来。坚持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增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学以致用。注意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着眼于推进我县城乡居保持续、和谐发展,重点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改进工作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发展全局的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以干立身,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一)扩面征缴有新成效。**年城乡居保扩面征缴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征缴同时进行,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布置、统一收费,有效节约了人力物力,提高了政策知晓率,真正形成“家家议农保、户户交保费”的浓厚氛围。截止**年12月,全县完成扩面缴费参保
81080人,收缴保费9847200元,占任务数的111.65%,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始终坚持每月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待遇养老金,按程序对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养老金,做到“一人不漏、一分不少、一天不拖”,让群众感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人数285619人次,发放养老金23591627.68元,发放率达到100%,做到应发尽发。
(二)代扣代缴稳步推进。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机制,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给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保障群众参保利益,避免现金直接收缴方式带来的基金安全隐患,实现城乡居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参保缴费和取款服务。从**年开始在铅厂、龙勾、扬眉、长龙试点推行代扣代缴工作扣,今年在全县全面推行,2018全县年代扣代缴任务数67084人,签订协议57754人,签订率达86.09%,录入电子版花名册共计57754人,录入率达100%。截至2018年2月22日,已代扣成功42036人,代扣保费4692000元,代扣成功率达 62.66%。
三、以廉为律,提升防腐拒变能力
(一)强化责任领导。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能主动担责,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推进城乡居保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带头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履行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职责,形成了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制度管人、管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明确了局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财务开支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始终做到带头落实各项制度,自觉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落实意识、廉洁意识,严格规范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硬性约束。
(三)提升内部管理。推进源头治腐,加强事前教育,坚持自我教育与干部教育相结合,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干部职工例会,给党员干部上好“廉政课”,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同时,对我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的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批评与提醒相结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始终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我局未发现一起违纪行为。
(四)身先士卒,防微杜渐。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坚持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经常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精神状态,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不搞特殊化。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来约束自己,把好自己的口,控好自己的手,管好身边的人,杜绝公车私用。
四、以德为先,增强道德修养
“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基础。因此,本人一直把遵守社会公德,提高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弘扬家庭美德作为做人立身之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工作中努力做好六个表率:
(一)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严于律己的表率。
(二)积极参与扶贫救济、捐款救灾、送温暖活动,慰问农村贫困户、五保户和老党员,做助人为乐的表率。
(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淡泊名利,低调做人,以诚待人,以和为贵,以礼相待,做讲文明、树新风的表率。
(四)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艰苦朴素的表率。
(五)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保持道德品行的纯洁性,以高尚的道德品行约束自己,做道德规范的表率。
(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群众路线的表率。
五、以法为循,依法依规办事
法治建设是贯穿整个工作的一条主线。作为单位的负责人,站在为民谋福址、履职干事的角度,我自感肩头的压力沉重,责任重大。我必须得以自身的勤奋敬业,体现应有的作为,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展示应有的品质。为此,我时刻提醒自己,要时刻注意点滴细节,坚决做到不碰国法党纪的高压线,不跨越三令五申强调的“禁区”,不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尤其在钱财物的运作和管理上,规范谨慎,律己奉公。突出抓好各类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如社会保险法和上级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基金安全。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正确运用好法律,切实始终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六、存在问题
虽然,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有关规定,但经过深入剖析检查,发现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宗旨观念放松;二是抓工作的狠劲不足;三是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上相结合上还不够。
六、今后改进措施
1、牢记宗旨。狠抓理论学习不放松,提高政治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行,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增强“四个意识”,真正的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落实好。
2、扑下身子抓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克服种种为难情绪,一如既往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顺境不娇,逆境不馁,放下虚架子,扑下身子深入村组户抓好各项工作。
3、接受监督。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工作座谈会、民主评议会议等多种渠道,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正缺点,发扬优点,使自己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做好新形势下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