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经济组织创新的调查与思考
农民经济组织创新的调查与思考[关键词]:农民经济组织农庄经济制度供给
农民组织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从根本上讲,农民组织是农民为增进自身利益而采取的集体行动,它包含同时并存的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性质.中国土地革命时期农会是世界上最有组织性和革命性的农民政治组织。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现阶段在加入WTO,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新历史条件下,农民组织的经济性质则凸显重要.
一.我国农民组织的历史沿革
我国农民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弱势群体,农民经济组织的发展道路则是崎岖不平,受宏观政治环境影响颇大,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民组织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
(1)1949年--1958年农业合作社阶段:从土地改革开始到农业合作化结束,农民组织从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组织单位逐步过渡到互助组,初级合作社,直至高级合作社,在农业经济活动中,呈现出合作社经济对农户经济的替代过程。农民合作社顺应历史潮流,以自愿进出,民主管理为组织原则,农民无一例外地加入进来,政府制度供给在生产上构建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农产品购销上构建了供销合作社,在资金融通上有构建信用合作社,农民自发的组织意愿在政府制度供给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合作经济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从而推动了整个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2)1958年--1978年人民公社阶段:农村人民公社运动将农民高度组织起来,使广大农民由若干个农业合作社进一步推进到了人民公社的高级组织阶段,形成了"一大二公"的组织规模,政社合一的组织体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体制。公社政权的三级组织结构同时兼备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多重功能,实现了党政军民一体化。然而,人民公社的政治性功能显然压制了经济性功能,单一地强调共同的集体利益的同时也限制了农民自发的个人利益追求,高度组织化的"农民利益共同体"内部缺乏激励机制,造成组织内部交易成本高,从而大大地削弱了组织规模和资金调动能力方面的优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整个农业发展速度并不高。
(3)1978年-1984年农民组织自发创新变革的过渡阶段:从小岗村的包干到户的高政治风险的尝试为开端,广大农民按照自己的意愿,纷纷脱离大集体的束缚,改变生产队的统一经营,转向包干到户的家庭经营,恢复农户微观经济组织的主导地位,到1984年人民公社正式解体,政府制度供给最终顺应农民自发创新力量,确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家庭经营和集体经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相比较而言,人民公社无疑是组织化程度最高的农民组织.然而,超前的高级组织形式并没有与当时的农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依赖于纯粹的政治运动和行政命令的组织原则,也没有很好地反映农民追求更高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意愿,所以说从人民公社到家庭经营为核心的双层经营的组织形式转变不是逻辑的选择而是现实的回归,是"农民教育了党中央"(参见万里在四川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正是农民的自发创新造就了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罕见的持续六年的辉煌。
(4)1985年至今的社区合作性经济组织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家庭经营和集体经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下来,农村土地制度得以稳固,在党中央的文件里也明确地规定以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为主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然而人民公社的瓦解客观上降低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随后的发展年份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本身的制度周期和政策边际效用递减效应,体制优越性不再明显.制度执行偏重于家庭分散经营层次,而忽视了集体统一经营层面,双层机制中的"统分结合"没有真正充分发挥作用,在许多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甚至形同虚设,服务功能和调控功能衰退,而农村土地过分分散化经营又不能形成规模经济,农业生产率低下越来越不能适应整个宏观经济的协调运行,十多年来农业产量增长一直都比较缓慢,农民增收困难,农村经济甚至出现萧条.
制度上的缺陷和改革的深入为新型的农民自发组织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土壤,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农业技术专业协会(西瓜协会、棉花协会、柑橘协会等)发展甚为红火,民营农庄、股份制农场等各种组织形式在实践中不断地创新和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农民自发组织弥补双层经营体制只有家庭经营这个单层的缺陷,发展适度规模农业,缓解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的趋势,减少分散农户同其他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逐步使农民组织的规模不在只是局限于村级社区以内,成为共同维护农民阶层利益的组织力量之一.
二.农民经济组织创新的现状调查
现阶段我国的农民经济组织形式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按交易方式的不同,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三种类型(罗必良1999):(1)政府主导型:带有明显的政府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