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南水落岱村饮水协会的一项调查
对湖南水落岱村饮水协会的一项调查一、基本情况概述
水落岱村地处湖南南部,东临江西井冈山,南靠粤北,山川秀丽,景色宜人,逶迤的南岭山脉从这里开始延绵。该地区全年降雨量充沛,地下水丰富,涌泉较多,所以这里的村民一般不用为饮水发愁。但由于村庄是在山岭之中“安营扎寨”,总的来说担水并不方便,要花费不少的力气和精力;并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一些村民希望能从山上水库引水下山,使用一劳永逸的自来水。20xx年秋收过后,农闲下来的四组村民杨正田、杨香贵和杨马昌三人开始酝酿、组织筹划引水下山事宜。三户人家不可能承担如此浩大的工程,无论是资本的投放,还是劳动力的投入,都不是几个简单的家庭能够提供的。因此他们邀请了本村二组四户、三组两户和四组三户共九户人家入伙,拟筹建“饮水协会”,在此期间,又有二组四户人家主动要求入会。这样,十六户人家作为股东正式成立“饮水协会”。
依据对整个引水工程所需资金的估算,协会商定每户股东缴纳同等金额500元,再按户人口数量不同,以人头100元计算,上缴协会。这两部分资金作为股东股金记录在案,意味着股东因家庭人数不同而在协会内持有不同的股份,股东年终分红以此据。引水工程修建过程中,每户股东出一名男劳动力,不另外雇人帮忙。工程从金秋十月动工,经过股东协力奋战一个半月,在当年十一月中旬,自来水正式通水。为了更好地对协会和工程进行管理,通水后不久饮水协会就制定并通过了具有现代规章、契约性质的《自来水管理制度》,并附有股东的签名。
二、协会组织管理
(一)轮转负责
饮水协会没有设立总负责人或常设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而是实行轮番负责制。即是把十六户股东分成四个小组,每组四户,由抽签决定谁在哪一组,打破了地域和村小组界限。每小组负责期限为一年,年底交班,由小组自己指定召集人。负责小组及召集人在负责期间不享受任何误工补贴。这样的安排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股东都是以务农为主,难以由一个或几个人长期负责下去。无论从精力、时间还是财力上讲,谁都不愿意长时期把管理工作揽到自己的身上。原本退休工人杨香贵还算是悠闲,对协会工作也热心,但年岁逐增,对高密度的上山下山看管水源水塔、维护水管恐难消受得起。更何况协会还有一笔常设的基金用于工程的保养维护,长期由一个人独揽财权和其他大事,不利于收支的明晰。股东不无当心:一个人掌管钱物,可能会把公家的钱挪为私用,到急需时却拿不出钱来,耽误大事。所以,设立的基金数额不大,主要是应对经常发生的较小的事故,如需要筹集更多的钱,再由负责小组挨家挨户平均收取;财权在负责小组年底交班时一并交由下一组。
第二、轮流负责显示了农民基本的公平公正观。一方面负责管理引水工程完全是尽一份义务,协会明确表示不会拿出误工补贴。同时所管理的事项都是琐碎经常的,完全体现不出管理上权威者的优越感。另一方面即使由个人负责,其他人安然享用自来水而不费一点神一点力,农民也不愿意拿出本可以不出的钱来支付“服务费”。这样仅让一个或几个人出力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是不公平的。因此,让每个人都参与进来管理,每个人都不再出额外的费用,便成了最佳的选择。
负责小组及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有:
1.水费收取。除搭水户每年有协会送的50吨水外,包括股东在内的用水户所用的水都须按当年所定水价收取费用。负责小组每个季度要定期抄写各家用水吨数,年底算总帐。负责小组还要视工程具体情况向股东平均收取临时维修费。
2.监护维修。要经常巡视水塔水源,外露水管,留心观察,以防止他人搞破坏或发现潜在的危险。一旦察觉水管有破裂处,须迅速及时调动人员进行维修更新。任何股东成员都有义务服从负责小组的调动,如不服从者则以二十元为一天的工对其进行处罚。对人为导致水表不正常工作以及水表锡封脱落、开盖,予以批评教育更正,严重者加以罚款。
3.动观天象。引水工程是从水库下方的涌泉处引水,泉水涌量会在下雨后明显增大。而埋设和入户的水管都是塑料制品,承压性能较弱,水压过大时容易使水管特别是处于末端的水管破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负责小组尤其是小组召集人就承当了观天象的责任。如若天气有变,有下雨的迹象,召集人就得爬到半山腰的水塔上,把下水总闸关小,等雨过天晴数日后,召集人重新把总闸打开,恢复正常供应。
4.组织动员。十六户股东平时不聚首,协会的大小事一律都由负责小组管理,但遇到重大事情时,如有新的“搭水户”要搭水,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这就要求召集人予以通知、说明,召集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每年一次的年底股东大会也由当年负责小组组织、召集和主持。
从第一年的水协管理情况来看,第一小组的工作得到了全体股东的一致首肯和褒扬。特别是其召集人退休工人杨香贵为其余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