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闲散青少年现状调查和教育管理对策
近年来,**区社会闲散青少年(本文所指的闲散青少年是14-25周岁处于“三失”的群体,即失学、失管、失业状态的青少年,包括在京住半年以上的来京青少年)犯罪逐年增多,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认真剖析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犯罪现状及其犯罪原因,研究其发生发展规律,对预防和遏制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区实际,就全区近三年来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和系统分析,以探索规律,寻求对策。 一、我区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规律特点 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全区涉嫌犯罪人员总数为3272人,涉案青少年1306人,占39.8。其中女性111人,占涉案青少年总人数的8.5;男性1195人,占91.5。近三年来的数据显示,我区青少年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从发案人数比例看,呈逐年递增趋势。据统计,20xx年全区青少年涉嫌犯罪479人,20xx年全区青少年涉嫌犯罪520人,同比上升8.6;20xx年上半年全区青少年犯罪307人,比20xx年同期(213人)上升44.1。
(二)从作案形式看,团伙犯罪比较突出。由于受自身的生理、心理条件和生活阅历限制,社会闲散青少年在社会上容易形成“小团体”,相互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犯罪,如:结伙抢劫、结伙偷盗等。为了实现犯罪目的,他们相互利用,随机组合,规模不断扩大。这种团伙犯罪,犯罪能量大,活动范围广,蔓延速度快,社会危害性极大。
(三)从犯罪类型看,主要涉及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伤害、寻衅滋事等罪行。在20xx至20xx上半年的涉案青少年犯罪中,盗窃案共424人,占32.6;抢劫案共225人,占涉案总数的17.2;伤害案共145人,占11.1;寻衅滋事案共121人,占9.3;敲诈勒索案共52人,占4.0%。这五类案件占青少年犯罪的74%。特别是侵财类案件比例高,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案件占青少年犯罪的53.7%。且一旦得手,行为还具有连续性,所得赃款主要用于挥霍。
(四)从涉案人员的职业分布看,无业人员和农民所占比重大。20xx年至20xx上半年,涉案的1306名青少年中,无业人员668人,占总数的51.1%;农民518人,占总数的39.7%;学生58人,占4.5%,其他职业62人,占4.7%。无业人员中多为失学又找不到工作的青少年。这些青少年在多种因素的诱惑下,往往从事抢劫、盗窃、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铤而走险,进行绑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
二、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其社会危害
社会闲散青少年处于家庭不管、学校不管、没有工作单位的“真空状态”。其犯罪的原因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问题,既有主观上的,又有客观上的;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经过分析,主要有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
(一)家庭结构失衡、教育方法失当。一是家庭教育不力,缺乏对孩子的正确引导。一部分青少年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在学校里常常受到老师及同学们的漠视,而父母忙于工作,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忽视对子女的教育,缺乏对孩子正确的管教和引导,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导致子女放任自流,一步步地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二是家庭结构失衡、削弱了家庭的教育职能。父母离异、家庭不和或对儿女缺少爱抚和管教,都可能会使青少年成为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没有一技之长,吃不了苦,其为生活所迫或为享乐而实施犯罪,或者成了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司法实践证明,单亲家庭或不和睦家庭子女的犯罪概率是正常家庭的二倍。三是家庭成员的不良影响。一些家长自身言行不端、品行不正、素质低下,把自己不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带入家庭生活,对子女的成长产生误导,甚至公然唆使子女违法犯罪。
(二)学校法制教育滞后、管理不善。一是学校教育体制不完善,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的培养,忽视对“双差生”的耐心帮助,使这部分学生自暴自弃、悲观失望,产生抵触心理和厌学情绪,过早地步出校门、流向社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是学校管理不善、法制教育弱化。有些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目的,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法制观念,对外界不良影响缺乏识别和抵制能力,自觉不自觉地误入歧途,堕入犯罪深渊。除此之外,有的学校不良风气盛行,学生素质低下,容易形成交叉感染。
(三)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由于社会闲散青少年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未成熟定型,缺乏辨别是非、自我控制能力,思想和行为往往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冲动性,加上学校、家庭、社会缺乏有效的引导,使部分社会闲散的青少年容易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不良影响,价值观产生扭曲,当他们的欲望因种种条件的制约而无法满足时,又不能用理智去调整和控制,遂将低级的生理需求和物质需要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