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生活保障调查报告
弱势群体生活保障调查报告关于建立农村少数民族弱势群体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弱势群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所形成的社会结构中参与社会生产和分配的能力较弱、经济收入较少的社会阶层。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我们调研的农村弱势群体是指农村中人均收入很低、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温饱问题、需要社会关爱和救助的特困户,包括鳏寡孤独、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残废致贫、家庭中有人生大病致贫、因自然灾害致贫以及其它因素致贫的农村特困户。
(一)我市农村弱势群体构成及产生的原因
全市农村共有个113个乡镇,2614个村委会,1162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56.73万户,总人口270.03万人,目前,共有各类弱势困难群体8.54万户、30.38万人,分别占全市农村总户数和总人口的15.05、11.25。
农村弱势群体的构成主要有以下几部分:一是因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残废致贫,全市共有2.94万户、10.46万人,分别占全市农村弱势群体的30.91、34.43;二是因为家庭中有人生大病致贫,共有2.53万户、8.98万人,分别占全市农村弱势群体的29.63、29.55;三是因为自然灾害致贫,共有1.8万户、6.87万人,分别占全市农村弱势群体的21.08、22。61;四是因为鳏寡孤独和其它因素致贫,全市共有1.27万户、4.52万人,分别占全市农村弱势群体的14.87、14.88。
从我市农村弱势群体情况看,农村弱势群体的产生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偶然因素。造成农村弱势群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弱势群体自身的原因。大部分农村弱势群体由于种种原因,文化水平较低,思想观念陈旧,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导致其不愿意或者难以接受新生事物,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动力。同时,农村弱势群体家庭又普遍存在劳动力缺乏、劳动力质量不高、发展生产的资金缺乏等困难,这又在客观上限制了农村弱势群体自力更生,自我发展。
2、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农村弱势群体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能力薄弱,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外出务工难,家庭经营开展难,只能从事效益低下的种植业和零星养殖业,使其弱势程度不断加深;同时,由于资金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弱势群体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大大降低,形成贫困--辍学--再贫困的恶性循环,使弱势群体家庭难以摆脱弱势地位。
3、偶然因素成为农村弱势群体产生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在全市农村弱势群体中,因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残废、生大病和自然灾害等偶然因素致贫的有5.43万户、25.86万人,分别占全市农村弱势群体的63.58和85.20。
(二)在扶持农村弱势群体方面所做的工作
近几年来,我市在扶持农村弱势群体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大量的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工作。目前已有8.74万户36.3万人享受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
二是不断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全市共有敬老院73所,五保户6535户、6954人,其中360户、374人实现了敬老院集中供养,5308户、5614人实行分散供养和亲属包养。以敬老院为依托,分散供养和亲属包养相结合的五保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较好地发挥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助老以及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是不断加大救灾投入,确保因灾致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每年投入救灾的资金都在1000万元以上,用于解决困难群众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和灾后倒房重建。同时,多渠道、多措施、多形式开展救灾工作,较好地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洁净的水喝、学生有学上、有病能医治”的救灾工作目标。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对临时困难对象及时进行生活救助,努力构筑由星光计划、老年公寓、康复医院、便民服务等组成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暧万家心”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完善弱势群体子女的奖学金计划、助学贷款计划,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真正使弱势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农村弱势群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在农村没有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缺乏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特困户救助和五保供养制度由于经费来源不足而难以覆盖全市所有的农村弱势群体。二是农村特困户救助标准偏低,覆盖面存在很大差距。目前执行的特困户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不足600元,他们只能维持基本生活,难以实现自我发展。目前,享受农村特困户救助的约有4万多户、18万多人,覆盖面仅达到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