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统发调查
工资统发调查关于工资统发中遇到的问题及探索实行工资统发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堵塞工资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重要举措,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形式。我县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及退(离)休费实行工资统一发放以来,保证了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强化预算管理、控制财政支出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工资统发工作运行规范,平稳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些单位对工资发放疏于管理,有的长期患病早已超过时限,不按规定办理工资扣减手续,仍全额领取工资;有的已调出本单位或调到外地甚至已经病故,却不及时办理减人下册手续;有的已到达遗属补助等各种补助(贴)发放时间,仍然享受补助等等,造成了财政资金损失和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严肃工资政策,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杜绝以卡发放工资中的不合理现象,我们针对工资统发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关于独生子女费的改革一、独生子女费清理前的基本情况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37条之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年满14周岁止。独生子女保健费的申报和停发实行单位填报,财政局工资办审核后发放或停发。截止20xx年5月底,县本级以卡发放工资人员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有1276人,其中:享受5元的138人,享受2.5元的1138人,月发放金额约3535元。二、独生子女保健费动态监管系统的实施结合现行的工资管理软件(用友管理软件),针对部分单位不及时办理停发手续的实际,我们在现有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动态监管系统。初次录入发放时间和应享受金额,每月发放工资时,系统自动计算独生子女的年龄,当监管系统检测到某人员子女已年满14周岁,则自动停发该人员的独子费,以此达到动态管理的目的。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是积极与代发银行、软件代理商联系,争取技术上的支持,专程赴汉中,配合软件商对相关数据做了科学处理,动态控制部分工资项目的发放。二是会同人劳、监察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工资统一发放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西财发【20xx】88号),对独生子女费的申报做了规范和要求,由各单位报送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起发时间和领取金额,并提供相应的证明。三是严格审核单位报来的材料,将原始数据录入监管系统,建立独生子女费的基础数据库。现在该监管系统已正常运行。三、效果通过清理,截至目前,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1100人,其中:享受5元的134人,享受2.5元的966人,月发放金额约3085元。据不完全统计,共清理超出享受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176人,清理金额450元。每年为财政节约资金5400元。关于岗位奖金的考核发放按照西人劳社发(20xx)124号文件关于发放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奖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从20xx年5月1日起发放岗位奖金。为切实加强此项奖金的发放,顺利执行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保证机关工作人员的既得利益,我们积极与人劳部门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岗位奖金考核办法。要求各单位每月5日前及时向工资办报送上月在职人员考勤情况及本月岗位奖金申报表,对不符合享受奖金条件的人员,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已发的岗位奖金,同时对不按要求考核、报送的,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我局工资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6月份考勤情况,审核了20xx年7月份岗位奖金申报表,并对财政以卡发放工资中未审批岗位奖金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具体情况是:在职人员1176人,已审批享受岗位奖金1091人,其中:本月符合享受条件的1083人,应停发8人(缺勤超过5日);未审批85人,其中:不属于享受范围的80人(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部分事业编制及离岗休养人员)。从运行趋势看,总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单位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考核、及时申报,基本保证了岗位奖金的正常发放。但数据表明,岗位奖金的发放中也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1、部分单位原领导干部免职后不在岗,但单位不如实填报考勤(填全勤或无考勤),通过协商,人劳部门明确,免职领导可享受岗位奖金。但有一些单位对考核流于形式,弄虚作假、闭门造车,没有真实反映本单位人员出勤情况,给财政以卡发放工资和岗位奖金造成很大困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2、通过与单位核对,发现**办等单位5名干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长期不在岗,单位也未申报办理工资停发。根据掌握的情况,我们积极与监察部门联系,了解全县公职人员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司法处理)的具体情况,并按照市纪委下发的《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停发核减了服刑(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同时督促有关乡镇对本乡镇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