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铁矿企业情况的调查报告第2页
矿山企业仍以卖矿石为主,即使进行磁选,但加工程度低,又不进行精选,致使资源浪费与效益流失并存,对全县矿业经济的长期稳定持续发展构成直接威胁。四是地质勘查资金投入不足,资源保障程度低。目前我县大部分铁矿企业主要目的是“赚快钱”。而且小规模矿山企业无资金能力和意愿进行找矿深探,致使全县新增矿产储量不多,增加的也是地表资源量。深部矿产资源保证能力弱,浪费严重。五是安全问题突出。尤其是个体矿山业主安全意识差,往往只为赚钱,不顾一切,忽视安全问题。特别是洞采矿山,设备简陋,生产条件恶劣,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如发达铁矿,主矿脉深入河床之下,但由于缺乏水文地质资料,一旦开采,如安全措施不到位,将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矿产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日趋加重。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马圈子一带,沿公路两侧到处是剥离的山皮,裸漏的荒山,采矿的洞穴,不合理采矿造成严重的地质、环境灾害。主要是无限度地从地表和地表深处开采出巨大数量的矿石和岩土,改变和破坏了地表的自然平衡。另外,由于铁矿的开采、选厂占用和破坏大量土地,山林,也严重影响了自然平衡和环境的和谐。
=、企业规模小,缺乏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目前,由于我县小规模铁矿企业迅速增多,不少小业主缺乏开拓精神和长远发展战略,追求短期效益,小富则安,企业后劲不足。且资本少,底子薄,融资能力弱,容易由于资金短缺而陷入困境。信息闭塞,因不了解市场行情,一些小业主只能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建选厂,开铁矿,造成无序竞争,一旦市场发生变化,铁精粉及矿石价格下降,又会造成一哄而下的局面,不利于铁矿业的持续发展。
=、税负不平衡,部分税种流失严重。当前,对企业税收的征管,我县采取了以企业消耗电度为标准推算产量征收增值税和资源税的办法,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企业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和计量不透明而造成的税款流失的问题。但是,由于矿产资源分布不平衡,矿石品位有高有低,矿石品质有粗有细,尾矿堆放距离有远有近等原因,导致不同企业吨铁精粉消耗电量不同,普遍采取固定铁精粉耗电量计算征税,税负不平衡。如下表:
(=月份)单位:元、吨、度、===元/吨
企业矿石入选矿矿石选矿比精粉吨精粉税负
名称品位品位品质x:=品位耗电量
长沟铁矿=====~==粗中颗粒=.===-=====.==
聚隆铁矿≥==<==中颗粒====试生产未销售
发达铁矿≥====~==细颗粒=.===~=====.===.=
按选矿比计算资源税与按电度计算相比
另外,在吨精粉耗电量一定的条件下,以企业生产生活用电作为计税依据的征收办法,也因铁精粉价格的高低,造成增值税与资源税的税负不平衡。如:以发达铁矿为例(税率==,进项税按=抵扣,用电度===计税)
①=吨铁精粉===元售价
吨精粉增值税====*(==-=)===元
资源税====度*=.=====元
②=吨铁精粉===元售价
吨精粉增值税====*(==-=)===元
资源税====度*=.=====元
铁精粉的价格越高,增值税增长幅度就越高。
另外,在我们调查中发现,由于近阶段铁选企业、矿山买卖交易十分活跃,而且多是两家私下交易,虚签转让合同,还有的以卖方保留小于==股份的办法形成合资入股的假象,偷逃所得税,且数额教大。如马圈子聚隆铁矿,原法人高士国,====年=月将企业转卖给邢伟,转让价格为====万元,扣除预计投资====万元,赢利所得达===万元,偷漏所得税款===余万元。可见,在铁矿交易较为频繁的情况下,全县税款流失的现象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企业一哄而上,电力供应不足。目前,我县已有数十家铁矿企业上马投产,陆陆续续还将有一些企业继续建设投产。由于铁矿企业是耗电型的生产企业,部分乡镇已经出现电力供应不足的现象。在我们检查的三个企业中,八道河长沟铁矿、朱杖子发达铁矿都不同程度地受到限电的影响。据企业反映,==年==月到今年=月份期间,经常停电,有时每天停电达=、=次,每次=-=个小时,提前又接不到通知,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如发达铁矿,尾矿库距离选厂===多米,骤然停电容易造成尾矿和废水回流,企业叫苦不迭。
=、由于体制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乡镇政府(财政)无法追踪和监督企业除耕契两税以外的税种征收进度及应收尽收情况。企业的立项、筹建,少不了乡镇政府的协调与帮助,有人形容企业筹建期间是企业与乡镇政府的“蜜月期”。企业一旦投产,除需要政府出面解决矛盾与纠纷外,基本上与乡镇政府敬而远之。加上企业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某些基层税务所不急乡镇之所急,不主动向乡镇政府提供税收征管情况,使得乡镇政府(财政)对企业依法纳税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力不从心。
三、建议
=、利用税务部门对铁矿企业进行一般纳税人认证的时机,由县乡两级财政、税务、矿业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帮助企业建立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健全财务制度,促使企业规范化管理。既有利于税务部门清缴测算税款,防止税源流失。同时又能很好地对企业的效绩进行考核,促进全县铁业的持续发展。
=、随着近几年我县招商引资政策的不断深入,来我县投资的外地企业和个人越来越多,政府应切实从观念上、行动上转变职能,为企业服好务,帮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促进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更上一层楼。首先应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懂得外来资金的注入,是解决县域经济投入不足的最有效办法,是利于县利于民的好事,它不仅能带动产业升级,促进铁业规模化、效益化发展,还能够起到辐射作用,带动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快我县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奔小康的步伐。另外,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制定一个既合理又适应当前形势的征山占地补偿参照标准,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不允许非法买卖。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协调乡镇政府、村组、村民与企业的关系,鼓励人们树立“大市场”观念,把外来投资者当作自己的朋友。对那些为难外来投资者,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决不姑息,严惩不怠。服务创造商机,商机才能引来凤凰,只有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改善服务形象,才能让县域经济走上高速发展的大道。
=、加大管理力度,杜绝非法买卖、私挖滥采等行为。在时下铁矿业迅猛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旨在“倒买倒卖”采矿资格和国有矿产资源的投机行为以及私挖滥采现象,虽然也富了一些人,但是由于没有形成产业升值,不利于我县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从扶持企业、整顿铁业生产秩序的角度出发,打击强买强卖、私下交易、私挖滥采行为已迫在眉睫。建议抽调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专门的执法检查机构,专门研究、解决矿产资源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加大对非法买卖矿产资源、私挖滥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必要时,定期组织开展全县矿业执法重点检查工作,对各个矿点、坑口业主及生产人员的采矿资格、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等进行全面检查。对那些小规模、无证照、破坏性开采的个体小矿点,特别是大中型矿床周边的小矿点进行整顿,对未按规定办理采矿证的矿点,坚决予以取缔,严禁私挖滥采、非法买卖现象的泛滥,确保我县铁业以及县域经济的稳定发展。
另外,随着铁矿频繁转让,交易额逐渐增大,税收流失现象日益严重,必须加大交易过程中所得税、营业税的征收力度,防止税源流失。乡镇政府(财政)、税务、工商、矿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资料共享,及时发现与掌握铁矿企业的交易行为和交易价格。乡镇政府、税务部门要“闻风而动”,准确测算交易所得、计税额和纳税额,及时向纳税人催缴,并责成交易的买方作为纳税保证人,负连带责任。同时协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欠缴税款的企业暂不予办理过户、年检、炸药供应等手续,采取各种措施,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制定技术规范,保证地质环境、林木绿化、耕地恢复及安全操作等方面有据可查,有标准可依。环保部门、林业部门、矿业部门尽快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荒山绿化技术标准、耕地恢复技术标准及安全操作技术标准,在企业立项审批过程中与企业签定协议,已经投产、开采的企业进行补签,强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制订和完善开发方案(设计),并按照签定的协议和技术规范保护和恢复环境、绿化山地、安全生产。
=、完善征管办法,确保财政征收。首先,在目前铁精粉价格趋于稳定的前提下,建议县乡两级财政、税务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到企业现场办公,根据企业所在地矿石的品质、品位及矿石来源等不同情况,本着灵活适用、因地制宜的原则,测算制定一个合理的吨铁精粉耗电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参照既定的标准计征税款。如以后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要求企业向基层税务机构和乡镇政府(财政所)申报,并经确认后及时调整计税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第二、乡镇政府(财政所)要加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制度建设以及依法纳税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帮助企业建立会计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及纳税申报制度。第三、赋予乡镇财政所税收协管员的监督职能,主动配合基层税务部门做好本乡镇辖区内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并实行岗位责任制。第四、基层税务部门要配合乡镇政府工作,定期向乡镇政府汇报企业税收收缴、入库进度情况,便于乡镇政府统筹安排收支,确保税款应收尽收,财政增收。
=、建立企业用电申报制度,合理调度电力资源。针对目前用电紧张的实际情况,要求各用电企业定期向电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用电计划,包括生产经营时间、停产维修计划、日最低用电量等情况。电管部门根据辖区内企业用电计划统筹安排,合理调度电力资源,确保电力供应。即使必须限电拉闸,必须提前通知企业,将损失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