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镇妇女就业情况调查报告
市城镇妇女就业情况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市城镇妇女灵活就业情况,为做好妇女工作提供对策,春节前我们在全市灵活就业妇女中开展了一次抽样调查。
一、灵活就业城镇妇女就业状况
目前,××市城镇妇女灵活就业群体的从业形态多种多样,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角落,其构成包括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季节工、小时工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其就业目的大多以缓解家庭生活困难为主,在抽样调查的3000人中,有2162人灵活就业的直接原因是家庭生活困难,比例占72.06,而想找点事干和实现自身价值的仅占5.97和10.99,因此,实现灵活就业的妇女中对目前就业状况满意的仅占总数的12.91,比较满意的占39.38,不满意的占23.53,占54.81的女性抱有“先干着以后再调整”的心态。从收入看,大多数灵活就业的女性工资仍然不高,月收入在301—500元之间的比例最高,占65.22,300元以下的占19.03,500元以上的占15.74。同时,年龄结构和文化程度在灵活就业中有较大差别,总体看,年纪轻、学历高的女性灵活就业具有一定的优势,随着年龄的增大、文化程度的降低,就业率和择业标准以及工资水平呈下降趋势。从就业方式看,灵活就业的女性多以受雇佣形式实现就业为主,比例达到58.65,采取自主经营形式实现就业的只占7.47,与人合伙经营的只占1.64,其他形式占32.24。并且灵活就业主要分布第三产业,比例已达总数的79,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实现灵活就业的分别占13.6、7。
二、城镇妇女在灵活就业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不稳定,收入低,就业压力大
灵活就业女性一般从事的是收入低的工作,工作不稳定是普遍的。下岗职工被招聘到企业就业,一般都是临时性的,大多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目前,在相当一部分新经济组织中存在着用工制度不够规范的现象,灵活就业的良好氛围仍较欠缺。如有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招工性別歧视、随意提高招用工的条件、不愿用生育年令的女性、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男女同工不同酬、超时工作、随意克扣工资、随意辞退女工和以招聘失业人员来博取廉价劳动力等现象。许多参与调查的灵活就业女性或多或少的都遭遇过这样的事情。她们在就业过程中总是缺乏安全感,生怕随时会丢掉来之不易的工作。因此,工作不稳定、收入低、没有正式劳动关系是灵活就业人员的最大困难。
(二)大多数受雇灵活就业女性属于临时性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移
尽管她们有强烈的参保愿望,往往很难实现。到目前为止,灵活就业人员与现行社会保险几乎没有制度性联系,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依然被排斥在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因此学术界不断呼吁我国尽快建立一项适应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使其中的低收入者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改善灵活就业者的福利与保障政策无疑也会使女性灵活就业者因之受益。从调查看,随着个体、私营等新经济组织的崛起,灵活就业女性在新经济组织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这些企业的从业人员不能像国有和集体企业那样完全享有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从这些受调查人员自身的角度看,低收入使得她们对社会保险或是毫无概念,或是望而却步。实际上,对于低收入的下岗职工来说,解决眼下吃饭和孩子上学问题是他们最关心的,社会保险则是“奢侈品”,“想都没想过”。
(三)缺乏政策性扶持
调查中发现,在女性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中,有93.4的人没有享受到政府有关的优惠政策。在询问灵活就业女性需要政府提供什么样的帮助时,她们提得最多的是“失业人员自己开店时,适当减免一些工商费和税”。实际上这些政策都有,但她们不是很清楚。还有79.14的人没有领到《再就业优惠证》(这些都是集体企业人员,多年以来一直处于隐性失业状态,而她们往往是最需要帮助的)。
(四)需要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服务管理
在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中,真正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实现就业的只占4.35。究其原因,主要是职业介绍机构鱼龙混杂,特别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私营或团体开设的职业介绍机构,本来信誉度就不好,个别的职业介绍所还要以介绍工作为名,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行骗钱之实。在调查的失业者中,只有19.08的失业女性到职介所登记求职。严重阻碍了职业介绍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
(五)创业技能培训还有薄弱环节
调查结果显示,××市的灵活就业培训工作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普及面不广、失业职工参与率不高。有80的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过再就业培训;二是针对性不强。失业女性接受的培训课程中,80是知识类培训,如电脑、财会、企业管理等。但实际参加灵活就业女性54的人则选择技能类课程,如美容美发、家政服务、服装