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2018年,我局以贯彻落实省、市、区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以推进建管局社会治安治理责任制为目的,始终坚持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地预防了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财产及人身安全,促进了系统治安大局的稳定,有效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程(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现述职如下:
一、2018年宗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强组织,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年初就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铁山区建设管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领导责任、成员单位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的各负其责体系,确保了相关工作的管理到人到岗到单位。
(二)保目标,开展安全防范检查不间断
针对点多面广、工作战线长的实际,我局坚持开展安全防范检查不间断,今年认真履行业管理职能,开展安全大检查4次,开展综合巡查30次,排查隐患28处/整改率100%;与此同时,对辖区12个燃气销售点检查6次/整改问题2例。间至目前为止,全局系统无出现任何事故,无恶性案件、无刑事案件发生。
(三)建制度,确保综治工作警钟长鸣
一是建立节日值班制。规定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和十一国庆节期间,每天均安排一名局领导带两名干部职工值班,并严格实行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保证了有情况能及时上报告,有问题能够及时落实处理,全年在节日值班制中处理问题100余例,确保了系统节日中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二是建立特殊时期值班制。在全国及省市区“两会”期间,对重点工作岗位、重点上访人员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值班。例如: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我局全面启动专人专管值班制,对张鹏飞、谢刚到7例有上访全科人员,在制定对相关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落实专门人员进行重点跟踪值班,确保了“两会”期间没有出现集体上访、无理上访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建立信访接待制。建立信访接待制,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全区社会稳定发挥职能作用。局建立了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设立2人为局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专门人员,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截止11月中旬,年接访并受理群众信访事项58件,其中阳光信访系统35件、市网络14件、函件7件、正在办理中2件,回复与结案率达100%,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局属单位(科室),大事不出局系统”的责任目标。
四是建立联席会制。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全年先后召开局长办公会20余次,对综治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始终要求局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这三句话牢记在心,落实在行动上。与此同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的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到个人,坚持每次支部会议,每次干部大会,都要将社会治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醒和要求大家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尤其对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反复要求,不厌其烦,要求大家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切忌因失职引发案件、事件的发生。
五是建立学习教育制。今年以来,我局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平台,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学习中端正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着力点,要求干部职工从思想、作风、纪律、效率、团结、廉洁六个方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提高干部职工政治觉悟、法律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保证了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局综治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有不足之处,一是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力度需加强。虽然明确了综治工作职责,但在开展工作中,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拣轻怕重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对个别无理(缠访)上访人员的防控难度大,容易造成失控现象。三是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有时存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有的口头调解没有笔录,也没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登记造册,无法作为诉讼的证据等。
三、下步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一是构建和完善局综治联动工作格局。在局党组领导下,形成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实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继续坚持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督促局属单位(科室)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深化综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交流通报情况,研究制定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等。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报告制度,实行小事每周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五是推行奖惩制度。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