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乡镇财政状况情况的调查报告第2页
财力向下倾斜、缺口上移”的要求,以事权划分财权,以财权决定事权,最大限度地照顾乡镇财政的利益,确保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对现行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体制进行改革,变九年义务教育由县、乡二级财政承担为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财政共同承担,对农村“两会一部”要按“谁决策,谁负担”的原则予以化解,不能将包袱摔给乡镇不管。二是全面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要从加强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缓解财政困难状况、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的出发,对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三是逐步规范转移支付办法。县级政府要在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办法,对各乡镇财政收入进行必要的调节,逐步缩小乡镇之间的财力需求差异,均衡各乡镇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每个乡镇都有履行职能所需的基本财力。四是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着眼构建乡镇公共财政支出模式,建立有效的乡镇财政支出约束机制。(三)调整理顺乡镇财税征管体制,进一步提高乡镇组织收入水平。一是要理顺财税征管体系。要从有利征收、有利管理、有利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出发,在财政、税务部门之间建立一种结构合理、配置适当、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财税运行机制。二是明确工作主体,将国、地税任务落实到职能部门,减轻征官成本。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将税源核查清楚,重新下达任务。税务部门应是完成国税、地税的主体职能部门,应将此项任务从乡镇卸下来落实到税务部门,乡镇只是协助税务部门完成国、地税收缴工作,这样既可极大地缓解乡镇财政压力,又可杜绝税务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收入。
(四)以推进机构改革为途径,大力压缩乡镇财政支出。一是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减人、减事、减支”的原则,大力开展精兵简政,精简机构,裁减冗员。二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的改革。按照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分开的要求,对承担公益性职能的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乡镇财政承担,而对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逐步削减财政补贴;对非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则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手段,逐步推向市场,限期自负盈亏。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立足实际,宜合则合,宜撤则撤,不强行上下对口。三是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按照“规模、效益”的原则,根据生源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调整和规划教育布局,适当集中办学,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引导社会办学,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四是采取小村并大村,扩大村级规模,村组干部交叉兼职等办法,精简村组干部,控制报酬标准,减少村级支出。
(五)妥善清理乡镇债务,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首先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县、乡领导要对乡镇债务的危害性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债务工作抓紧抓好。要树立“增收是政绩、消化债务也是政绩”的观念,防止“新官不理旧事”、“债多不用愁度过三年就换届”的消极应付思想。把债务列入乡镇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内容,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其次,要制订还债计划。在全面清理核实乡镇债务的基础上,按债务的来源、用途和现状,区别不同债务情况,制订相应的偿还债务计划,而且,每年的偿债计划要纳入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确保有可靠的资金来源。要按照“上级支持一点,乡镇自筹一点”的办法建立乡镇偿债准备金,用于偿还由乡镇财政承担的到期债务。第三,要积极主动消化债务。通过拍卖方式盘活乡镇资产及资源,解决部分债务。同时,上级财政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转移支付或专项补助力度,给予乡镇政府必要的资金援助(包括贴息);金融部门也应积极帮助乡镇,对贷款实行停息挂帐,免除部分债务。第四,要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乡镇政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一律不准对外提供任何经济担保;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财力发展计划,不得打赤字预算,不得在没有偿还保证和偿债能力的情况下,盲目搞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